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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夫妻搭夥過日子,該不該領證?過來人經驗:千萬別傷錢又傷心

文/魔鬼小肥妞原創 歡迎評論分享

詩酒趁年華,點“關注”,和我一起,以夢為馬,馳騁天涯。

我國離婚率持續居高不下,已經是多年以來的大趨勢了,這一方面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人們的婚姻觀念已經發生了深刻的改變。

離婚率高,二婚家庭自然也是個不可小覷的群體。我們中國人相對比較傳統,原配婚姻極為重視,對二婚的態度就淡然了許多,有不少二婚家庭,男女雙方有了婚姻之實,卻沒有領證,這又是為什麼呢?

老一輩過來人經驗:歲數大了,不領證才是明智之舉

已經53歲的張阿姨早年間是苦著過來的,生平第一段婚姻並不幸福,前夫是個脾氣暴躁的男人,還愛喝酒,一喝醉就回家對著張阿姨娘倆發脾氣,張阿姨為了女兒的健康成長,堅持到女兒上初中後才離婚。

那幾年,張阿姨又趕上下崗,生活很拮据,家人都勸張阿姨再找個合適的,可她一心只想著把女兒照顧好,自己的感情無所謂。

女兒很爭氣,考上了名校,上了大學以後,張阿姨終於有空想想自己的事情了。

一次老友聚會上,張阿姨結識了同樣早早離婚,帶著一個兒子獨自生活的劉伯伯,二人一見如故,共同語言很多,脾氣性格也合適。懂事的女兒見過劉伯伯後,也欣然接受。兩個老人水到渠成地走到了一起。

女兒想給母親好好籌備婚禮,沒想到張阿姨說:“我們連證都不領,還要什麼婚禮啊?”

女兒很詫異,兩個人都生活在一起了,怎麼還不領證啊?不領證能叫夫妻嗎?

張阿姨說:

“我們歲數大了,不玩你們年輕人那套花裡胡哨的虛招,活了大半輩子了才遇到,能有個人陪著說說話,做做飯,生病了有個人能埠水拿個藥,就已經很知足了。雖然不領證,但他每月給我3000塊錢,這錢都用在我們倆的吃喝消費上,足夠了。”

原來,劉伯伯的兒子來找過張阿姨,認為張阿姨和劉伯伯在一起,是貪圖劉伯伯的錢,並不是出於真心。張阿姨笑了笑,決定不領證了,兩個人在劉伯伯自己的房子裡一起生活。

張阿姨說:

“領了證,將來誰走在誰前頭,這個財產問題都可能引起不必要的糾紛,別等到老了老了,又傷錢又傷心的,太不值得!更何況,現在他兒子還沒有結婚,領了證,我就是他法律上的母親,他的婚房還有以後的開銷,我都有一定的責任,何必跟他兒子扯上那麼多關係呢?”

半路夫妻:領證還是有必要的

王芳和現任老公羅勇,是40多歲的半路夫妻,王芳的女兒10歲,羅勇的兒子13歲,兩人相愛後,把兩個孩子也送進了同一所中學讀書。別人都以為這兩個孩子是親兄妹,因為他們感情很好,只有他們自己知道,父母是離異後再找的。

王芳和羅勇結婚的時候,兩個人尚年輕,正式地領了證,辦了婚禮,儘管簡單一點,該走的程式一點沒落下。

一開始兩個孩子都比較抗拒各自爸媽的新婚姻,王芳也曾有過不領證的念頭,羅勇卻堅決不同意:

“既然要組成新的家庭,就要嚴肅而正式,讓孩子們都知道,我們不是湊合著過,對彼此是認真的。而且我們都還年輕,將來的日子還長著呢,要讓孩子們知道,我對你女兒要盡到一個父親的責任,你對我兒子也有管教的義務,我們是一個正常的家庭,以後孩子們長大了,自然會理解的。”

經過一段時間用心的相處和付出,兩個孩子都接受了新的爸媽,一家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寫在最後❤

夫妻離異,給孩子的傷害是巨大的,組成一個新的家庭,對孩子的心靈有一定的療愈作用,但如果處理不好,則會在孩子心中刻上新的傷痕。

二婚該不該領證,要看不同的家庭情況,如果是已經進入了晚年的二婚,領證的意義不是很大,如果年齡不大,今後的路還很長,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領證是很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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