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
網路安全
審查辦公室對“
滴滴出行
”啟動網路安全審查。7月4日
網信辦
釋出關於下架“滴滴出行”App的通報。7月5日,網信辦釋出關於對“
運滿滿
”“貨車幫”“BOSS直聘”啟動網路安全審查的公告。
接二連三的審查公告,讓網友直呼:這到底是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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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公告發布之後,有業界人士分析,審查期間停止“滴滴出行”新使用者註冊,是為了防範風險擴大。對滴滴實施網路安全審查的重點應該是:行駛過程中汽車採集的道路環境資訊,是否確保不會洩露到境外,甚至威脅國家安全。
《網路安全審查辦法》
第九條
網路安全審查重點評估採購網路產品和服務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主要考慮以下因素:
(一)產品和服務使用後帶來的關鍵資訊基礎設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擾或破壞,以及重要資料被竊取、洩露、毀損的風險;
(二)產品和服務供應中斷對關鍵資訊基礎設施業務連續性的危害;
(三)產品和服務的安全性、開放性、透明性、來源的多樣性,供應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為政治、外交、貿易等因素導致供應中斷的風險;
(四)產品和服務提供者遵守中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情況;
(五)其他可能危害關鍵資訊基礎設施安全和國家安全的因素。
但事情還沒完,7月4日晚,網信辦釋出關於下架“滴滴出行”App的通報,要求應用商店下架滴滴出行APP,通報中提到:“滴滴出行”App
存在嚴重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資訊
問題。已通知各手機商店下架滴滴的App,要求滴滴認真整改,切實保障使用者個人資訊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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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除了滴滴出行App之外,網信辦在5日又釋出了,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關於對“運滿滿”“貨車幫”“BOSS直聘”啟動網路安全審查的公告,對“運滿滿”“貨車幫”“BOSS直聘”實施網路安全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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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自2020年4月頒佈《網路安全審查辦法》以來,網路安全審查可以說一直是懸在關鍵資訊基礎設施運營者頭上的達摩克里斯之劍,但它一直沒有落下來過。中國網際網路大公司到現在為止,能夠被網信辦以“國家資料安全”為由進行審查並下架的,只有滴滴一家了。
個人資訊保安和網路安全、國家安全並不是孤立的存在,很多時候是休慼與共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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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全球主要實力國家已經都把資料安全視作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上個月《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料安全法》審議透過,將於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料安全法》
第三條
本法所稱資料,是指任何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對資訊的記錄。
資料處理,包括資料的收集、儲存、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等。
資料安全,是指透過採取必要措施,確保資料處於有效保護和合法利用的狀態,以及具備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第二十七條
開展資料處理活動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健全全流程資料安全管理制度,組織開展資料安全教育培訓,採取相應的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資料安全。利用網際網路等資訊網路開展資料處理活動,應當在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基礎上,履行上述資料安全保護義務。
美國也早在多個場合明確表示,下一場戰爭就是網路戰爭,那麼戰場就在網路空間,資料則是至關重要的戰略物質。
大資料時代,資料安全事關網路安全和國家安全,從無小事。
滴滴事件,給所有網際網路平臺敲了一記警鐘,資料安全就是國家安全,更是企業的生死紅線。網際網路公司對應用者的資訊收集應當遵循“最小化原則”,即只能採集業務相關的資訊資料。
(長江雲綜中國網信網財富中文網上海證券報社中宏網責任編輯:楊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