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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所有問題,都是因為我們至今學不會這一點!

作者:易中天

凡事不可過頭,但寬容的前提是認賬。認賬不等於認錯。認錯是承認錯誤,認賬是承認事實。

認賬之後,錯與非錯,還可以討論商量。但如果連事實都不承認,那就什麼都談不上。

因此第一步,是要先學會認賬,即弄清事實,這是“真偽判斷”。然後,才能討論是對是錯,這是“是非判斷”。

至於“價值判斷”和“道德判斷”,只能放在最後,甚至未必一定要有。

可惜中國人的思維習慣,往往是反著的。事情還沒有弄清楚,道德批判就先開始了。

這樣一來,誰還敢認錯?只怕連賬,都不敢認。“事實判斷”都難如蜀道,“糾錯機制”豈非侈談?

1、認錯曾經要資格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認錯這事,越來越難了。而且,越是地位高、名氣大、粉絲多,就越難。

要麼矢口否認,要麼一聲不吭,要麼倒打一耙,要麼把水攪混,甚至把質疑他的人統統說成是“文化殺手”。痛痛快快說聲“對不起,我錯了”的,幾乎沒有。就算有,也鳳毛麟角,屈指可數。

於是國人感嘆:這究竟是怎麼了?

感慨也很自然。因為我們的文化傳統,似乎很鼓勵認錯。誰不知道“君子之過也,如日月之食(蝕)焉”(《論語·子張》)?但不知是否有人想過,這其實要有資格。資格,就是“君子”。

在孔夫子的時代,君子首先是貴族,即“君之子”。其中地位高的,是“王子”(天王之子)和“公子”(公侯之子)。最低一等,也是家君(大夫)之子。這就是“士”,也叫“士君子”。這樣的人,犯了錯誤,當然都看得見(人皆見之);改正錯誤,當然都崇敬他(人皆仰之)。

如果是“小人”(庶人、平民、普通老百姓),犯了錯誤,有可能“人皆見之”嗎?不可能。改正錯誤,有可能“人皆仰之”嗎?更不可能。認錯,是不是要有資格?

所以,認錯曾經是一種貴族待遇,也是一種貴族精神。那時,一個真正的貴族,如果有錯,要麼自己辭職,絕不等別人彈劾;要麼自己去死,絕不等別人動手。這就叫“刑不上大夫”,也叫“士可殺不可辱”。

至於“小人”,則根本就不存在認不認錯的問題。他們只有一條出路,就是“伏法受刑”,沒資格“自裁免辱”。這就叫“禮不下庶人”。

秦漢以後,貴族慢慢地沒有了。最後只剩下兩個等級:皇帝和臣民。於是,皇帝以外,包括官員,所有人都沒資格認錯,只能“認罪伏法”。甚至沒有罪,也要聲稱有罪,比如上奏時口稱“誠惶誠恐,死罪死罪”。

無罪而稱死罪,哪有真實可言?不過是一種“姿態”。真正的錯誤,也就不會有人去認。結果,認罪也好,認錯也好,便都變成了“表演”。

2、認錯曾經是表演

表演最“出色”的,是皇帝。因為只有皇帝,才有資格認錯。方式之一,則是在遭遇自然災害時下“罪己詔”。這看起來是“嚴以律己”,實際上是“自欺欺人”。

你想啊,鬧地震發洪水,是因為皇帝“失德”嗎?那他豈不是神?這就正如他們的“稱孤道寡”,你說是謙虛還是自誇?

然而效果卻極佳。天下臣民,感激涕零;頌聖之聲,不絕於耳。可見所謂“罪己”,名為認錯,實為表功;名為自責,實為標榜。實際上聖賢們講得很清楚:君子之所以要知錯就改,固然因為瞞不住(人皆見之),也因為有紅利(人皆仰之)。

那麼,沒人看見,或者沒人捧場,還認錯嗎?多半不會。就算儒家主張“慎獨”,做到的也沒幾個。道理很簡單:既然是表演,沒人喝彩,誰肯粉墨登場?

有趣的是,這樣一種表演,到了四十年前“鬥私批修”的時候,就成了全民性的。因為所謂“鬥私批修”,乃是一場全民的“道德運動”。

目的,則旨在把所有人都打造成道德意義上的“君子”。於是,每個人都在“靈魂深處鬧革命”,每個人都在“狠鬥私字一閃念”。

當然,每個人也都要檢討自己,批判自己,甚至痛罵自己。那些把自己罵得最兇的,往往能得到領導表揚、群眾肯定,在掌聲中體面地下臺,甚至成為幫助別人的“先進分子”。

那可能是中國人最肯“認錯”的時期。只不過,事後想起,卻是驚恐莫名和羞愧難言。許多人今天的不肯認錯,就源於對那場運動的“心有餘悸”。

3、認錯曾經很危險

事實上,任何事情都有兩面性。批判自己固然是自我救贖的途徑,逼人檢討也是搞垮別人的手段。

因為一旦檢討,承認錯誤,就意味著“有了汙點”,在氣勢上就“落了下風”。就算這會兒不整你,把柄卻落到別人手裡了,隨時隨地都可以翻出來,老賬新賬一起算。我們畢竟不是皇帝,誰都擔不起這風險。

其實就連皇帝也不敢。要知道,皇帝之所以能“君臨天下”,是因為“奉天承運”。這就不能犯錯誤。犯錯誤,就不是“天之驕子”了。

也因此,皇帝決不能認錯,更不能懺悔,最多隻能後悔,比如“悔不該酒醉錯斬了鄭賢弟”。表面上看,這似乎是檢討自己。但那責任,卻全在酒。說到底,還是不負責任,因為他根本就負不起。

皇帝都擔不起的,官員也擔不起。何況“受命”的是皇帝,“親政”的也是皇帝,怎麼能向官員問責?

