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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生遭遇職場pua,無繼任拒批離職申請和薪資證明,該如何維權?

近日,未名BBS一篇熱帖吸引筆者關注。

一名同學遭遇職場PUA,無繼任拒批離職申請和薪資證明。

經歷不少曲折,最後在律師幫助下討回了公道。

提醒:

原理就和遇到三季人一樣,千萬不能藏著掖著。

假如不幸遇到了辣雞公司,越是委曲求全、忍辱負重,結果就是更加深陷其中、被榨乾。

找律師介入,或向政府主管行政部門求助,才是正確做法。

詳情如下:

(篇幅較長,建議仔細看看奧~)

轉自未名BBS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商業轉載請與原作者聯絡

事發背景

2021年1月份

我在位元組跳動辦理實習生入職,四月中旬實習期已滿,且因畢業事宜繁忙我向leader(團隊領導)表達了近期需要離職的訴求,leader以

沒有繼任入職

無法交接為由讓我

繼續工作兼找繼任

勞動節之後,有leader的學妹入職我們部門,我在5月10日向該同學傳送了我一萬字的交接文件、相關檔案及作業系統使用方式,幫其熟悉了工作內容和每日工作流程,並於5月11日再次向其提出了想要近期離職的訴求。

而leader這個時候向我提出,由於新入職的backup並不是我自己找到的,我

不可以離職

,且需要為這個崗位找

第二個backup

,需要兩個backup的原因是“

你的工作能力太差,找兩個backup是為了彌補你工作的缺陷“”別人都能做到的你就是做不到“

我無法接受這種言語暴力,於是於5月12日正式在位元組跳動人力資源系統中提交了離職申請,但顧及情面在離職理由中並未提及職場暴力的問題,只是說自己因為學業繁忙的個人原因需要離職。

而之後我的leader繼續向我提出

繼續再找

一個backup才可以申請離職的要求,我的

離職申請和薪資證明在審批流程中被扣留。

被逼得實在沒有辦法說我自願放棄所有的薪資可不可以走,被回答否之後提出自己自願放棄五月份所有薪資回學校遠端找backup,此後leader回覆了我每天必須工作的量級和每天需要有一個及以上的繼任候選人進入面試流程。

對位元組的幾點質疑

1.

合法性問題:

我找出了在入職階段所有簽署我姓名的合同及檔案,並沒有任何一個檔案的任何一條規定寫到我必須找到繼任並將其培養到完全上手才能辦理離職,後續我在要求公司的HR部門出具相關檔案之後,值班HR並不能出示相應檔案

且公司內部長期對實習生存在這種勞動合同之外的不合理要求,backup制度已成為隱形制度長期壓榨實習生,如果我必須找到繼任才可以順利脫身,那麼,請問我進入的究竟是網際網路公司,還是傳銷組織?

2.

職場暴力問題:

我的leader在多次找我談話的時候均表示人人都需要找backup,別人能找到你為什麼就找不到。同時我的室友也在跟我同一部門實習,她的直屬leader也對她進行道德綁架表示“你不找到backup就走你就是沒有責任心。”

在我多次提出離職訴求之後,leader也直接提出了“找兩個backup是你的工作能力不足,是為了彌補你工作能力的缺陷,”“別人都可以找到但你找不到就是你的能力問題”,後續我向總部HRBP當面對質的時候,她回答說

“這是措辭問題是誤會”

,但是否真的是誤會我們可以調取五號樓工區二層A區110-135附近的兩個監控。

位元組剛剛度過了九週年慶典,在期間宣揚的企業文化一直是扁平化的管理和

平等的員工關係

,但實際工作中的行為

是否做到了對員工的基本尊重

令我存疑。捫心自問我一直對我的leader做到尊重,但我尊重你的目的是獲得同樣的尊重對待,而並非

站在制高點不斷pua上對我的工作能力和心理進行不斷打壓。

試問,位元組的企業文化真的只是漂亮的空殼嗎?

