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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的 三大殺手 :爭吵、厭倦、性慾、自我成長!

網路上曾票選出婚姻的

“三大殺手”

除了以高票數遙遙領先的

“出軌”

以外,

“爭吵”與“厭倦”

的票數也是一騎絕塵。這兩者是截然相反的存在,一般來說對於婚姻已經感到厭倦的人,是根本沒興趣再去和另一半爭吵的。

因為沒有了期待,自然也就沒有了失望,這種情況下對方做些什麼,做錯了什麼,又與自己有什麼關係呢?

從這個角度來看,會發生爭吵的人,至少說明了他們對婚姻還抱有一絲希望,他們是想要解決問題的,爭吵就是他們的途徑,

只是很多人吵著吵著,就感到了疲倦,反而把婚姻給“吵”沒了。

吵架也有方式,有些人越吵越親密,有些人卻把婚姻吵沒了。曾經我也以為,爭吵在婚姻中就是洪水猛獸,然而在看過了《親密關係》這本書後,才發現,出問題的並不是“爭吵”這件事情本身,而是進行爭吵的“人”,他們吵架的方式不對。吵架要掌握正確方式,否則只會感到疲憊,婚姻就這樣被“吵”沒了。

沒錯,吵架也是需要有正確的方式的,

否則你無法解釋為什麼有人越吵架感情反而越好,有的人則越吵感情越淡。

《親密關係》一書中有一個觀點印證了我前文所寫道的“

會發生爭吵的人,至少對婚姻還是抱有一些期待的”。

書中寫得則更為詳細一些,細緻到了我們抱有期待的物件就是我們的伴侶。我們會被某個人吸引,往往是出於對方身上有我們所喜歡的特質,對我們有情緒上的吸引力。

在選擇戀愛物件乃至結婚物件時也是如此,我們會下意識地根據內心所描繪的伴侶影象來挑選與我們期待的最相近的一位。

不過當我們進入婚姻後,對待伴侶的要求就會不自覺地增高,因為我們對婚後生活有著更高質量的要求。

然而作為獨立個體的伴侶通常不會心甘情願地受到“改造”,當期待一次次落空後,負面情緒佔據大腦,自然而然就會產生爭吵。

但是,不同於我們傳統印象中對爭吵一股腦的負面印象,《親密關係》中提到爭吵會帶來正面還是負面的效果,全都要看我們爭吵的“技巧”。

很多人對爭吵的印象和理解就只有最簡單的“情緒的發洩”,這種印象本身就已經脫離了爭吵可以帶來的正面意義,變成了無腦的互相攻擊。

比如我們常見的一種爭吵內容——互相進行人身攻擊。非常普遍的一個例子,原本只是一件小事,比如一方讓另一方把衣服洗了,另一方不願意。這本來不是什麼大事,但卻往往最終會演變成對彼此人品的攻擊。

不願洗衣服的一方變成了懶惰、吃白飯的,讓洗衣服的另一方變成了專制的獨裁者,雙方開始對彼此的品性產生質疑,早就沒有在意當初爭吵的源頭只是沒有去洗衣服。

另一種常導致惡言惡語出現的場合則是翻舊賬,原本只是想解決當下的問題,卻總是翻出對方以前的種種行為,企圖在“黑歷史”的問題上擊倒對方,最後爭吵也只能演變成“翻舊賬大賽”。

但在這種“比賽”中即使贏了又能怎麼樣呢問題依然沒有得到解決,本質上不過又是一次無意義的情感宣洩罷了。

很多人費盡千辛萬苦,只為了證明自己“贏了”,彷彿“贏了”就能代表自己的正確,但是退一萬步說,在家庭中的這種“輸贏”有什麼意義呢?沒有人會表彰你,沒有人會給你遞上獎狀獎盃,你除了一時的爽快以外,什麼都得不到。

就像《親密關係》中提到的,吵架時我們要搞清楚技巧和方法。首先我們要清楚自己這次吵架到底是“為了什麼”。

如果是為解決問題,那麼爭吵的內容最好不要脫離該問題周圍,不要將打擊範圍擴大,上升,因為這對於解決問題本身來說沒有意義。

如果本身你只是想宣洩不滿的情感 ,那麼建議你採取別的方式,而不是將負面情緒全部倒給伴侶。

其次就是不要將伴侶架到你的對立面,彷彿你們是敵對的兩方勢力,如今必須要戰個你死我活才算完。

只想著在吵架時掌握所謂的“主動權”,於是互相指責,甚至是互相謾罵,最後也只能是兩敗俱傷。

最後就是進行有效的溝通。什麼是有效溝通呢?避免對對方的單獨指責,比如以“你如何如何”作為主語的句子,而是將主語變成“我們”,強調雙方其實是一體同心的,我們的吵架是為了我們自己好。

坦誠也是有效溝通中重要的一點,既然決定要解決問題,那麼就不要再藏著掖著,而是要讓伴侶明白我們此刻真實的心情——以一種柔和的手段。

總而言之,爭吵並不可怕,我們不應該將其妖魔化,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才是我們該做的,爭吵不過是一種平常的手段而已,只是在使用的時候,我們要掌握正確的方法,不要在情緒化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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