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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金蓮為何不喜歡武松,武松說了一句什麼話,讓她對潘金蓮情有獨鍾

小燕讀水滸(十七)

文/於小燕

看《水滸傳》的人,最同情林沖和武大郎。林沖就不說了,武大郎為人和善,脾氣好,做的一手好饃饃,在離縣衙門不遠的紫石街租一個二層樓的門店,做饅頭生意。

為人勤勞,不怕吃苦,實在,本分,鄰里關係好,最難得的是,他對老婆也好。潘金蓮雖然是丫鬟出身,而且是白撿的,他卻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口裡怕化了,疼愛、尊重老婆。

但即使這樣,潘金蓮仍然不喜歡他,這其中有長相的原因,更有性格的原因。潘金蓮一見武松,就對武松說了:“人無剛骨,安身不牢。”,她最見不得那種:“三答不回頭,四答和身轉”的人。

如果潘金蓮一開始就遇到武松,她斷不會成為一個淫蕩的女人。

在《水滸傳》裡,像金翠蓮那樣有父親、有著自由身的女孩兒,都以能給財主做(外室)小三為幸福。潘金蓮是一個丫鬟,社會地位比金翠蓮要低。男主人看中了她,只要她同意,可能就要納為妾,社會地位比小三要高。

但是潘金蓮斷然拒絕,並且為了擺脫男主人的糾纏,她毅然告訴了女主人。她儘管出身低賤,但她並不自卑,她有著自己的主見和對幸福生活的追求。

面對掌握著自己命運、決定自己命運的金主,她毫不猶豫,毅然決然的說“不”,捍衛自己做人的尊嚴。

這樣的一個優秀的女孩兒,為什麼最後會淪落為蕩婦,謀害親夫呢?

筆者以為,這都是當時萬惡的封建社會制度造成的!

從《水滸傳》裡,我們看到,北宋時期,女孩在婚嫁上沒有一點自由,父母兄長,想把她嫁與誰,就嫁與誰;想把她賣了,就把她賣了,就跟商品一樣,甚至還不如商品。因為一般的商品,只能賣一次,女兒,卻可以賣多次,比如金翠蓮,賣了鄭屠,又賣了趙員外。

尤其花榮的妹妹,官宦人家的千金小姐,竟被宋江一句話就送給了當了強盜的秦明。花榮姓花,宋江姓宋,這都能行?!你想一想,平民女兒的命運!

北宋法律雖然主張婦女也可以提出離婚,歷史上也有許多成功的案例。比如,李清照就不說了,抗金名將岳飛的妻子,因為岳飛打仗,長年不歸,他妻子劉氏提出離婚,不經岳飛同意,衙門就直接給判離了。

但這得對著好官,像《水滸傳》裡的那些官,怕做不出這麼清明的事來。

宋代的離婚方式有三種:七出、義絕、和離。女人犯了“七出”之一,男人就有權休了妻子。“義絕”的情況一般人家遇不到,遇到也是女人吃虧。“和離”是指夫妻感情不好雙方願意離婚,法律會予以認可。但前提是,男人得同意離婚。男人不同意,女人也離不了婚。但是如果男人想離婚,隨時隨地,找個人,寫一紙休書就完了,商量都不帶商量。林沖休林娘子就是一個例子。

我想潘金蓮不能與武大郎離婚,一則武大郎本身沒有錯處,二來可能是潘金蓮的身份。在古代,婢女嫁了人,大約沒有權利提出離婚吧?

要說宋代的婦女,不像別的封建時代,那時商業發達,茶坊、酒店、樂坊盛行,女人找個工作比男人還要容易。

像潘金蓮,心靈手巧,人又美麗,只要有了自由身,離開武大,過得不會比現在差。

她懷著對人生美好的嚮往,拒絕了纏著她的財主,原以為,以後自己一定會找到一個如意郎君。卻沒想到,狠毒的財主,把她嫁給了又矮又醜又老實的武大郎。

儘管武大郎人很好,對潘金蓮也好。但是,每個人有每個人的追求,每個人有每個人的嚮往。誰都想過自己喜歡的生活,並且願意向那個方向努力。

潘金蓮曾經也想向好的方向努力(比如拒絕財主),但是社會沒有為她留一點點路。

愛一個人,是沒有理由的,就是愛;不愛一個人,也是沒有理由的,就是不愛。不能因為武大是一個好人,潘金蓮就非得愛(當然,她殺了武大不對)。

潘金蓮是一個個性鮮明的女人,比起林娘子,她要強得多。

林娘子雖則出身於武術人家,被丈夫拋棄,除了哭,就是暈倒,臨了上吊,再沒別的辦法。書裡說她剛強,實則軟弱至極。她的父親,也不是個好父親,眼見女兒被林沖拋棄,竟然鼓勵女兒守節。

看看人家王慶的岳父,一聽王慶犯了法被刺配,立即拿了三十兩白銀,來逼王慶寫了休書,接女兒回家去了。

潘金蓮不但不怕被休,可能最希望的,就是武大能給她一紙休書。

她能言善說,聰慧可人,會應酬,針線也做得好,人又漂亮,做事又利落,按她自己說,她是一個“不戴頭巾的男子漢,叮叮噹噹響的婆娘!拳頭上立得人,胳膊上走得馬,人面上行的人,不是那種搠不出的鱉老婆。”

可是她卻嫁了武大這樣一個又矮又醜、善良、沒有“剛骨”、不懂風情、做事“三答不回頭,四答和身轉”、且是個賣饅頭的人。她不但覺得惱火、覺得倒黴,還覺得羞辱,見了人抬不起頭來。

