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教育功能從個體發展向公共利益轉變在確定公正、公平和可持續發展這個宏大目標的前提下,為了構建新的教育社會契約,報告重點關注了教學、課程、教師、學校和跨時空教育等五個方面的變革,並提出了相應的指導性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