3。

兩個backup的問題

我認為交接好工作再離職是對工作和公司的負責,因此我在四月份開始一直在尋找合適的接班人,但多次面試之後人選均被否決。同時,leader提出這個崗位工作量很大,招

backup的需求數量由一個上升為兩個。

我有如下疑問,

(1)

為何明明知道這份工作需要兩個人才能完成,為什麼在過去的三個月內我一直承擔這雙份的工作量

,為何不早點提出我們需要再招一個人來分擔工作壓力呢?

(2)  因為崗位和負責工作內容本身的問題,我不但需要做兩個人的工作量,還需要在完成既定工作量的同時大海撈針找到合適的繼任,同時跟我同期入職的同學均以各種理由離職,我前前後後帶了同一部門其他方向至少三位新人,幫其代為完成安裝外掛熟悉作業系統耐心教其上手的瑣碎工作,同時在某個階段因為實習生陸續離職幾個崗位只有我一個人負責,leader也會早上甩給我十幾個我工作範圍之外的連結讓我對接,在如上工作環境之下我頂著巨大的工作壓力和心理壓力繼續尋找backup

(3) 如果我可以同期完成兩個人的工作量+帶新人+背不屬於我範圍內的鍋,我的工作能力真的很差嗎?

我真的比別人糟糕嗎?

(4)  勞動節過後,leader自己的學妹入職,我也做好了將近一萬字的交接文件,把工作中有可能遇到的問題及處理方式、基本作業系統的使用方法、對於每個負責方向的詳細介紹、一些高效工作的小技巧均一一記錄清楚,也手把手交給她如何工作,leader的學妹人是很聰明的,我也相信她能升任工作,我認為

我在短期之內完成了負責的交接,

並不會使得該崗位面臨因無人負責而時空的狀態。

(5) 所以,扣著我不能走的合理理由是什麼呢?

4.     

雙標問題:

我的室友也跟我在同一個崗位實習。在三月份的時候同部門的另一個女生也面臨找不到繼任無法順利離職的問題,而我的室友在這一學期正好有外出實習的意願,於是我徵求了室友的意願問其是否願意來我們部門工作,經過面試之後順利入職。

而事實證明我的內推給室友造成了後續一系列的心理壓力,她也同樣面臨言語上的打壓,入職第一天被灌輸位元組存在末位淘汰制度,如果工作達不到績效會被辭退。同時,室友因一天晚上有晚課且需要開會申請早些離開,領導認為不公平,要求早退就要早到,因為

“勤能補拙。”

工作時長而非工作成果就可以判定實習生的是勤是拙了嗎?勤能補拙的表述真的不涉嫌對於人格的

侮辱

嗎?

室友在五月份因無法忍受壓力以畢業論文為由提出了離職,據理力爭後離職申請被透過。

沒有找backup。

我想請問,為何

同一個學校同一個學院同一個年級同一個寢室的兩位實習生面臨同樣的畢業壓力,為何同一個部門內部存在雙重標準,只要態度強硬即可以不用管找backup

的不合理要求直接走人,態度溫和就會被扣留繼續壓榨,所以公司只是挑性格軟好說話的軟柿子來拿捏,榨取最後一點利用價值嗎?

爭取權利的經過

1。

5月12日晚聯絡律師

:回寢室之後聯絡了律師,律師們在知道事情事發經過之後告知我位元組跳動

存在違法行為

,同時律師姐姐鼓勵我不要害怕,勇敢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願意以我代理律師的身份直接聯絡公司,如果沒有合理解決方案的話可以幫我提出訴訟。

2。

律師建議:

律師姐姐在勞動訴訟領域有多年的經驗,向我提出了一些建議:首先不要自願放棄五月份所有的薪資,所有勞動所得都是合理合法的,公司扣留薪資單已經涉嫌違法;保留好證明自己相關工作記錄,如果涉及內部檔案不需要下載只需把包含時間節點的不敏感關鍵部分截圖;保留溝通的相關證據,儘量採取文字和書面溝通的形式

3。

公司的行為已涉嫌違法違規,律師願意代為出面交涉,我決定明天先向HR部門發起溝通,如果最終沒有合理的處理結果再走法律程式

4.

