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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體飲料能溶血栓?聚養堂七級代理、團隊計酬模式涉嫌違法違規

“北有同仁堂,南有聚養堂。加入聚養堂,足不出戶就能創造財富。”一位聚養堂的加盟商十分篤定地說。

這位加盟商口中的“聚養堂”是廣西聚養堂健康產業有限公司旗下品牌,該品牌打造了“聚養優品”商城,面向全國招商。深入瞭解之下,微商電商調研發現,聚養優品有多款產品涉嫌虛假宣傳,而且其加盟模式中,“入門費”“拉人頭”的代理方式也涉嫌違法違規。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聚養堂的創始人寧佐文做教育培訓起家,江湖上稱其為“亞洲催眠式總裁演說訓練導師”。據傳,寧佐文可以用催眠的方式激發聽課學員的潛力,讓學員實現自我突破。事實是怎樣的?

寧佐文在進行催眠式演講

經過寧佐文催眠的人變成“鋼板”

公司背景,發展歷程

據調查,寧佐文在2004年參加了李陽的瘋狂英語訓練營,2010年立志成為亞洲頂級催眠式總裁演說訓練導師。2013年,以寧佐文為首的“七匹狼團隊”在海南成立,用演講的方式做培訓,寧佐文也成為了“催眠大師”;2014年,寧佐文與“今智塔”專案創始人王衝合作,成立今智塔廣西分公司和廣西微通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為企業老闆做線下培訓,而王衝也以營銷學大師自稱,其宣講的模式被網友質疑為“拉人頭”;2016年,寧佐文與同為培訓師的寧佐全註冊“聚養堂”品牌,廣西微通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更名為廣西聚養堂健康產業有限公司。

圖片來源:企查查

企查查APP顯示,廣西聚養堂健康產業有限公司成立於2014年12月17日,法定代表人為寧佐文,註冊資本為1500萬元人民幣,實繳資本為1500萬元人民幣,企業地址位於南寧市。該企業由廣西維克托投資有限公司和廣西三點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各持股50%,法人寧佐文擔任執行董事,同時也是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和最終受益人。

另外,寧佐文共與8家企業有關聯,他投資了杭州星匯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投資了南寧涵誠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控股95%並擔任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兼總經理;投資了海南星薈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6。5%;投資了廣西維克托投資有限公司,控股99%並擔任法定代表人兼執行董事;還擔任了廣西聚養古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寧德聚養堂中醫診所有限公司和廣西聚養古方健康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的高管。

寧佐文

圖片來源:企查查

圖片來源:企查查

圖片來源:企查查

值得注意的是,廣西聚養堂健康產業有限公司投資的廣西悅香天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也就是聚養堂宣傳的沉香產業,曾因買賣合同糾紛案由被起訴,還於2020年11月27日,因使用醫療用語違法釋出沉香精油的廣告違反《廣告法》,被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罰款6700元。

據宣傳,聚養堂推出了許多“壯藥”、“瑤藥”等民間法寶和古方秘藥,是廣大人民群眾賴以防治未病的有力武器,要繼承發揚“壯醫壯藥”。但實際上,聚養優品的多種商品都涉嫌虛假宣傳。

聚養堂多款產品虛假宣傳,涉嫌違法違規

圖片來源:聚養優品

透過代理分享二維碼可進入“聚養優品”商城,商城中有沉香系列產品、艾草替代煙、護膚品、艾灸產品和古方秘藥系列的產品出售,其中多款產品都有虛假宣傳的跡象。

圖片來源:聚養堂總部公眾號

聚養古方順天丹在聚養優品商城的售價高達1299元/盒,公眾號宣傳該產品是醫聖張仲景第56代傳人張泰源研發,選用珊瑚、珍珠貝、牡蠣殼等深海生物及龍骨、瑪瑙等40多種原料,不同的人服用順天丹都會有不同的感受,根據這些口味感受可以快速、準確地判斷出每個人的身體狀況。並且該產品還擁有淨血排毒、補鈣、抗輻射、抗氧化、穩心安神、強化骨骼、解毒除臭、祛斑美容、健康長壽等多種功效。

圖片來源: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但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國產藥品搜尋順天丹並未查詢到任何資料,產品包裝也沒有國藥準字。其公眾號也稱該產品是“高科技食品”,不是藥品也不是保健品,卻宣傳淨血排毒、解毒、安神、強化骨骼等保健治療效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章第三節第七十三條的規定,食品廣告的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食品生產經營者對食品廣告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廣告法》第十七條規定更是明確指出: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並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聚養堂對順天丹的宣傳明顯與上述法規相違背。

固體飲料能溶血栓?聚養堂七級代理、團隊計酬模式涉嫌違法違規

圖片來源:聚養堂總部公眾號

無獨有偶,聚養堂另一款產品雪清夫水蛭片也宣傳具有治療功效。聚養堂公眾號宣傳該產品採用“金邊水蛭”為主要成分,選配人參、山楂、決明子等多種藥食同源原料製成,是天然的血液清道夫,具有調理亞健康、降低血液粘稠、調理血脂異、雙向調節血壓、預防心梗、抗血凝、溶血栓、通血管等多種功效。更是列出案例證明該產品可以降低油甘三脂、降尿酸、降低血液粘度。但實際上,該產品屬於壓片糖果,生產許可證號為SC10634120305395,並非藥品。並不具備調節血壓、血脂、抗血凝等治療效果。

