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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保溫杯蓋丟失,索賠中介5000元:用了25年有感情了

很多人都比較懷舊,一件東西用久了確實會有感情。近日,在浙江打工的李師傅因為一個保溫杯蓋索賠5000元的事件引起了大家關注。根據李師傅的說法,自己的保溫杯是在1996年的時候買的,如今已經用了25年,這20多年用下來,早就對保溫杯有感情了,所以才會索賠5000元。那麼按照李師傅這個說法,他的索賠是否合理?

回顧事發經過:前不久李師傅去杭州餘杭區找工作,然後在7月14日租了一個房子,月租1200元。房屋中介進過一次李先生的出租房,這次進入出租房,其他值錢的東西都在,但唯獨跟隨了李師傅20多年的保溫杯蓋丟了。很多人的第一反應就是,一個破杯蓋又不是古董,丟了就丟了,有什麼可追究的。

對此,李先生說出了自己的故事,表示這個杯蓋對別人來說可能一文不值,但是在自己心裡卻價值千金。1996年時候李師傅是船員,當時船上小工日薪只有幾元,大工日薪10元,而李師傅職位特殊,日薪60元到70元不等。在那個年代,這樣的工資已經非常高了。而這個保溫杯,就是李師傅當時花了500元買的。保溫杯蓋上有一個指南針,出海打魚都是靠這個杯蓋指引的。

因此,這個保溫杯和杯蓋對於李師傅有一種特殊的情感,如今用了25年,杯蓋卻丟了,而且還買不到一模一樣的杯子了。在發現杯蓋丟失後,李師傅聯絡了中介,中介稱自己可能當垃圾順手給扔了。對此,李師傅非常憤怒,因此索賠中介5000元。

一個杯蓋索賠5000元,中介當然拒絕,李師傅選擇了報警。李師傅表示,索賠5000元是有依據的,其中一部分是杯蓋本身的價值,另一部分是賠償自己精神損失費的。中介負責人表示,就算杯子是1996年花500元買的,如今也不會升值,網上買個指南針也就花100多元。李師傅要是執意索賠5000元,建議其去走法律程式。

目前,事件正在進一步處理。對此,大家有什麼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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