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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敏一個房子的歸屬,為何牽動這麼多母親的心?

九江這座許敏千方百計籌措資金,自己購買的房子,竟然還要透過“打官司”這樣的艱難途徑,才能要回?

不管法律是怎麼規定的,人總是要講理的。

房子的名字是姚策也罷,房子是不是姚策的遺產也罷,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這是許敏這個娘,給自己兒子姚策買的房子啊!

已經有科學的DNA鑑定,姚策不是許敏的親生兒子。這中間出現了“錯抱”,既然孩子是“錯抱”的,房子當然也是“錯給”的,歸還人家不就行了?

有什麼官司要打的?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嗎?

許敏的房產歸屬,牽動了很多母親的心。糾結啊!憤怒啊!

現在一個房產的價值不菲。對於大多數家庭來說,房產需要幾輩人的努力才能獲得。為了姚策的病,許敏已經滿目創傷,負債累累,付出了不該付出的一切。事實已經清楚的條件下,還要爭奪她拼盡全力購買的這個房子,

合理性在哪裡呢?

天底下的母親,都不會答應吧。

以己度人,哪個母親會把自己的房子給一個錯誤的外人,而不是自己親生的兒子?血緣關係呢?人倫關係呢?

如果你熊家的房子願意給別人,再來要求別人效仿吧。

所以許敏的房子歸屬,

已經不是單純她一個人的財產保護問題,而是關係著社會的公序良俗。法律和道德,都只能保護善良的人合理利益,不能讓無理的惡人貪佔別人的成果

作為旁觀者,我覺得熊家這官司打的,真是莫名其妙。房子既然是人家出資買的,給錯了,那就承認事實、尊重事實,協商處理一下就好了。何必拿著高額的律師費,去打這個“不佔理”的官司呢?

這樣的作法,

不僅嚴重創傷了自己的恩養之婆母,辜負了人家28年的撫養之情,也將自己推向了道義的反面,把事情變得更加不好解決

我感覺人如果太自私,不走正道,不奉行道德和理義,就會把自己的牌越打越壞。

據說,熊某透過律師,向許敏打聽萬達的房子是否可以50萬出售給熊某?

如果早就有這樣的態度,難道不可以好好協商嗎?

如今已經對簿公堂,傷害了別人也傷害了自己,再來說這樣的話豈不是太遲了?

北海舅舅已經表態:

房子必須要回來,

想要和解是不可能的,我們寧願按照低價把它賣出去,都不可能和解,太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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