固體飲料能溶血栓?聚養堂七級代理、團隊計酬模式涉嫌違法違規

固體飲料能溶血栓?聚養堂七級代理、團隊計酬模式涉嫌違法違規

圖片來源:聚養優品

商城的另一款產品芯芝道沉香滴丸也宣傳具有調節氣血執行、改善動脈梗塞、降低血管阻力、抑制血栓形成的功效。但該產品不是保健品也不是藥品,而是屬於固體飲料,卻宣傳抑制血栓等治療功效,售價也十分高昂。

聚養堂公眾號和聚養優品商城虛假宣傳的產品並不止上述幾例,這裡便不再一一列舉。聚養堂將食品宣傳具有各種保健治療功效,高價售出獲取利益,此等行為已經構成虛假廣告。對此,《廣告法》第五十五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釋出虛假廣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釋出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並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准檔案、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

聚養堂“拉人頭”、7級代理模式涉嫌違法違規

據代理宣傳,聚養堂線上採用“狂銷熱賣”共享特價商城——合夥人共創機制,成為代理就可以足不出戶地賺錢,代理等級越高,收益也越高。

透過與代理溝通採訪瞭解到,聚養優品的代理分為7個級別,分別是會員、代理、一級合夥人、二級合夥人、三級合夥人、四級合夥人、區縣服務中心,透過推薦代理升級,級別越高收益越高,具體內容如下:

固體飲料能溶血栓?聚養堂七級代理、團隊計酬模式涉嫌違法違規

圖片來源:聚養堂代理

會員:在聚養優品商城購買商品金額達到500元成為會員。會員推薦一個會員可獲得100元推薦獎勵,會員銷售商品可獲得商品售價20%的銷售獎勵。

代理:會員推薦兩個會員升級為代理,代理推薦一個會員可獲得130元推薦獎勵,銷售產品可獲得訂單金額26%的銷售獎勵。成為代理後可享受全網訂單3%的加權分紅,即全網每銷售一單,該訂單金額3%就會平均分配給所有代理,同時平臺每銷售一單代理還可以獲得訂單金額3%的加權積分分紅(積分只能按比例用於復購,可以互轉,不能提現,下同)。代理復購產品可用積分抵扣15%的訂單金額(1積分等於0。5元)。

一級合夥人:小區推薦三個代理升級為一級合夥人,一級合夥人推薦一個會員可獲得150元推薦獎勵,銷售產品可獲得訂單金額30%的銷售獎勵。一級合夥人可享受全網訂單2%的加權分紅和3%的加權積分分紅。一級合夥人復購產品可使用積分抵扣20%的訂單金額,即購買1000元的商品只需要支付800元現金和400積分。

二級合夥人:一級合夥人推薦三個一級合夥人升級為二級合夥人,二級合夥人推薦一個會員可獲得150元推薦獎勵,銷售產品可獲得訂單金額30%的銷售獎勵。二級合夥人可享受全網訂單3%的加權分紅和6%的加權積分分紅。二級合夥人復購產品可使用積分抵扣30%的訂單金額。

三級合夥人:二級合夥人推薦五個二級合夥人升級為三級合夥人,三級合夥人推薦一個會員可獲得150元推薦獎勵,銷售產品可獲得訂單金額30%的銷售獎勵。三級合夥人可享受全網訂單4%的加權分紅和10%的加權積分分紅。三級合夥人復購產品可使用積分抵扣40%的訂單金額。

四級合夥人:三級合夥人推薦五個三級合夥人升級為四級合夥人,四級合夥人推薦一個會員可獲得150元推薦獎勵,銷售產品可獲得訂單金額30%的銷售獎勵。四級合夥人可享受全網訂單5%的加權分紅和15%的加權積分分紅。四級合夥人復購產品可使用積分抵扣40%的訂單金額。

區縣服務中心:四級合夥人推薦十個四級合夥人升級為區縣服務中心,區縣服務中心推薦一個會員可獲得150元推薦獎勵,銷售產品可獲得訂單金額30%的銷售獎勵。區縣服務中心可享受全網訂單5%的加權分紅和15%的加權積分分紅,復購產品可使用積分抵扣40%的訂單金額。成為區縣服務中心後,可享受區域內所有訂單金額2%的業績提成。

此外,所推薦的會員成為平級後,可享受其收入10%的平級獎勵,積分可以出售和購買,平臺提現扣除6%的手續費。

以上便是聚養堂代理制度的具體內容。不難看出,加權分紅是一個極具誘惑力的獎勵,吸引著代理們努力推薦新代理升級,最快升到最高階的代理就可以獲得最多的收益。若是有一個代理率先升到四級合夥人,則可以獲得全網當天所有訂單金額5%的加權分紅,兩個代理到四級就有兩個人分,升級越快收益越多。

《禁止傳銷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透過對被髮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髮展人員以繳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該條例第七條將上述定義分解為如下三種類型:第一,拉人頭,即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透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第二,入門費,即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透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第三,團隊計酬,即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透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係,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聚養堂要求消費者購買一定金額的產品獲得代理資格,實為變相收取入門費;設定推薦獎勵引誘代理們透過推廣人員使其購買產品成為代理來獲取利益,涉嫌拉人頭;透過發展人員形成上下級關係,以推薦代理為升級條件,進而形成團隊,設定加權分紅和區域業績提成,以團隊所有成員的銷售業績為依據獲取團隊分潤。聚養堂這種“入門費”“拉人頭”“團隊計酬”模式或涉嫌違法違規。

釋出於: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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