13日10:42:向HR部門

發起溝通

當時值班的HR同學無法給出公司規定找不到繼任就拒批離職申請的條款,也無法找出我的實習合同中的相關規定,給出的解決方案是讓我與我的leader和BP直接溝通

5。

11:03 :我向值班同學表達了所有的交流截圖都是合法證據之後,值班同學認為自己無法處理於是拉運營效率與員工體驗部門的負責人入群。

6.

11:09 :新入群的負責人並沒有給出解決方案,幾分鐘之後

拉我的leader和HRBP入群。

7。

11:10:表達公司存在的不合理之處和違法現象,以及離職的直接原因是職場PUA而並非個人原因,要求公司對相關規章制度和隱性規定是否合法做出解釋,要求維護自身的權益。

8.

11:10-11:20: leader出示了我們的

部分

聊天記錄,

認為自己並未扣留我的離職申請和薪資單,卡著未審批只是因為我們在“溝通”,並說我也認同了她的相關要求和觀點,同時,職場暴力問題是“誤會”,她只是措辭有問題。

我當場否認並表示不接受。

9.

11:19:我的離職申請和薪資單被批透過。扣留解除。

10。

11:49 :公司HRBP向我提出了下午見面

“聊聊”

的要求,我拒絕,同時表示任何情況都可以透過

飛書書面

的形式進行文字溝通,我將對我說過的話負責,也請雙方存檔。

關於其他問題的迴應

1.

受到不合理對待為什麼不直接走人,把電腦扔在公司,飛書遮蔽不就可以了?

首先,因為崗位性質的問題涉及保密性,我的電腦中仍保留了一些內部檔案,且賬號許可權沒有按照內部流程交接,我比較擔心資料一直在我手中會出問題。且由於離職申請被卡,我這邊無法按照公司規定辦理正常的手續歸還電腦等資產,後續的流程均無法操作。

並且,我認為像其他實習生一樣能夠

順利辦理符合規定的離職程式是我的合法權益,

我沒有違法公司任何規定,

該一走了之的不是我

2.

為什麼答應願意放棄薪資遠端找backup?

這屬於離職申請被卡後被逼無奈的決定。如果必須必須要有繼任上崗我才能脫身,為了最終能夠離職我願意犧牲每天學習的時間來找,同時我認為未來遠端每天投入的時間精力跟坐班期間是有差別的,我自願放棄薪資。

同時,在我提出自願五月份薪資計算為零的同時,leader繼續向我提出了遠端的工作量要求,這個要求是

全程到崗才有可能完成的

,學校並無使用率高的封閉電話亭,我仍需找到合適的時間和場地完成每天面試一個實習生的要求

3.

這點小事就讓律師介入是否小題大做

不,我並不認為這是小題大做。我認為我自身沒有任何違反公司章程規定的行為,也在透過正當途徑維護我自己的合法權益,且事實證明我的工作能力沒有問題,

我自認為問心無愧。

在律師介入之前,我一直選擇像之前一樣忍氣吞聲,並且決定大廠和權威很難抗衡,決定繼續滿足部門的不合理訴求以換取自己的正常離職,甚至放棄了薪資。但律師姐姐一直陪在我身邊跟我說不要害怕,鼓勵我去爭取自己合理合法的權益,因此我也有勇氣向公司上級部門提出了申訴,來

向不合法的行為說不

最終處理結果

2021年5月13日上午一直在溝通,目前問題已順利解決,公司上級通過了我的離職申請和薪資單,總部的HRBP也對我的leader在這一事件中存在的言語暴力和扣留申請和工資單的行為開展了調查流程,律師跟進後續進展想說的話

