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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180萬的58瓶茅臺酒大年初一被盜 西安警方六天七夜抓獲嫌疑人

2月12日大年初一,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昆明路派出所接到一起高檔名酒被盜案,據報警人稱被盜物品為59瓶年份茅臺酒,市值為180餘萬元。丟失的茅臺大多是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的老酒,其中還有一瓶1966年的茅臺。

案發正值春節,接到報警後,昆明路派出所便衣隊全體隊員停止休假,第一時間投入到這起盜竊案件的偵破中。辦案民警經過六天七夜的偵查追蹤,最終於2月18日大年初七將犯罪嫌疑人劉某某抓捕歸案。被盜的58瓶茅臺,除了一瓶在偷運過程中損壞,其他均已找回。

2月25日,昆明路派出所將追回的58瓶茅臺酒返還給商家。

據民警介紹,接到報警後立即趕赴案發現場展開現場勘查,為不遺失任何一個痕跡物證,這次的現場勘查長達5個小時。現場勘查結束後,民警們顧不上吃飯,連夜召開分析研判會,併成立專案小組。2月13日凌晨2時許,經過對茅臺酒品鑑店斷電前影片的偵查,發現一名可疑人員有規律地在店門口的影片中徘徊,辦案民警認為該人員有重大作案嫌疑,隨即對該可疑人員進行調查研判。

經過六天七夜的追蹤影片、排查影片,根據犯罪嫌疑人在影片中的軌跡路線最終於2月17日晚在西安西郊一小區院內發現嫌疑人。偵查人員立即在此蹲點守候、走訪調查,餓了就吃泡麵充飢、累了就輪流在車上眯一會。經長時間蹲點,最終於案民警在召開前日工作總結會後趕赴前日犯罪嫌疑人最後在南郊出現的地點,於13時左右將犯罪嫌疑人劉某某在南郊一街道抓獲。

辦理盜竊案件,民警常常說“捉賊捉贓”,便衣隊隊長張垠濤對犯罪嫌疑人劉某某進行突審後,自己帶人到犯罪嫌疑人的居住地找“贓物”。經突審,犯罪嫌疑人某某對自己在農曆除夕夜,潛入科技路與團結南路十字茅臺酒品鑑店盜竊高檔名酒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同時交代盜竊來的58瓶(在運輸途中打碎一瓶)茅臺酒藏到咸陽秦都區一拆遷工地內。辦案民警轉戰咸陽,在犯罪嫌疑人劉某某帶領下來到拆遷工地找到被盜的58瓶茅臺酒,並進行藏匿現場的指認。

2月18日晚,將被盜的58瓶茅臺酒放入派出所裡的物證室,刑偵所長王昊心裡的石頭終於落地了。茅臺酒品鑑店被盜案是2021年春節以來昆明路派出所破獲的第一起侵財案件,打響了2021年春節的第一槍,為維護人民利益、打擊違法犯罪開新篇。

華商報記者 卿榮波 謝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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