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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學文化】《孫子兵法》的《火攻》篇:以兵應之,使間人縱火於外

各位讀者朋友,大家好!我們繼續來讀《孫子兵法》的《火攻》篇。

【原文】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變而應之。

【字義】

1。因:根據。

2。五火:即前文的“火人”“火積”“火輜”“火庫”“火隊”。

3。應:策應。

【註釋】

梅堯臣注:“因火為變,以兵應之。”

【翻譯】

但凡使用火攻,必須根據實施的五種火攻形式所引發的變化來派兵策應。

【浩注】

孫武認為火攻只是攻擊的配合手段,需要兵勢與火勢相互配合。

【原文】

火發於內,則早應之於外;

【註釋】

1。杜佑注:“以兵應之,使間人縱火於敵營內,當速進以攻其外也。”

2。杜牧注:“凡火,乃使敵人驚亂,因而擊之,非謂空以火敗敵人也。聞火初即攻之,若火闌(lán)眾定而攻之,當無益,故曰早也。”

【翻譯】

從敵營內部發起火攻,要早從外部進行策應;

【原文】

火發而其兵靜者,待而勿攻;

【註釋】

何氏注:“火作而敵不驚者,必有備也。我往攻則反或受害。”

【備註】

歷代各版本無“而其”二字,這樣會使“兵靜者”指代不明,不妥。

【翻譯】

火攻發動之後,敵軍保持鎮靜,我軍要慎重等待,不可立即進攻;

【原文】

極其火力,可從而從之,不可從而止。

【字義】

從(gōng):“攻”的假借。

【註釋】

1。何氏注:“如魏滿寵徵吳”

2。張預注:“盡其火勢,變亂則攻,安靜則退。”

【戰例】

滿寵徵吳——出自《三國志·魏書·滿田牽郭傳》

(背景)

延康元年(公元220年)魏文帝曹丕即位,任滿寵為揚武將軍。在江陵(今湖北荊州)打敗東吳軍隊,滿寵因功又被封伏波將軍,屯兵新野(今河南南陽)。

(須知)

精湖:古湖名,又作津湖。在今江蘇高郵北,揚州寶應南。

寵:即滿寵,字伯寧,三國時期魏國著名酷吏、將領,諡曰景侯。

(文言)

大軍南征,到精湖,寵帥諸軍在前,與賊隔水相對。寵敕諸將曰:“今夕風甚猛,賊必來燒軍,宜為其備。”諸軍皆警。夜半,賊果遣十部伏夜來燒,寵掩擊破之,進封南鄉侯。

(白話)

魏國大軍南下討伐東吳,兵至精湖,滿寵率諸軍在前,與敵兵一水之隔。滿寵命令手下將領道:“今夜風很急,敵人定會來燒軍營,應當做好準備。”魏國各路軍隊都提高了警惕。到了半夜,果然有十來股東吳軍隊來燒軍營。滿寵率兵乘其不備,擊潰敵兵,因此晉封南鄉侯。

【浩注】

十二年前,滿寵是跟隨曹操打過赤壁之戰的。慘痛的過往經歷和身經百戰的經驗都讓滿寵對吳國的火攻戰法時刻保持著警惕。

【翻譯】

我軍要等這把火燒盡,料敵情形,可以進攻就進攻,不可進攻便作罷。

(十三)大浩浩的筆記課堂——精讀《孫子兵法》合集之《火攻》篇

·本篇句解

謀事以兵,行事以法,成事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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