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遷安置工作的通告
為加快推進重大專案建設,從即日起,對西安市高陵區通遠街道官路村安王組、新莊組整組和崔家組、羅蘇組部分割槽域進行搬遷安置。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 搬遷範圍:通遠街道官路村安王組、新莊組整組,崔家組、羅蘇組部分割槽域(高永路以南規劃區域內)。
具體範圍以規劃定點及測量成果表為準。
北京京康律師事務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學物權與土地研究所聯席所長提醒大家注意:涉及農用地轉建設用地的建設佔用土地,應該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中確定的農用地轉用指標;如果是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用的,不僅要符合一般的條件,還應當符合城市規劃和村莊、集鎮規劃。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範圍內,為實施城市規劃佔用土地的大致需要經過三個程式:(一)是市、縣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擬訂方案,分批次逐級上報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二)是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方案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報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三)是方案經批准後,由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按具體建設專案分別供地。
二、實施單位:西安市高陵區通遠街道辦事處。
三、搬遷時間: 2020年6月8日起。
四、補償標準:按照《西安市高陵區重大專案官路村搬遷安置補償實施方案》(高政發[2020] 8號)執行。
五、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搬遷安置範圍內的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停止一切影響搬遷安置工作的生產經營和建設活動。
六、對擾亂搬遷安置正常秩序的行為,由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依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搬遷安置範圍內戶口凍結時點為2020年6月15日00:00時。
八、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
西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