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三綱五常就要求女人要女人以夫為天。
而男人在體力和生理方面完勝女人,所以就有了很多了便捷之處。因此,男性在婚後佔據了大量的物質生產資料,女性只能消耗和維護物質生產資料,這就導致了男女地位的不平等。
劉敏濤,就是一個被‘婚姻’這個牢籠禁錮了。
想必不用說,藝人或明星隨意趕通告就能賺上普通人的首付錢,而一旦選擇淡出演藝圈,這個錢就不可能再拿,勢必需要靠丈夫維持家庭生活。
劉敏濤在2006年與一名房地產商人結婚,在2008年逐漸淡出演藝圈,成為一個全職主婦。
大家覺得全職主婦這個名稱,真的與職業掛鉤嗎?
作為全職主婦的劉敏濤,幫助全家老小解決吃喝拉撒的問題,還為富商生下女兒。
但是劉敏濤卻在節目裡說,其老公曾經與劉敏濤逛街,劉敏濤沒有了工作,自然就沒有收入,隨後劉敏濤想買一根冰棒,奈何老公連這個雪糕錢都要給劉敏濤臉色看。
想想,作為普通工人,買一根冰棒的錢總有的,冰棒的品牌暫且不論,總之可以任意挑選,不至於看人臉色才能吃得上冰棒吧。
而劉敏濤嫁的人,不說普通家庭,那可是房地產商,這就證明了越有錢越摳。女性在婚姻中放棄事業,只為男人洗手作羹湯,為男人生兒育女、料理家庭,但是結果並不好。總之,女性萬萬不可以做全職主婦。
不知大家有沒有看過一則新聞,說的是男方收入200萬,就因為女方是家庭主婦,離婚時男方不肯平分共同財產,法官也只判了給予女方損失費用1萬元,不承認女方在家庭中的付出。
由此可見,女性真的不可以在婚姻中隨意付出,再怎麼也要有一份自己的事業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