她不愛武大,真的不愛。愛一個人不需要理由,不愛一個人,也不需要理由。如果非要找個理由,那就是興趣不同、三觀不合。縱然武大對她再好,跟武大在一起,她都覺得是一種痛苦,一種折磨。

如果想要跟武大看起來幸福的在一起,那她只能假裝幸福。她只能忘卻自己,麻木自己,像被封建道德觀念把腦子鏽住了的金翠蓮們一樣,不痛苦、不反抗、反而快樂的過日子。

然而,她卻做不到。她有清醒的人格意識,儘管她出身低微,但在她心裡,她就是她,一個頭頂天、腳踏地、不差男人分毫的人。

她想要改變自己的生活,決定自己命運,唯一的可能,就是武大把她休了。

但這是不可能的,武大不是林沖,他不會隨便休了自己的女人。

從他娶潘金蓮的那一刻起,他那敦厚的心裡,一定不斷的重複著這樣一句話:“我想牽你的手,從心動,到古稀。永遠,永遠!”

而潘金蓮,卻想著,牽另一個,像武松那樣的人的手,“從心動,到古稀”。

找一個心儀的人,開開心心,過一輩子,這是每一個女孩的夢。古代的女子也不例外。不過是有的人,只敢想想,不敢去追求,像一顆蒲公英的種子,風把她們吹到哪兒,她們便落在哪兒。

潘金蓮嫁給武大郎,不是她的本意,是那財主害她,一手包辦了她的婚姻。她不服,要抗爭,不得不傷害武大郎。

假如蒼天有眼,潘金蓮嫁的是武松,那她的人生軌跡,必然會改變。

一個人,一輩子最重要的事,就是選對身邊的人。

武大郎明知妻子不喜歡他,明知自己這婚姻並不合適,可是他卻仗著自己是個男人,可以決定妻子的去留,不同意潘金蓮的離婚要求。

如果武大郎能看開,肯早點放手,就可以規避這一悲劇的發生。

雖然這是小說裡的事,但是從古至今,現實社會和生活裡,並不乏武大郎和潘金蓮這樣,貌合神離的夫妻。

即便現代,我們也從新聞裡看到,因為家庭生活不睦,常有一些慘絕人寰的事情發生。

如果當事人能早些清醒,當斷則斷,對自己、對家人,都將是一件幸事!

“凡為夫婦之因

前世三生結緣

始配今生之夫婦

若結緣不合

比是冤家,故來相對

既以二心不同,難歸一意

快會及諸親,各還本道

願娘子相離之後

重梳嬋鬢,美掃娥眉

巧呈窈窕之姿,選聘高官之主

解怨釋結,更莫相憎

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這是一份古代的離婚書。如果大家都能做到這樣,發現不睦,就各還本道,分手之際,還能互相祝福,這人間,不知會多多少美好!

何況在古代,男人可以家有三房四妾,外面再養外室,女人卻終生只能守一夫。

從古至今,姦夫無數,人們卻只記下了淫婦的名字。

試問,一個高大帥氣有房有車有才(古人講“男才女貌”,今人的有房有車有才,可以抵那時潘金蓮的美貌)且自信心爆棚的男人,讓他娶一個又矮又醜又窮又無才華的普通女人,並且永遠不許他離婚,他心裡難受不?會不會出軌?如果出軌的代價是他必須死,他會不會先下手殺了女人?

宋朝的通姦罪不是判得很重,而且只要丈夫不告官,就沒事。但是潘金蓮怕武松回來會不饒他們,就毒死了武大。

這就牽涉出了一個,弟弟竟然有權利干涉哥哥的婚姻——族權!

古代的婦女,壓在她們頭上的不光是夫權,還有族權!

武大從清河縣搬到了陽穀縣,在陽穀縣,他們只有武松一個親人,再沒有其他族人。然而這一個族人,卻了不得,是打虎英雄。

儘管如此,筆者以為,潘金蓮不應該毒死武大。依武大的為人,只要潘金蓮好好地服侍他,照顧好他,他一定不會叫武松傷害潘金蓮。

只要武大活著,筆者以為,潘金蓮一定會沒事。

可是不知道是因為武松拒絕了她,她受了刺激,還是怎麼。自從跟王婆交好,潘金蓮的腦子裡就進了水,越做越過分。

最後瞎了心腸,毒死了武大。其實,她一直不清楚,也許,在當時的社會來看,武大才是她一生最好的福星。

當她下手殺死武大的時候,她也把曾經的那個自己殺死了。

她自己也搞不清楚,她要殺的是武大,還是那萬惡的封建制度。她那麼狠毒的下手殺武大,說明她心中不僅有恐懼,還有恨。武大又不曾傷害她,她恨武大什麼?

她恨的是壓在她頭上的封建制度!恨的是剝奪了她人生自由的封建枷鎖!

是什麼讓一個年輕的弱女子鋌而走險、謀害親夫?是那不合理的、萬惡的封建制度!

如果說,晁蓋等人劫生辰綱是逼上梁山,那麼,潘金蓮殺武大郎,算不算也是逼上梁山呢?

作者於小燕,甘肅酒泉人,甘肅省作家協會會員,在《中國社群報》《中國審計報》《檢察日報》《甘肅日報》《山西日報》《教師報》《大河報》《大眾日報》《小小說選刊》等報刊雜誌發表小小說、散文、詩歌三十多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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