不能問責,就只能“問罪”。罪責不明,就只能“誅心”。誅心,就是問動機,比如問官員“是誠何心”,也就是問他“居心何在”的意思。這其實也是問不得的。什麼叫“居心不良”?

最起碼也是“謀私”,弄不好就是“謀逆”,誰擔得起?也只好極力洗刷自己,設法栽贓於人。大家都標榜自己“動機純正”,指責政敵“居心不良”,也就非搞陰謀不可。

最後,陰謀論和動機論,就成了派別鬥爭的常規手段。這時,還有人敢認錯嗎?

歷史的經驗值得注意,過去的苦難記憶猶新。這就使許多人成為“驚弓之鳥”,十年怕井繩。所以,我雖然堅決反對“陰謀論”和“動機論”,但對懷疑他人動機的被批評者,還是留有一份理解和同情。

4、不會認錯又如何

這,大約就是中國人的“認錯史”。由於這樣一種歷史,我們已經不肯認錯,不敢認錯,也不會認錯。

比方說,不知道自己錯在哪裡,該向誰認錯。曾經有某官員私生活出了問題,檢討的話卻是“對不起人民對不起黨”。

其實他那檔子事,頂多對不起老婆,跟黨和人民有什麼關係?這樣“大而無當”的認錯,一聽就是“言不由衷”。

不會認錯,也就不會道歉。曾經有某媒體,因“報道失實”向某機關道歉,其實這個機關,或者部門,或者單位,是靠納稅人的錢來維持的。

納稅人的錢怎麼花,有沒有鋪張浪費,媒體當然可以質疑,可以監督。就算報道不夠準確,有誤差,更正即可。即便要道歉,那也該對讀者,哪有向監督物件道歉的道理?這是典型的不知道自己錯在哪裡。

不會認錯,也就不會批評,甚至不會提問。比方說,開口就問人家的動機,甚至預設一個“道德汙名”,問人家是不是。

同樣,要為自己或自己人辯護,也是拿對方的動機做文章。其實動機這事,往往無法證明。既不能證實,也不能證偽,毫無意義。

有分量的批評,都是擺事實、講道理,或者看事實有沒有出入,或者看邏輯有沒有漏洞,然後“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可惜,這種方法,我們常常不會。

實際上,對自己缺乏反省的人,也很難真正地瞭解別人。自己的錯誤都不能發現,又豈能抓住別人的要害?也只能糾纏於表面現象和枝節問題。

大家都不講事實,不講道理,思維能力和國民素質的提高,恐怕就成了永無期日的事。認錯,是不是很重要?

5、學會認錯待何時

那麼,我們何時才能學會認錯?恕我直言,恐怕任重而道遠。別的不說,面子這關,就多半過不去。

中國人的心理很奇怪。一方面,大家都知道“瓜無滾圓,人無十全”;另一方面,又往往不能容忍別人出錯,更不能容忍別人挑錯。在我們看來,犯錯誤是丟人的。犯了錯誤又被“揪出來”,就更丟人。

這人如果還是政要、名流,是商海巨鱷、江湖大佬、學界領袖,那就丟死人了。不但自己丟人,還會連帶親朋好友、哥們姐們、徒子徒孫,一起沒有臉面。

因此,不但自己不能認賬,粉絲擁躉們也要一哄而上,百般抵賴,誓死捍衛。哪怕說得漏洞百出、邏輯不通,也得死扛著。

死扛著也振振有詞:對社會名流和成功人士的追究,會導致斯文掃地、體面無存,打擊我們民族的自信心。

這可真是奇談怪論!難道我們民族的臉面是紙糊的,一捅就破?難道我們民族的自信是塑膠的,一烤就化?

真金不怕火煉,事實就是事實。認不認,事實都不會變。不認,只能顯得心虛;認賬,則至少像條漢子。比較一下,哪個更體面,哪個更丟人?

我同意凡事不可過頭,更反對“全民扒糞”,那將變成第二次“鬥私批修”。但寬容的前提是認賬。認賬不等於認錯。認錯是承認錯誤,認賬是承認事實。認賬之後,錯與非錯,還可以討論商量。但如果連事實都不承認,那就什麼都談不上。

因此第一步,是要先學會認賬,即弄清事實。這是“真偽判斷”。然後,才能討論是對是錯。這是“是非判斷”。至於“價值判斷”和“道德判斷”,只能放在最後,甚至未必一定要有。

可惜中國人的思維習慣,往往是反著的。事情還沒有弄清楚,道德批判就先開始了。這樣一來,誰還敢認錯?只怕連賬,都不敢認。“事實判斷”都難如蜀道,“糾錯機制”豈非侈談?我們前面的路,還真不知道有多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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