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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委大院》:如何面對“曹建林”這樣的人?

如何面對“曹建林”這樣的人?

在《縣委大院》,鄉供電所所長曹建林很牛氣,他是縣工商局局長的鐵桿友仔(鄭三安排火鍋店老闆老崔宴請工商局局長劉亞軍時他陪著劉亞軍,而且看他們的關係不一般),也是鄉黨委書記的座上賓(平原鄉、鹿泉鄉書記和工商局長一起吃飯時,他也在)。

他管著全鄉的用電工作。對於偏遠地區的供電,供電遠遠不足,經常停電是常有的事。他想供給誰就給誰。而且供電部門屬於垂直單位,雖然也歸轄區黨委政府領導,但其工作業務、人事任免、經費撥付,均由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決定,其職能具有專屬性、執法性、監控性等特點,地方黨委政府幹涉不多,因此電力部門員工工資往往高於當地其他部門,而且用電又非常重要,在人情社會的農村基層,電老虎不是白叫的,一般人得罪不起。

偏偏這樣的人還特別官僚,眉上傲下(當火鍋店老闆拿出劣質酒出來後,他直接說喝這樣的酒不會打人吧?),而且也很記仇(林志為藉口不喝酒,他臉色很難看,當林志為只喝半杯時,直接當面翻臉,不加微信不理人。當林志為滿懷期待打電話給他解決蔬菜基地供電時,他謊稱在市裡,就是要報喝酒只喝半杯的仇)。曹建林還是睚眥必報的人,因蔬菜供電問題被縣長批評後,直接不跟林志為打招呼(三寶書記書說,後面估計會有很多報復)。

體制內這樣的小人不少,幾乎是經常會遇到。

那怎麼樣跟這樣的人打交道呢?

這樣的人千萬不要直接得罪。你得罪了這樣的小人,會有無窮無盡的麻煩,而且這樣的人,你還不能敲打,你借人的手來敲打,他就會一直跟你搞小動作。除非你能一棒子把他給敲打至“殘”,使不能翻身。

跟這樣的人,就是要少接觸。但是接觸的時候,你要戴上面具,熱情,虛偽。

其實林志為可以拼命喝完那一杯酒,然後就裝睡,後面就沒有什麼事了。

當然了,如果這樣的人,既然得罪了,就不要怕得罪,你要是想給他“找回面子”,那就放低姿態,好好賠罪就好了,你要是不想理他,那你就比他更“壞”,更“小人”,比他更“狠”才行。

但是在體制內,“儘量不得罪人”是黃金法則,要麼不得罪人,要麼就得罪“死”。用偉人的話來講:統一戰線的法寶就是把朋友搞得多的,敵人搞得越少越好。

希望體制內少點這種:有實權、好面子、看人下菜的小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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