1。

在經歷職場PUA的時間裡我面臨著巨大的情緒壓力和心理問題,當leader在我勤懇工作四個月之後親口說出你就是工作能力差之後,我陷入了極大的情緒沼澤和自我懷疑,我甚至馬上就要接受這個設定,我就是個糟糕的人,我比別人要差,我的努力永遠都的不到認可。

當天忙到九點半之後還沒有幹完規定的業績,開始情緒崩潰,找了一個會議室進去大哭,而哭完之後因會議室預約時間到期被趕了出來,然後躲在電話亭裡偷偷地哭。

2。

這份工作到後期對我來說已經令我感到疲累與無可奈何並存,可以明顯感受到自己的精神和健康被一點點消耗,也不敢抵抗,每天下班精神都飄飄忽忽已經連續兩次差點在保福寺橋西的十字路口被車撞。

我的想法只是安安靜靜度過最後一段時間帶完新人然後安穩離職,而我越軟弱,要求就會更加得寸進尺

3。

我很幸運,在選擇對不合理制度提出質疑的時候,律師、男友、室友、北大的同學均站在我這邊,安撫我的情緒,全程陪伴在我身邊,鼓勵我勇敢地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並全程為我提供幫助

4。

最後想說,法律是正義的武器,也希望大家在職場中遇到不合理、不合法的事情時都能勇敢地站出來,去對不合理的制度提出質疑,對合法的權利積極爭取,也祝願大家都會在未來收穫自己心儀的offer,並在自己真正感興趣的領域發光發熱,獲得真正的平等和尊重。

此事在未名BBS、網路應發熱議,

轉載部分熱門回覆如下:

——建議各位在畢業以前好好把勞動法研究一下。。。發現不瞭解勞動法容易被人坑。。。別人嚇唬嚇唬就真信了~️一個公司的小領導都逆天了~太扯淡了~完全在欺負小朋友啊。。。作為畢業十年的校友姐姐,我表示PKU的孩紙真太乖了~

——抱抱小姐姐,leader那個貶低你的話在我看來根本毫無邏輯,反倒能體現出你真的很厲害,一個人能夠完成兩個人的工作,千萬不要因此而自我懷疑。支援你用法律的方式來保護的自己權益,這才不是小題大做,你做的沒有錯。我之前實習的時候也是整個人因為工作忙碌而身心俱疲,實習結束之後才慢慢好過來的。這段時間好好休息,多和朋友出去玩玩呀~

——這個帖子在脈脈熱度第一了,其實就是一小領導想欺負人沒想到捏到硬茬了,被反搞了一波。不得不說幹得漂亮。。。。欺負學生到這地步。多說一句,實習生你怕啥,該走就走,找繼任也就嚇唬嚇唬剛入社會的學生,大家可以學習一下這個女生做法,受欺負了就要說出來維護自己權益。

——感同身受過,同樣應屆畢業進入大廠,懷著滿腔熱血準備在職場上奮鬥一場,結果卻遭受了職場pua,每天早十晚二的工作,結果卻被說工作能力差,讓我覺得,自己就是個垃圾,每天都哭,生活沒有任何希望,4個月後是在忍受不了就離職了,現在兩年過去了,每每回想起來還是想哭,你很堅強,加油都會好的

——對於這種欺軟怕硬的買辦公司和leader必須毫不客氣地予以回擊,權利確係鬥爭得來。

——本案涉及一個法律爭議問題,應屆畢業生在畢業前的實習,到底算不算勞動關係?以就業為目的的應屆畢業生的實習,符合勞動關係的本質特徵,屬於勞動關係。所以,對於應屆畢業生的實習,應當屬於勞動關係管理的範疇,位元組跳動應當遵守相關法律規定,接受員工的辭職通知,並出具離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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