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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將1900萬存銀行,5年後只剩30元,起訴兩次均敗訴,錢去哪了

前言

一直以來,銀行都是人們最為信任的機構,大多人都會將自己所擁有的資金存入到銀行中。在老百姓的認知中,只要是將錢存入了銀行,就相當於給錢找了一個穩定的保險櫃,不僅安全而且還能每個月獲得一定的利息。但是,近期我國連續出現幾次,儲戶的存款在銀行“不翼而飛”的事件,一時間,使得不少人對銀行的信任度大打折扣。存在銀行的錢,為什麼會“憑空消失”,是否真的是我國的銀行系統出了問題呢?

1900萬元,五年後只剩30元

要到國外工作的胡先生,在出行前用妻子的證件,到銀行辦理了一筆1900萬的存款業務。因為要出過,所以胡先生這筆存在國內銀行的存款,想要進行理財業務的相關操作,有很多的不便。

於是,他便聯絡了一位自己熟知的銀行客戶經理,將自己這筆存款的卡號,密碼等資訊都給到了對方,委託這位客戶經理,替自己打理這筆錢的理財業務。

胡先生之後便放心的出國了。而胡先生在國外的時候,出於對這位客戶經理的信任,從未對這筆委託給了他人的錢進行過多的詢問或者定期檢視。

而五年後,回國想要創業的胡先生,到銀行櫃檯去取錢的時候,卻被告知說自己的卡里,只有30元。當年自己明明存入了1900萬,怎麼只剩下30元呢?胡先生當即選擇報警,請警方來協助調查,這一事情的具體情況。

警方透過多番調查後發現,這1900萬元並非“憑空消失”,而是被胡先生所信任的客戶經理給私下轉移了。

這位客戶經理表示,自己遇到經濟困境,便想借用胡先生的這筆資金。

他發現胡先生對這筆錢從不過問,便開始慢慢的將這筆錢進行了轉移。本以為胡先生出國,不會很快回來,卻沒想到不過五年,胡先生就回到了國內,並且發現了這筆錢的異常。

大概胡先生也沒想到,自己出於信任,將如此鉅額的存款,交給這位銀行客戶經理,卻遭到了如此慘重的“背叛”。胡先生認為,銀行對客戶經理的行為,沒有進行制止或者盡到監督的責任,並且在事發之後,銀行沒有提供給自己任何的補償,便一紙狀書,將銀行告上了法庭。

但是,令胡先生沒有想到的是,自己兩次上訴,竟然均已敗訴告終。銀行方面表示:客戶應當將自己的卡號、密碼等個人資訊妥善保管,交於他人導致了存款的損失,銀行方面沒有任何責任。

憑空而來的信任,造成了巨大損失

其實在這一事件中,我們不難看出。銀行確實說的沒有錯,自己的重要資訊,不進行有效的保管,交給所謂信任的人手中,造成了損失,確實不是銀行的責任。胡先生只能吞下這個啞巴虧,全因為他對那位銀行經理,不知從何而來的信任。

同款事件,依舊敗訴

無獨有偶,在西安也有這樣一位,但是事情的經過卻有些不同。

西安的這位“並不是將自己的資訊交給了他人,而是他在銀行辦理業務的時候,接待他的理財經理,直接將客戶的個人身份證、銀行卡等相關證件,私自留存,將客戶賬戶中的千萬資金盡數轉移。

按理說,銀行職員沒有權利,私自轉移儲戶的資產,如果出現非法轉移的行為,既需要追究銀行職員的責任,同時也需要追究銀行的責任。

但這個案件在交由法院審理之後,最終也被判定原告人敗訴。

法院所給出的判決是:銀行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瞭解事情的經過後,我們發現,這個儲戶也是在辦理業務時,將自己的銀行卡密碼,告訴了接待自己的銀行職員,並且在辦理業務後,沒有保管好自己的的銀行卡以及身份證。

這才

使銀行

職員,將儲戶的資產進行了轉移。並且在銀行轉賬的過程中,該儲戶沒有拒絕銀行的轉賬要求,基於以上原因,法院最終判定,銀行在該事件中,不用負任何責任。

結語

從以上兩個例項,我們可以看到,發生這樣的情況,都是由於儲戶洩露了自己的銀行卡密碼、身份證等重要證件資訊,導致了資訊洩露,資金被轉移的結局。由此可見,銀行卡密碼對我們來說有多重要。因此我們一定不能,把銀行卡密碼隨意交給他人,更不能把身份證交給別人使用,一旦所謂的“信任”造成了損失,那麼一切後果,都需要我們自己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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