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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張獻忠屠川真的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嗎?真相到底是什麼樣的?

張獻忠屠川也算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了,《明史流寇傳》對張獻忠屠川的記載可謂是觸目驚心:

“獻忠黃面長身虎頷,人號黃虎。性狡譎,嗜殺,一日不殺人,輒悒悒不樂。詭開科取士,集於青羊宮,盡殺之,筆墨成丘冢。坑成都民於中園。殺各衛籍軍九十八萬。又遣四將軍分屠各府縣,名草殺。偽官朝會拜伏,呼獒數十下殿,獒所嗅者,引出斬之,名天殺。又創生剝皮法,皮未去而先絕者,刑者抵死。將卒以殺人多少敘功次,共殺男女六萬萬有奇。賊將有不忍至縊死者。偽都督張君用、王明等數十人,皆坐殺人少,剝皮死,並屠其家……當是時,曾英、李佔春、於大海、王祥、楊展、曹勳等議兵並起,故獻忠誅殺益毒。川中民盡,乃謀窺西安。”

在青羊宮屠殺讀書人,把投降的98萬明軍全部殺光,屠戮各州各縣,最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就是還殺自己的官員,最後才四川屠殺了六萬萬人(六億)。

……

其實吧,從前還真有人把“六萬萬”這個數字當真了,還有人說這個六萬萬實際上指的是六十萬,我這裡沒有細究,但是你往前看,前文已經說了“殺各衛籍軍九十八萬”,僅僅被屠殺的四川明朝軍人的人數就已經將近一百萬,所以哪怕這個“六萬萬”不是六億,作者想表達的意思也絕對不會是“張獻忠在四川屠殺了六十萬人”,所以我個人認為這裡單從表達的角度來看,《明史》的編纂者就是想表達“張獻忠在四川屠殺了六億人”。

但毫無疑問,《明史》這種說法就是誇大其詞而已,明末清初中國人口也就是一億到兩億之間,八大王再瘋狂,他老人家又怎麼在四川變出六億人?但是這些話也未必就是汙衊,“誇張”這種表達手法在中國古代一向是非常盛行的,比如“後金八旗軍在薩爾滸大破明軍四十七萬”,而參戰明軍只有七萬不到,把明軍說成“四十七萬”是清朝官方為了突出努爾哈赤的武功。同樣,清國史官說“張獻忠屠殺了六萬萬人”是為了突出張獻忠的殘暴,以顯示清國“取得天下,伐暴救民(指帶清王師在四川“民賊相混,玉石俱焚,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婦”在雲南“被殺死、拷烙死者堆滿道路,周圍數百餘里杳無人煙。真使賈生無從痛哭,鄭圖不能盡繪。職不知滇民何至如此其極也。”)”的合理性。

其實上面句話和其他的一些關於“張獻忠屠川”論述的問題在於把“四川人口在明末清初銳減”的責任一股腦地扣給張獻忠,這當然是胡說八道,上面那段明史的話也說了“曾英、李佔春、於大海、王祥、楊展、曹勳等議兵並起,故獻忠誅殺益毒。川中民盡,乃謀窺西安。”這些傢伙的活動區域也基本都在四川境內,如果把四川人口銳減的大鍋全扣給張獻忠,那也有失公正。

算了,咱們還是先來看一看,張獻忠在四川的所作所為吧。

“(崇禎)十七年春陷夔州,至萬縣,水漲,留屯三月。已,破涪州,敗守道劉麟長、總兵曾英兵。進陷佛圖關。破重慶,瑞王常浩遇害…… 遂進陷成都,蜀王至澍率妃、夫人以下投於井,巡撫龍文光被殺。是時我大清兵已定京師,李自成遁歸西安。南京諸臣尊立福王,命故大學士王應熊督川、湖軍事,兵力弱,不能討賊。獻忠遂僭號大西國王,改元大順,冬十一月庚寅,即偽位,以蜀王府為宮,名成都曰西京。用汪兆麟為左丞相,嚴錫命為右丞相。設六部五軍都督府等官,王國麟、江鼎鎮、龔完敬等為尚書。養子孫可望、艾能奇、劉文秀、李定國等皆為將軍,賜姓張氏,分徇諸府州縣,悉陷之。保寧、順慶先已降自成,置官吏,獻忠悉逐去。自成發兵攻,不克,遂據有全蜀。惟遵義一郡及黎州土司馬金堅不下。”

