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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的歷史教訓是“抑武“和”賄敵“

中國歷史上的宋朝, 給後世留下了慘痛的教訓。首先是北宋滅亡時的”靖康之恥“,宋徽宗、宋欽宗兩位皇帝 ,妃嬪, 百官 ,各色藝人三千多人,以及數萬百姓,被擄掠北去,受盡侮辱。

所有的金銀財物,全部擄走,繁華的汴梁城被破壞得十室九空,幾成廢墟。

然後是南宋,厓山之夜過去,數千年生於茲長於茲的華夏族由文明領跑者淪為元朝的三等公民,斷了紀統。

北宋的蘇洵在《六國論》中指出了,戰國時六國滅亡的根本原因在於“賄秦”,暗指宋朝的“賄敵”政策將導致亡國,卻沒有引起北宋從皇帝的大臣們的注意,直至北宋滅亡。

公元1004年12月,宋真宗與遼國訂立了〞澶源之盟“,每年向遼輸銀三十萬兩,絹三十萬匹。既然是訂了和約,就可不修邊防,河北州軍城池甚至已經傾塌。戌卒多是“老弱病患,短小怯懦”,“鐵刃不鋼(刀鈍),筋膠不固(弓壞)”,甚至羽箭射不過三十步就箭桿飛掉或箭頭卷折不入甲。

1042年,遼興宗又揚言發兵南下,派劉六符等使宋以索取關南為名,詐取歲幣。仁宗不敢抵抗,派富弼使遼議和,許每年增絹十萬匹,銀十萬兩,遼得絹幣,刻石記功。

公元1044年十月,宋冊封元昊為夏國主,宋每年”賜〞夏絹十三萬區,銀五萬兩、茶二萬斤。另在各節日和元昊生日共“賜”銀兩萬兩,銀器二千兩,絹,幣,衣著等兩萬三千匹,茶一萬斤。

有一種說法,宋朝財政收入很高,不在乎這一點銀絹。用這些銀絹換來和平是合算的。

這種說法的片面性就在於它只說了宋朝財政收入很高,而不說宋朝的財政支出高不高。

舉一個例子,據《宋史一食貨志》記載。1065年(英宗治平二年),朝廷的收入,達一億一千六百十三萬,但這年朝廷的支出有一億二千三十四萬,非常支出又有一千一百五十二萬多,仍然虧短一千五百多萬。

財政虧空,向農民加稅,農民不堪重負,紛紛起義。朝廷一方面鎮壓起義,一方面用“變法”解決財政困難。

1122年,宋軍要求金軍攻打燕京,金太祖提出燕京交宋,宋朝將原來獻給遼朝的“歲幣”四十萬全部獻給金朝外,再增加一百萬貫,稱為”燕京代租錢”。

1125年,金朝俘虜了遼天祚帝后,即舉兵南下,當逼近東京之時,徽宗拉著蔡攸的手說“沒想到金人會這樣!”說著氣塞昏迷,跌倒在床前。群臣趕快灌藥急救。徽宗甦醒後,索要紙筆,寫道“皇太子可即皇帝位,予以教主道君退處龍德宮。徽退位,號教主道君皇帝,稱“太上皇”。欽宗即位。

1126年(靖康元年)閏十一月三十日,欽宗出城到金營投降,由何慄等起草降表寫道“既煩汗馬之勞,敢緩牽羊之請“。“上皇(徽宗)負罪以播遷,微臣(欽宗)捐軀而聽命“。

接著金軍入城,把九十二個內藏庫中一百七十來年積攢的金銀錦綺寶貨全部查封,又索取金一百萬錠,銀五百萬錠,帛一千萬匹犒軍。……這些皇帝們,始終把“賄敵”作為他們的基本國策,至死不悔!同時他們至死不悟一個道理——忘戰必危!到了南宗,高宗皇帝更是把這“賄敵”的國策發揮到了淋漓盡致。

