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答辯期之後當事人還能提起管轄異議嗎?因此,根據上述法律、司法解釋及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的規定,超過答辯期後,當事人即使提起管轄異議,人民法院也不予審查其管轄權異議申請,但人民法院仍可依職權對案件管轄進行審查,若發現該案違反級別管轄或者專屬管轄的,應依職權裁定移送有管轄權的法院,...
前國腳陷千萬元借貸糾紛案 戴琳遭凍結賬戶僅餘800元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查明,根據執行法院網路查控系統反饋的27份協助執行通知書(回證)中的記載:戴琳名下賬戶(26份)實際凍結金額共計人民幣820...
關於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的修改,以後可以不用再審判了嗎?將第三十條修改為:“當事人未申請再審、人民檢察院未抗訴的案件,人民法院發現原判決、裁定、調解協議有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等確有錯誤情形的,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八條的規定提起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