也就是說張獻忠正式佔據四川的時候已經是崇禎十七年的春天了,到張獻忠大西政權大順三年(公元1647年)1月2日,與清軍的作戰中被射死,在四川大約呆了兩年多。剛剛攻克成都的時候,張獻忠“張能奇馬化龍、馬元利等十餘人,皆養子也。獻賊欲盡殺城中人,(李)定國流涕苦諫乃止。列兵於道,過民其中,壯男少婦皆入營,巷市一空。”其他史書也有類似記載“”獻賊欲屠成都民,軼其名諫曰:“其名等隨王多年,身經數百戰,所得之地即行殺戮,不留尺寸以作根本。士民既殺,地方取之何用?苟不修王業,將士隨王亦無益矣。必欲屠民,其名願刎頸以代民死。”由是馬元利、李定國、孫可望、張能奇、白文選、張化能、劉文秀、張能第等,皆俯伏流涕諫,乃止。”剛剛入城就想屠城。

不久就發生了青羊宮屠殺士子事件 “朝天關邏者獲成都諸生顏天漢等通闖賊書,怒,詭稱開科,不就試者,誅及裡甲。既至,盡殺之青羊宮,凡二萬餘;積筆硯如丘陵。邛州有不至者,屠其城。殺諸生不已,又殺民,十八一縛,驅至中園坑之,婦人淫已即殺,日厲刀。”當然,這裡和明史不同的就是這裡的張獻忠是發現了成都有讀書人內通李自成,所以才進行屠殺,按照明史的記載張獻忠就像是一個精神病患者,是為了殺人而殺人。

接下來就是張獻忠成名(指在現在網路上)時刻“(張獻忠)詐其眾日:有天書夜墜庭中,上帝命剿絕蜀人,違者有重譴。與汪兆麟謀,遣張能奇、馬元利等分屠郡邑官民,搜巖洞,發窟室。登高以望,兵既過之地有炊煙,殺其屠人者。賊黨不忍其酷,或自殺。”部下士兵都有人不願意繼續殺人,但不殺人就會被張獻忠殺,所以乾脆就自己解決了。

“伐術造船數千,由山路拽入水,或數十里或百里,稍怠者立死。有合營犯法,裝大艦溺之江中,人不堪其酷,雖左右親信,心皆不附。”

“涸錦江更鑿而深之,集民間寶物實其中,覆以土石,與江底平,決水使流,名日:“錮金 ,欲使後人不得發。殿既焚,碎其砌,屋既毀,填其井,人既盡殺,又殺牛犬,並捕貓搜鼠殺之。”

不得不說,獻忠是真的魔怔。但是要往下面看,問題就又來了“(張獻忠)左右有諷事小兒數千,夜則周行街巷,聽人語,犯者白堊識其門,黎明收之。委巷有為俚語日:“張家長、 李家短,”收之,獻忠笑日:“此吾家勝自成之讖也” ,釋之。”就是說老張養了一堆打小報告的,但是。。。。 你既然都“坑成都民於中園”,那又為什麼還要“諷事小兒數千,夜則周行街巷,聽人語,犯者白堊識其門,黎明收之”?不都被張獻忠屠戮已空了嗎?

之前還有“諸門設官以譏訶出入。為保甲法甚嚴,民出城者報姓名、以某事出、約某日歸,合符驗而入,人或逾數、歸或失期者,十家並斬。禁其下勿得觸諱,凡郡邑人物有犯必改,硨字亦鑱立死圍。”您人不是都死光了?之前還要“殿既焚,碎其砌,屋既毀,填其井,人既盡殺,又殺牛犬,並捕貓搜鼠殺之。”人都殺光了,還搞什麼“保甲法”?

