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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金釵帶來的蝴蝶反應,冥冥中帶來一份正義禮物

一個商人被殺,多年後案子順利告破,死因竟然因為他妻子的一支金釵帶來的蝴蝶反應。這就是著名的“淄川崖莊殺賈案”,難為冥冥中帶來一份正義禮物。

清朝順治二年,淄川有一位商賈在路過崖莊時被殺,暴屍荒野,第二天,人們發現屍體後,趕緊報官。可沒想到,等縣令到他家中瞭解情況時,發現他妻子王氏竟然上吊自殺了。

殺人動機判斷錯誤,導致案件遲遲不能歸案,縣令當時非常費解,看商人腰間的錢袋子裡,仍有五錢銀子,料想兇手應該不是為了劫財。縣令把崖莊附近的居民叫來問話,都沒有任何發現,最後只得不了了之。

商人的弟弟認為縣令不盡責,屢次到縣衙大鬧。縣令怒道:“我也想破案,可現在苦無線索,找不到兇手,難道讓我把附近的良民都殺了為你哥哥報仇嗎?”弟弟無奈之下,只得含淚葬了兄嫂。

幾年之後,這位縣令在追繳賦稅時,抓住了一個叫周成的逃稅者。周成被抓後,害怕被責打,立即大喊:“我有銀子,我有銀子!”於是,周成從腰間掏出一個錢袋子,拿出銀兩補交稅銀。這一個舉動,被縣令看在眼裡,只見縣令面露驚訝,問周成:“你是哪裡人?”

周成回答:“某村!”

縣令又回答:“你們村離崖莊遠不遠?”

周成答:“不遠,只有幾里地。”

縣令繼續問:“幾年前崖莊有個商人被殺,他是你什麼人?”

周成聽見縣令提到此案,頓時有些心虛,回答說:“我沒見過這個人!”

縣令隨即大怒道:“原來你就是兇手,你豈能沒見過!”

縣令將周成一頓杖責,周成果然承認,那個商人是自己殺的。

原來,事情是這樣的,被殺的這位商人,平時為人比較吝嗇,又好面子。幾年前,他妻子王氏要回孃家,家裡沒有像樣的首飾,商人不給王氏買,王氏只好讓他找鄰居去借一支金釵,商人也不願去借。王氏沒辦法,只得瞞著商人,自己去鄰居家借了一支精美的金釵。可是,在她從孃家歸來時,金釵卻遺失了。王氏心急如焚,又不敢告訴丈夫。

巧合的是,王氏弄丟金釵時,恰好被鄰村一個叫周成的無賴看到,周成悄悄撿走金釵,趁著商人出門,偷偷翻牆進了王氏的房間,拿出金釵,要挾王氏和他行男女之事。王氏不從,周成便要毀掉金釵,王氏怕事情鬧大,最終屈服。

二人事罷,王氏對周成說:“你下次可別來了,我丈夫是個狠人,他要知道了我們的事,肯定會殺了我倆。”沒想到,周成卻說:“我交出這麼貴重的金釵,你卻只從我一次,這怎麼能行?”王氏見不能脫身,便敷衍周成說:「我非不願相交,渠常善病,不如從容以待其死。」

意思是,不是我不願意繼續和你保持關係,我家男人有病,你不如等他死了之後,咱們再續前緣

王氏沒想到,她這一句話,就害了丈夫的性命。

周成聽完這話,立即生了狠毒之心,第二天,他便在商人回家的途中,將商人殺了。當時,商人身上有兩個錢袋子,一個鼓囊囊的,另一個卻非常癟,周成情急之下,就拿走了那個鼓囊囊的錢袋子。

且說周成殺了人,拿了銀子,立即到了王氏家中,他告訴王氏:“你不是說等你丈夫死了之後,你就跟我嗎?現在你丈夫被我殺了,你可以放心了?”王氏一聽周成殺了自己的丈夫,頓時十分驚駭,不禁驚叫起來,幾乎驚動了四鄰。周成見王氏快要瘋了,怕被鄰居發現,立即逃跑了。沒想到,王氏內心充滿惶恐和愧疚,當夜便自縊而死了。

以上是商人夫妻死亡的原因,那麼,幾年後,縣令是怎麼斷定周成是兇手的呢?《清稗類鈔》記載曰:「初驗屍時,見銀袱刺萬字文,周袱亦然,是出一手也。及詰之,又云無舊,詞貌詭變,是以確知其情也。」

意思是,縣令當初給商人驗屍時,看到他身上的那個錢袋子繡著萬字紋,幾年後,周成補交稅銀時,掏出了一個縣令非常眼熟的錢袋子,縣令立即想到了這兩個錢袋子竟然是一樣的。在詰問周成的過程中,周成言語閃爍,因此,縣令確定周成就是殺人兇手。於是,“淄川崖莊殺賈案”告破。

案子雖然破了,但有一些細節值得後人深思

第一,若非縣令心細如髮,始終心裡惦記幾年前的舊案,這樁案子肯定會成為懸案。可見,為官一任,盡職盡責最是重要。

第二,商人並非沒有錢,他被周成拿走的錢袋子裡有的是銀子,若是商人對妻子不這麼吝嗇,妻子也至於向鄰居借金釵,這樁案子也不會發生。可見,不管是現在還是將來,對自己媳婦始終要好一點[笑臉]。

第三,商人的妻子王氏也是奇葩,她竟然為了一支金釵便答應周成的無恥要求,這是這樁冤案最為關鍵的地方。歸根結底,還是王氏愛慕虛榮,怕借金釵的事情洩露,可見,虛榮之心最是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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