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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治療滿2年後怎麼辦:從KeyNote-010024研究談起

*僅供醫學專業人士閱讀參考

你的觀點是什麼?

臨床研究中,晚期肺癌患者接受免疫治療的時間通常是2年(35週期),2年後患者停止治療。

停止治療後,有多少患者會復發?

復發後再次接受免疫治療是否有效?

具體療效如何?

這部分患者的長期生存又如何呢?

目前,這方面還缺乏針對性的研究。在KeyNote-010和KeyNote-024兩項研究中,接受滿35週期治療的患者停止Pembrolizumab的治療,如果患者出現復發,可重新接受不超過17週期的Pembrolizumab的治療。

近日,兩項研究隨訪5年後的資料陸續公佈,其中包含了治療滿35週期的部分患者的資料,或許可以給我們一些答案。

研究截圖

一、停止治療後,多少患者會出現復發?

在KeyNote-010研究中,共計79例患者完成了35週期的治療,8例患者疾病進展前接受了其他抗腫瘤治療、失訪等,71例患者中,

23例(32.4%)

患者再次出現復發;而KeyNote-024研究中,這一比例並未公佈。

二、復發後,重新接受K藥有效嗎?

在KeyNote-010研究中

,14例患者疾病進展後再次接受K藥治療,ORR為42。9%,DCR為78。6%,35。7%的患者完成了第二次17週期治療;

在KeyNote-024研究中

,12例患者因疾病進展再次接受K藥治療,ORR為33。3%,DCR為83。3%。

所以,復發後重新接受Pembrolizumab有效嗎?

當然有效,而且效果還不錯。

在這部分患者中,免疫治療再次展示了超長待機的特點。

三、這部分患者的療效可以好到什麼程度?

毫無疑問,能完成35週期的治療,說明這部分患者的療效肯定非常不錯,但具體能好到什麼程度呢?

KeyNote-010研究中

,共計79例患者完成了35週期的治療,ORR達到94。9%,妥妥超過靶向治療的資料,經過中位42。6個月的隨訪後,64%的患者客觀響應仍然持續,91%的患者仍然存活,若以完成35週期治療後作為新的時間節點算(LandMarkAnalysis),患者12個月和24個月的PFS率分別為72。5%和57。7%,12個月和24個月的OS率分別為98。7%和86。3%,中位PFS和OS未達到。

在KeyNote-024研究中

,共計39例(25。8%)的患者完成了35週期治療,這部分患者的ORR達到82。1%(其中,10。3%的患者評估的CR),DCR達到97。4%。若以完成35週期治療後作為新的時間節點分析,患者36個月的OS率達到81。4%。若從診斷開始計算,這一時間跨度接近5年,即這部分患者的5年OS率為81。4%。

這一資料已經比很多良性肺部疾病的資料還要優秀,在這部分患者中,免疫治療的神奇之處體現的淋漓極致。

小 結

從現有的資料來看,對於PD-L1≥50%的患者而言,約25%患者可以完成35週期的治療,這部分患者停止K藥治療後,約三分之一的患者會出現疾病復發,而再次接受K藥治療後,患者仍然可以獲益,ORR為35%左右,DCR為85%。同時,這部分患者已經基本實現疾病的治癒,其5年OS率約為85%。

進一步思考

單純從循證依據角度來看,完成35週期治療後停止治療,待患者出現疾病復發後再次給予K藥治療,這似乎是一個非常合理的治療選擇。

但如果有讀者問小張,我會不會嚴格執行35週期的治療,我的答案是:我不知道。

一方面,通常情況下,勸說患者停止接受一款有效的治療藥物,不僅僅非常具有挑戰,而且存在極大的風險,尤其是在已經拿到免費贈藥的情況下更是如此,畢竟一旦停止治療,約三分之一的患者會出現疾病的復發,況且,免疫治療35週期的治療時長,本身就缺乏循證醫學證據的支援;另一方面,如果繼續治療,雖然規避了一定的風險,但患者有可能遭受遲發性不良反應或繼續遭受輕度不良反應的困擾,更重要的是,有三分之二的患者是不必要繼續接受治療的。

因此,接受滿35週期的治療後,按照指南和循證醫學證據來看,停藥是毫無疑問的;但最終是否終止治療,還要基於患者的不良反應、治療的便捷性及治療意願做出綜合考慮,或許,這才是“個體化”治療。

最後小張補充一句:指南、資料和研究都是死的、機械的、簡單的,而患者的病情是活的、多變的、複雜的。如果所有的問題都可以靠循證資料來解決,那還要醫生的經驗有什麼用呢?

#對於這個問題,你有什麼看法?#

歡迎在評論區討論~

本文來源:腫瘤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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