等到1646年九月份“獻賊又欲屠蜀人之為兵者。其將劉進忠守廣元,多統蜀兵,將執而坑其眾,一軍聞之皆逃。進忠降肅王於漢中。”其他史料則大致如此說“劉進忠勸諫張獻忠不要濫殺無辜,結果張獻忠生疑,不久劉進忠被迫降清”。

其實縱觀手頭上的有關的張獻忠資料,我個人覺得很明顯有些是誇大其詞的,比如“坑殺成都民眾”,你既然都坑殺了,怎麼還會出現“各城門設一兵部,二部督、千人為門軍,出人掛號按驗,倘違期及姓名異者,連坐十傢俱死。別罪輕重,輕者割耳、劓鼻、斷手足;次重斬首;再重凌遲,或當磔…… 三五百刀之刑,數滿者輒舍之;極重者剝皮實草。有不降順報城門,守門者即發賊兵屠其地。太慈寺僧眾常千餘,因匿蜀王,”

所以說我個人認為,張獻忠實際上在四川實行的是暴政,以極其殘酷的手段鎮壓反對者,而不是無差別屠殺政策,比如“巴州士民因獻忠所設巴州偽官虐民,民間另舉都歸極者詣獻忠,願守州城。獻賊授以偽副將,使守城”,按《流寇傳》中張獻忠的魔怔程度,早就發兵屠巴州了。其屠殺政策主要是對於起義反抗者,比如“十月,峨眉義兵起,偽令胡鑾奔成都告變,雲“蛾邊平彝三堡聯絡歸化、八里及萬年寺僧,招募土人,約二萬餘,稱兵梗化,特赴關奏聞”。獻忠遣偽總兵歐陽柄及義兵戰於峨眉紙錢街,屍骸枕藉;義兵敗奔萬年寺。柄縱兵肆戮…… 十一月獻忠調柄回成都,留賊兵剿峨眉、夾江諸縣。夾江縣令王忿賊戮眉,糾合裡義兵,通萬年寺僧俗協力討賊,立信炮相救援,自後賊數被戮殺,乃不敢出,逃歸成都。向非王縣令倡義,嘉、眉諸色無噍類矣。”

張獻忠的暴政自然引起了人民的反抗,於是不到三年的時間大西政權佔據的四川就四處起義,明軍也不斷反攻,於是張獻忠愈加仇視川人“是日,聞張廣才被李佔春、餘大海等所破,廣才死江中,曾英威聲益振,川東悉皆響應。由是獻賊圖霸之心盡隳,剿民之心愈切。每所在義兵殺官據七。獻賊笑曰:“是惟盡誅之,始不起義爾。”於是川人愈加反抗,張獻忠的手段愈加殘酷,甚至屠殺新歸附計程車兵,最終整個大西政權就這麼崩潰了。

所以,張獻忠實際上是一個非常拙劣的統治者,他的暴政讓他短暫的政權陷入了血腥的惡行迴圈之中,殺明朝官員,殺明朝宗室,殺老百姓,殺自己的官員,最後屠自己的軍隊,就是“看誰都像反賊”。而他的死亡實際上給了大西軍在明末亂世中生存下去的機會。

張獻忠死後“獻賊女婿汪兆麟,桐城辛未進士國士之季弟。辛巳獻賊攻桐城掠得之,時年十九。獻賊無子,唯一女以配兆麟,親信威權,冠於諸賊。凡獻賊剝皮、剖腹、抽筋、剔骨、鋸解、斧斯諸惡毒之刑,皆兆麟導為之,所殺以萬計。賊黨久積恨,獻賊既死,眾生割兆麟啖。”可見大西軍上下對於張獻忠的混亂統治的憤恨,汪兆麟,不過是個背鍋的而已。

最後對張獻忠做個評價吧:“一個毫無人文素養和帝王之姿的土匪頭子坐上了皇位。”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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