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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年前,男子欠五千萬還不起,被債主沉譚80米,兩年後才被找到

千古不變,金錢是最俗的話題,也是最現實的東西。

有道是,有錢能讓人快樂,也能使鬼推磨。但凡事都有兩面性,有利有弊,

所以有些時候人們控制不住金錢的驅使,喪失機智地去做出一些踐踏法律的事情。在2012年的浙江鉅額債務糾紛案件中,

其債主因為欠債人未能依期還債便將人活著裝入鐵籠沉譚,這種行為讓人不寒而慄。

相識借錢 埋下因果

張宏是內蒙古人氏,一個靠大米發跡的生意人。

後來他的生意做的越來越大,產業也不再是單一的大米加工廠,逐漸擴充套件到旅遊、賓館多項實業,是一個名副其實的大老闆。

他的生意做的如此大,當然認識的人也是許多有頭有臉的人,胡方權就是其中之一。

胡方權是浙江溫州有名的商人,他開賭場開高利貸公司等等,黑白通吃,人脈圈廣泛複雜。張宏是當地有名的實業老闆,也是一個十分有錢的人,但卻有一個十分不好的喜好,非常喜歡賭博,也正是因為如此,張宏才認識了胡方權。那時張宏很有錢,

幾乎每次向胡方權借錢,胡方權都是有求必應。這也為後來兩人的債務糾紛埋下了伏筆,佛說:“種因得因,種果得果”,

或許就是這樣吧。

據後來胡方權本人的描述,2010年至案發時,胡方權前前後後借給張宏2650萬,其中還沒包括賭博的借債。

胡方權之所以放心給張宏放款的金額這麼多,也是因為胡方權本就是做高利貸生意的,自己有很多勢力,再加上張宏家大業大,當時也並不怕張宏還不上。但事情往往不如人意,人算不如天算。

2012年的金融危機影響到張宏的生意,生意虧損,也到了還錢的時間,2650萬這麼大的資金,張宏當時根本還不起。所以只能選擇逃債,胡方權自己也沒想到張宏逃債,

雖然張宏和胡方權是朋友,但遇到涉及金錢利益的事情這面子朋友好像也不足輕重了。

胡方權到處派人找張宏,並以邀約的形式綁架了他,張宏雖然逃走了,但他怎麼逃得過勢力大的胡方權呢,他最後還是被胡方權找到了。

張宏本人赴約之前也做了最壞的打算,若是一去不回,便讓他當時的助理呂志建向警方求助。沒想他的這一番打算後來也用上了派場。

張宏落入胡方權的手中,立即綁架了他,後來又打電話向他的家裡索要5000萬賠款才可放人,前提是不能報警。

當時張宏的妻子向親戚朋友總借了620萬元,但這筆錢遠遠達不到5000萬。

思來想去,張宏家人只得選擇報了警,這時,張宏妻子和胡方權又斷了聯絡。張宏再也沒有出現在他們的視線裡。

犯沉譚罪 警察力破

胡方權帶著張宏四處躲避警察的追蹤,胡方權狡兔三窟,好多次都逃避了警察的追捕。

終有一天,胡方權也許被警方追捕得憤怒了也許是因為帶著張宏不好逃脫,

他於2012年的

8月31日將張宏身高180cm體重120斤的人裝入60cm×70cm×70cm的一個鐵籠子裡,午夜時分,他們將人連帶鐵籠到千峽湖北山大橋處扔進深幾十米湖。

張宏的屍體被打撈出來時讓人十分心驚,實在想不出當時的張宏是如何關進這個小鐵籠裡面的。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胡方權逍遙法外之久,胡方權還是被抓住了。

他原本就有偷渡經歷,按照他原本計劃是偷渡到歐洲生活,但偷渡是不被國際允許的,後來到了土耳其被發現,把他遣返回了香港,因當時沒錢,他聯絡了他的馬仔,也正是因為這樣他的行蹤也暴露給了警察,

在2013年2月20日杭州警察在泰警的幫助下成功在泰國境內抓到了這個國際逃犯。

胡方權被抓獲前後共接受警方審訊四次,胡方權承認非法拘禁張宏,但並不承認殺了張宏。

即使後來張宏的屍體被找到的時候,他公審之時也是毫不猶豫地說沒有。但他的一面之詞在鐵證面前來說,簡直是不堪一擊。

胡方權這個主謀落網了,參與這件事的馬仔當然也逃不過警方的追捕,警方也從他們的嘴裡審問出了一些資訊,

胡方權於2012年8月31日指揮手下將張宏關進鐵籠子,載到車後備箱開去了千峽湖的北大橋,並在午夜時分投湖殺死了張宏。

矢口否認 律法公正

要想指證胡方權殺人的罪名,就先要找到張宏的屍體,於是民警開始長達兩年之久的撈屍工程,千峽湖是浙江省最大的人工湖,其深可達百米,尋找工程巨大,經歷了多次尋找失敗。

2014年10月20日警方再次開始撈屍計劃,先後啟用國內頂級深水掃描裝置和水下機器人在水下找了兩個多月之久,後在北山大橋一側水深 80 餘米的地方成功搜尋到張宏的屍體及鐵籠,2015年1月6日張宏屍體終於起獲。

張宏的屍體在水下已有28個月之久,撈上來的時候已經無法辨認,法醫無法檢查死因,最後張宏的檢查結果是死因不明,

在最後一次的指證中他還是不承認殺死了張宏,但檢查結果也並不阻礙法律的審判。

在2016年12月13日的公審中,胡方權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另兩名幫兇張某被判死刑、金某被判無期徒刑。

在警察的幾次審問中,胡方權和他的手下前後拒絕承認殺死張宏,根據他們後來的話說,在未找到張宏之前,我們抱有僥倖心理。

但法律的制約在那裡,犯了錯就要被懲罰,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2012年的千峽湖鐵籠沉湖案歷經兩年多了之久才終宣案結束,這件案子的結果主事人胡方權判處死刑,其餘手下分別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從法律上來看,法網恢恢他們終得到了應有的懲罰,但是法律的底線,在21世紀的法制社會中還是會被有些人隨意踐踏。

雖然欠債人張宏並沒有依期還款於胡方權,但私下綁票隨意處置掉人,本無錯變有錯,胡方權落得死刑也是罪有應得。

結語

張宏被胡方權殺害,是因果。如果張宏不借錢,便不會發生後來一系列慘劇,如果張宏守信用按時還錢給胡方權,也不會死於非命。誰是誰非難以定論,千千世界與人為善。

講信用,種善果,得善果,得始終,不與為惡,不觸碰法律的底線,珍惜生命的每一份美好,是我們每個人來到這個世界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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