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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電子負極的“和平局”

這是一個被(暗地或明地裡)討論了多年的問題,至少,在讀者範圍內,人們經常能夠聽到人們在微信群、朋友圈或者私聊對話方塊中談吐起那麼兩句。

藉著一次“買10送12施捨案”的公示,我們終於也能真正意義上的首次公開這個秘密了。“慫了”的電子負極為何不敢指名道姓地輸出負面文章了?看完這篇文章,你不僅會明白一切,還能更理解我們。

約近兩年來,電子負極(ElectronicNegative)將鏟兇除惡作為目的,輸出一些以#Negative或者#Post-Negative為話題標籤的原創文章,它們不以引戰、攻擊為核心,更多地(且自一開始就)是為了撥亂反正,使整個國內的電子音樂乃至更廣義的音樂圈層變得健康。

不過在近兩年的文章裡,與之前不同,甚至與早期的《電子音樂資訊》個別選題不盡相同的是,在負面文章和後負極的話題範疇內,我們被稱之為“慫了”,也收到了一些“失望”、“不再勁爆了”的反饋,電子負極已經無法再指名道姓地輸出負面話題,描繪的物件往往會被我們以馬賽克、抽象話或者介詞、代詞進行非直接描述。

很多人都好奇為什麼,電子負極在寫負面文章的時候(尤其是在這兩年),為何不能再像以前那樣直白地說出那一批又一批罪惡黑名單。其實原因並不難解釋,而且在“買10送12施捨案”背後,你本意可以獲得全面答案。

不過我們還是想更正面更直接地道出理由,簡單來說,便是微信公眾平臺的機制變了,而我們必須為了防止違規、避免違規而做點什麼,而不是像“買10送12施捨案”那樣,不僅白給10篇傳奇文章,還附帶主動送出了12篇額外獎勵(懂的都懂)。

用網際網路熱梗以省去1000字地概括此事,那便是“時代變了,大人”。在《電子音樂資訊》開闢、引導微信公眾平臺全職類電子音樂新媒體之路的早期以及幾年後的《電子負極》初誕生時期,微信公眾平臺對於一些負面文章的判斷機制並非萬事避風港原則,即使大惡人們試想、妄想使用匿名手機端投訴或者實名電腦端投訴的方式以抗衡那些揭露真相的抗惡文章,若投訴者(即使實名投訴)無法證明負面文章中描述的事件為假(相反地來說,如果事件是完全真實的,在證據上經得起考究的),即便再怎麼投訴他也通過不了稽核。

但近兩年來,由於韋小寶不斷強調他們的“淨網”計劃,越來越多網際網路平臺“慫”了下來,當這些平臺“慫”下來之後,基於這些平臺上的賬號、新媒體品牌們,也不得不跟著他們的規則、章法走,一同“慫”著。

假如這樣說你還是不能夠理解的話,那我們再換一個更大白話、連小朋友都能聽得懂的解釋。

即:在很久很久以前(不是),無論是《電子音樂資訊》、《電子負極》還是其他同行大兄弟們,如果想寫一些負面文章(但目的得是好的),只要他們的文章不被證明是錯誤的、偽造的、造謠的,換而言之,如果他們的文章是真實有效的,那麼便不會有違規風險;而現在,如果你的文章是負面的,又實名制地針對了被實名制的本人(說白了,就是指名道姓,比如直接Shoot Out前任抄襲之王的名字、真實姓名),那麼只要被實名制的“本人”證明了他是本人,現在的微信公眾平臺就會採用如今的萬事避風港原則來配合韋小寶“淨網”,也就是說,一定會違規,哪怕文章本身並沒有任何問題,也會被這套新的機制判定為“侵權”。

這也就是為什麼,在N年前,前任抄襲之王無論用匿名手機端投訴或者實名電腦端投訴的方式去投訴那些揭露了他的犯罪證據、100%犯罪真相的寫實記錄文章都不可能透過,也不可能讓那些懲惡揚善的“入駐”公眾號“被違規”,但現在“時代變了,帶人”,只要他能夠證明文章裡寫的就是他、是實名制的,是被實名針對的,他便有9成以上的把握“翻盤”,即使是大反派,也有了強制洗白、免除大惡罪名的機會。

從5月20日發生的《買10送12事件》中我們就能看出些端倪,隨著《DarkGlow 暗芒》揭曉真相的《前任抄襲之王再作妖?》文章釋出,我們能夠看出前任抄襲之王這幾年並沒有在很有誠意地悔改,只是為了洗白而做那些看起來能夠給自己洗白的操作,所以你看到的一切“改邪歸正”都很不真誠。

不過與這種惡意投訴相抗衡的方式也不是沒有,參見本次《買10送12事件》之中勝券在握的一方《電子音樂資訊》的操作,其實如果在微信公眾平臺“審判”這一實名制投訴之前自主地刪除掉文章,那麼投訴便100%不可能透過,也就不會留下任何的違規記錄和違規處罰。

但《買10送12事件》之中有一個操作是不值得學習和提倡的,那就是,如果你不幸地成為了前任抄襲之王等(底)流藉機鑽萬事避風港原則的空子也被投訴了那麼10篇文章的物件,那麼你只需要在投訴稽核前把那10篇文章刪除就可以了(如果你確定你是實名制地寫了他,然後被實名制地投了訴,所以會被鑽這個空子而投訴透過。否則呢,即使實名制投訴也不可能過審,所以也沒必要刪除文章),完全沒有任何必要去刪除其它的12篇文章,因為這種實名制投訴機制是不會連累、關聯到更多其它文章的(機率為0%以下)。

當然,確實有一種情況你可以去刪除其餘的與之相關的文章,那就是你像電子音樂資訊那樣大發慈悲,願意給前任抄襲之王22次改過自新的機會(也就是說你自己主張地想白給,而並非因為它們被實名制投訴而白給,畢竟它們並未被實名制投訴)。但即使你做出這種慈善勾當,白給12篇未被投訴的文章(注意,是被投訴之外的12篇,不包含10篇保命的被鑽空子的文章),也要對方領情才是,對吧。畢竟有些人,你對他好極了,主動地幫助他洗白,他也不見得知恩圖報(父母沒教好,或者沒有父母)。

除非微信公眾平臺從萬事避風港原則之中走出來,不再像現在這樣太過於隨意、任性地以“知道當事人證明了自己是當事人,只要他的實名制電腦端投訴能夠證明他是被實名制針對的主人翁”那就判為違規、刪文、處罰,否則避免這種被實名制投訴鑽了實名制撰文、實名制(特指指名道姓)抗惡空子的尷尬局面的方式方法,便只有《電子負極》這兩年來一直在採納的那一套方案——不指名道姓。不求崇拜,不求效仿,但求理解。

如果你耐心看完了這篇文章,我們相信你會理解我們的苦衷。而前任抄襲之王則會付出慘痛的代價——為22個傳奇故事支付—甚至是螟裳。

另外,無論是我們的寫手們或者讀客們都不能夠忘記的是,我們的初衷和目的不是為了戰爭或者人身攻擊,而是為了糾正錯誤,與惡抗爭,淨化電音市場;同時,除了避免電腦端實名制投訴實名制文章(如前任抄襲之王實名制投訴前任抄襲之王的相關話題)的違規風險外,我們也主張“對事不對人”的操作。願(原)你知,願周知,共勉!

圖片來源

獵人

星空3D

電子音樂資訊後臺

DarkGlow Recrods

DarkGlow Media LTD。

ElectronicNegative後臺

ElectronicNegative’s Exclusive 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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