北宋那幾位皇帝,主要靠金帛來賄敵,高宗又加上了比金帛更有價值的東西:一,你們屢次建立傀儡政權,張邦昌的楚,劉豫的齊,但是他們都不成器,那麼我就取代他們,做一個合格的傀儡,主動稱臣納貢,建一個模範”藩國“。

二、你們不是還有土地要求嗎?拿去吧,到哪?淮河?大散關?好!定了。

3。你們最忌憚岳飛,怕他哪一天直搗黃龍府,要求我們殺他,好!一定辦到。

四,為表忠心,把投降了上國,當過上國 參謀,又返回下國的秦檜。任為幸相。在我們兩國條約存續期間決不撤換,寫進條款。將其他宰相罷黜,由秦檜獨攬朝政,有秦檜在,我們的一舉一動都在上國的監督之下,遇有重大事項,不違背上國的意旨。(秦檜1132年罷相,並告喻朝廷,永不敘用,於1137年又重新任用)

五,以非凡的毅力,霹靂的手段,打擊一切主戰言論。努力渙散宋民的抗戰決心。

1138年,宋金準備議和之時,張浚五次上書,反對“議和”,韓世忠奏請拒絕“議和”,岳飛奏稱“金人不可信,和好不可恃”,直指秦松“相國謀事不臧,恐貽後世譏”。樞密副使王庶建議高宗“深戒前轍”,”與中外知兵大臣謀長久保邦至計。

館職員官員胡珵等人聯名上書,揭穿

金朝的〞和議““是”馳我邊備“,”竭我國力”,“解體我將帥”,“懈緩我不共戴天之仇”的陰謀。樞密院編修官胡銓上疏請斬秦檜、孫遷,王倫。疏中說:“願斬三人頭,竿之藁街。……不然,臣有赴東海而死,寧能處小朝廷以存活耶?“……

能將這樣的群議洶洶壓制下去,將他們貶斥,打擊,不許他們出聲。夠意思了吧!

宋高宗的所作所為,固然有其

自私的主因,他認為當“藩國”的皇帝是最穩妥的。北伐、收復失地,振興大宋,固然是好,但是有風險,如果岳飛等將領來個“黃袍加身”怎麼辦?

宋朝從建國以來,防備武將已經從一種“家風“發展成一種政治特徵,或說是一種政治氛圍,就在高宗剛站穩腳跟,還來不及鬆口氣的時候。當朝的那些士大夫們,”皇上不急士大夫急”;1130年5月,御史中丞趙鼎奏說:今諸將各總重兵,不隸三衙,,則民政已壞。””是祖宗之法,廢於陛下之手”。高宗於是下詔限制將帥轉移財用和任免官員的權力。

北宋以來,政治和軍事分立兩府。仁宗以後,宰相不兼樞密。高宗用宰相兼領軍事說是為了“收兵柄,一賞罰,節財用。”中書舍人季陵又上奏說:”張浚在川陝,區處軍事、安置從臣,偏於太專”。1131年2月,輸林學士汪藻上“馭將三說”,大意說:將領只能聽命,不能參預謀劃、議論政事;”自古以兵權屬人久,未有不為患者”,“不早圖之,後悔無及”。他建議”漸銷諸將之權。”

這幫人當外敵入侵之時,立即投降,不在大朝廷做官就去“小朝廷”作官。治理國家,毫無辦法。一旦發現軍隊戰鬥力增強,將帥有能力打敗敵人的時候。他們惶惶不可終日,盡其所能打擊和壓制將帥,削弱軍隊的戰鬥力。它們對南宋朝廷、對高宗的影響力也不容小覷。這也是使金人滿意的一種政治局面。

瑞士著名的軍事理論家約米尼說過:一個國家,不管它的政府採取什麼形式,為了避免受到子孫的譴責和國家的獨立受到威脅起見,提倡尚武精神、尊敬軍事職業實在是一種明智的政策。他還進一步尖銳地指出:假使在一個國家裡面,那些犧牲生命、健康和幸福去保衛國家的勇士們,其社會地位反而不如大腹便便的商賈,那麼,這個國家的滅亡就一點都不冤枉。

宋朝的教訓不是值得我們記取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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