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劊子手聽到“刀下留人”為何會停手?看13個字,換成誰都得停手

在很多的古裝影視劇中,都很容易看到一個這樣的場景,那就是囚犯被綁在行刑臺上,眼看著午時三刻已到,監斬官丟擲一面小木牌,大喝一聲:“斬”,於是站在囚犯身邊的劊子手,也就會亮起那大刀砍下去,當那小木牌落地的時候,便也是囚犯人頭落地的時候。

但是由於這個囚犯通常都會是主角一類的人物,所以觀看者們在這個時候,心情便也高度緊張,將自己的心絃綁得極緊,但這個時候通常遠方會有一匹快馬過來,遠遠地便大喊“刀下留人”,劊子手便聽到以後也會立馬停手,讓觀眾們在大鬆一口氣的同時,也暗罵編劇老奸巨猾,然後便繼續看電視,但是卻很少有人想過,為何劊子手要立刻停手呢?遠處來的那一個人說話怎麼就這麼管用呢?

其實這與中國古代的法律有關,中國是一個非常古老的國家,法律出現的時間也非常早,在夏朝時期就已經出現了奴隸制的習慣法,並且沿用到商周時期,等到秦始皇建立秦朝,讓中國進入封建時期以後,法律便開始逐漸地轉變,在公元前359年,秦國的商鞅以《法經》制定《秦律》6篇,被秦朝也一直沿用。

但是因為《秦律》對老百姓們過於苛刻,以至於“天下苦秦久矣”,最終秦朝二世而亡,在此之後的漢朝吸取了這個教訓,丞相蕭何在制定《九章律》的時候,便相對要寬鬆很多,等到隋唐時期的《開皇律》與《唐律疏議》出現時,我們更是能夠非常明顯地看到法律對人們要更加的友好與完善,也就是更加的人性化,同時這種人性化在宋朝達到了巔峰。

詩人蔣勳曾經說“宋朝是一個既不卑微也不悲壯的朝代”,具體表現就是對於人性的極度關懷,體現在法律層面而言,就是“寧可放過,也不抓錯”,同時對於死刑也極度看重,凡是批准一個人死刑,哪怕這個人是鄉間無賴,也是需要皇帝親自審批透過才可以。

同時為了讓民眾們心中存有法律觀念,懂得如何使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早在宋朝建立初期,宋太祖趙匡胤在公元963年便制定了《宋刑統》,並且由大理寺刻板印刷,面向全國發行,這也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刻板印行的法典,對於普通老百姓的影響非常大。

在《宋刑統》這部法律典籍中,其中對於死刑就有著13個字的描述,那就是“凡死囚臨刑叫冤者,再勘問陳奏”,哪怕是死囚,在臨近行刑的時候突然說自己有冤情,那麼就要立刻停止行刑,再去仔細查驗這個案件,以免其中另有隱情,而導致錯殺好人。

至於他人喊“刀下留人”,那其實也與這13個字的意思是一樣的,顯然其中另有隱情,於是就必須得重新去審問查驗,那一個劊子手也不得不停手,若是沒有及時停手的話,輕者流放,重者就直接以命抵命了,畢竟這是有法律依據的,換成誰都得停手。

劊子手聽到“刀下留人”為何會停手?看13個字,換成誰都得停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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