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點推進深遠海海上風電
冀東場址1(JD1-1,150萬千瓦)、冀東場址7(JD7,150萬千瓦)
兩個海上風電場址開發前期工作,力促儘早投入建設;積極推進規劃場址的後續開發。到2025年,累計開工建設海上風電專案2—3個,
裝機容量300萬千瓦
;到2035年,累計開工建設海上風電專案7—9個,
裝機容量1300萬千瓦以上
。
二、競爭性配置:優先支援綜合實力強、地企合作好、方案設計優、前期進展快、社會貢獻大的企業獲得我市海上風電專案開發權,帶動海上
風電全產業鏈
規模化發展,引導海上風電
產業升級、成本降低
,帶動我市風電裝備製造業高質量崛起;積極支援和鼓勵
市屬企業
參與海上風電投資建設,促進
當地企業發展轉型
。
三、
“海上風電+氫氨”融合”
。解決風電消納、電網調峰,培育開發
“海上風電+氫儲能”
一體化應用新模式。積極推進海生風電+海水淡化、電解水制氫佈局,
開發離網式海上風電和制氫一體化示範專案
。加強國內外風光氫氨產業融合發展路徑,結合我市發展實際,鼓勵和支援以氨儲氫、供氫、代氫,推動氫氨融合發展,推進實施一批氫氨規模化示範專案。
四、推進多種儲能方式開發:鼓勵具備條件的能源企業實施“
海上風電+儲能
”專案,引導和支援開展與集中式新能源發電協調的儲能技術推廣應用。拓展電動汽車等分散電池資源的儲能化應用。
五、鼓勵海上風電與海洋漁業養殖立體分層用海的
“海上風電+海洋牧場”
示範專案。
六、統籌規劃:統籌海上
風電裝備產業培育與海上風電資源開發緊密結合
、國家與省管海域海上風電資源開發佈局,實施一體化頂層規劃設計,合理佈局海上風電場址規模,
支援優勢企業獲取海上風電開發權。
七、集聚發展:
推動海上風電全產業鏈佈局,加快風電裝備製造產業高階化叢集化發展
,大力支援對區域高質量發展帶動作用明顯、綜合實力較強、開發經驗豐富的企業實施基地化、集約化、規模化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