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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崇煥被被割了3543刀冤不冤?不冤!崇禎殺他有沒有錯?沒錯!

一代名將袁崇煥,為了大明王朝的江山社稷立下了汗馬功勞,在他的直接指揮之下,先後取得了寧遠大捷、寧錦大捷和保衛京師大捷。但可悲的是,他最後不是戰死在沙場上,而是死在崇禎皇帝的屠刀之下,年僅47歲。

1629年,十二月初一日,崇禎皇帝緊急召見袁崇煥。原因是,議兵餉。袁崇煥接到這個命令之後,要進城,城門不開,堂堂兵部尚書、薊遼督師袁崇煥,坐在一個筐子裡頭,被吊到城牆上面,然後進城,到了紫禁城,到了平臺。剛一到平臺,崇禎皇帝,沒有跟他議兵餉,突然下令,將袁崇煥逮捕、下獄。

然後,到了崇禎三年,天聰四年,1630年8月11日,這一天,崇禎皇帝下令將袁崇煥處死,而且用了最殘酷的刑罰,就是凌遲,寸磔而死。

最終,袁崇煥

被凌遲了3543刀。

《崇禎長編》、《崇禎實錄》都記載了崇禎皇帝給袁崇煥定的九條罪狀:

一、所謂付託不效。意思是說,我崇禎皇帝派你袁崇煥做薊遼督師,為我守邊,皇太極打到北京,你有責任。實事求是來說,袁崇煥作為兵部尚書兼薊遼督師守衛山海關,保衛北京,皇太極繞過他的防區打到北京,他負有一定責任。但是,責任不完全由袁崇煥負,因為防區不是他的。而且打到北京的責任,也不應該,由袁崇煥一個人承擔。

二、所謂專恃欺隱。袁崇煥正大光明,沒有欺隱,此為莫須有。

三、市米資盜。就是賣米給蒙古人。袁崇煥賣米是有,資盜絕無。

四、謀款誘敵。謀款之事有,誘敵之事無。

五、所謂斬帥踐約。斬帥就是殺毛文龍,殺毛文龍之事有,踐約之事無。

六、所謂縱敵長驅。純屬於莫須有。

七、所謂頓兵不進。此事子虛烏有。

八、所謂遣散援兵。絕無此事。

九、所謂攜僧入城。攜僧就是攜喇嘛,他部隊裡頭有喇嘛僧。攜僧之事有,入城之事無。

有人說,因為皇太極設了反間計,崇禎皇帝中了反間計,不錯,皇太極設了反間計,崇禎中了計,把袁崇煥逮捕、下獄。可是,事情已經過了8個多月了,崇禎皇帝可以做一些調查,做一些研究,中間還有大學士,提出一些建議,你像大學士成基命,年70歲,給崇禎皇帝磕頭,跪在地下不起來,跟崇禎皇帝說:

“請慎重者再”

。崇禎皇帝不聽,8個多月的時間,可以把情況搞清楚。

皇太極設了反間計,小人篡奪,僅僅有這些原因也不夠,因為殺袁崇煥的權,只有一個人能決定,就是崇禎皇帝。崇禎皇帝對袁崇煥不滿意、不高興。

袁崇煥被殺冤不冤?

不冤

!崇禎殺他有沒有錯?沒錯!

袁崇煥之死是死於自己的性格!

他的性格決定著他不會走得太遠。

袁崇煥這個人的性格,他自己說,四個字,叫做“孤迂耿僻”。

孤,就是不群,孤。

迂,迂直,不是那麼通達。

耿,就是中耿。

僻,有一點孤僻。

那崇禎皇帝的性格也是四個字:“剛愎暴戾”。

剛愎就是剛愎自用,聽不得任何的意見。

暴戾,殘暴、兇戾。

根據史書記載,崇禎皇帝在位17年,處死或者逼得自殺的督師或總督,除袁崇煥之外還有10人,處死巡撫11人,逼死1人,14個兵部尚書中,王洽死於獄中,另有1人被斬首,3人自殺身亡,2人被革職下獄,2人遭革職查辦。另外,被處死的高階將領還有總理薊、遼、保定軍務1人,總兵1人。

袁崇煥和崇禎皇帝性格上發生了衝突,“君為臣綱”,崇禎皇帝就是一個字,殺!殺了還不為快,還要寸磔,千刀萬剮,凌遲而死。所以說皇太極攻打北京使明朝廟社震驚,此時心中對袁崇煥極度不滿再加上王永光、高捷、袁弘勳、史褷等人趁機以“

縱敵長驅,擅主和議、專戮大帥

”理由上疏彈劾,導致一個結果,就是袁崇煥論死。

袁崇煥不懂政治、不擅權謀、好為大言、自作主張、武斷、暴躁,這些性格因素早就註定著袁崇煥不會有一個好的結局,他的死也是必然的!

袁崇煥之死,不僅僅是個人之死,也不僅僅是個人悲劇,而且是大明皇朝的悲劇。崇禎皇帝自以為很聰明,其實他做了一件蠢事,就叫做自毀長城。

《明史·袁崇煥傳》說:

“自崇煥死,邊事益無人,明亡徵決矣。”

自從袁崇煥死了之後,邊事更加沒有人了,明朝要滅亡這個徵候已經決定了。

最後借用金庸先生的評價:“

袁崇煥真像一個古希臘的悲劇英雄,有巨大的勇氣,和敵人作戰的勇氣,道德上的勇氣。他沖天的幹勁,執拗的蠻勁,剛烈的狠勁是個真英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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