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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年畸戀引命案,年輕男子被老闆娘包養後拋棄,放火與之同歸於盡

前言

1997年,黑龍江尚志市的某個小山村,迎回了一位“嬌客”,打破了山村生活平靜如死水的日常。

“聽說了嗎,老李家的丫頭回來了……”

“豈止是聽說,我今天去鎮上買年貨,回來路過老李家還看見她了呢,打扮得花枝招展的……還說什麼要給家裡蓋房子……”

小地方訊息傳播速度驚人,這位“衣錦還鄉”的女性,很快便成了於家飯桌上的談資。

於文海

默默聽著父母閒聊,突然插了一句嘴:“你們說的,是和我一個初中的李瑤(化名)嗎?”

“對,”於父和他感慨,“前幾年說是出去打工了,現在看來是賺到大錢了,都能給家裡蓋新房了。”

“嘁,”於母有些不屑地撇嘴,“還不是仗著長得還行去給人家做了

“三陪”

,傍上了大款,又不是憑自己本事賺到的……”

於父被她噎了一下,停頓了幾秒,又忍不住感慨:“話是這麼說,但是能拿回錢來總是好的……老李家前兩年還窮得要跟咱家借錢買種子,現在算是發達了……”

於母輕哼一聲,未再發言,眼神中卻難免流露出

羨慕

之色。

已經20歲,卻無法為改善家庭經濟狀況作出貢獻的於文海,端著飯碗,默默低下了頭,心中漸漸萌生出了出去闖一闖的念頭。

1998年,於文海對父母道:“爸媽,我想到大城市去打工,等我將來賺了錢,回來也給咱家蓋新房。”

“好啊,爸媽支援你,年輕人是該出去闖一闖。”

獲得父母的支援後,便背上行囊,踏上了通往外界的道路。

此時的於文海,躊躇滿志,對未來充滿希望,但不過短短几年,他便對自己今日的決定後悔不已。

若是能夠預知未來,他大約會選擇永遠留在這個小山村。

忘年畸戀引發慘案

2002年12月12日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被告人於文海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放火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若是曾經的鄉鄰見到此時的於文海一定會嚇一跳,那個曾經陽光帥氣朝氣蓬勃的小夥子,此刻已變得頹廢陰鬱蒼白萎靡,和當初完全是兩個人。

究竟是什麼讓他變成了這幅模樣?

又是什麼讓他走上了殺人放火的不歸路?

“你和死者郭彩虹是什麼關係?為什麼要殺她?”

審訊室裡,面對警察的訊問,於文海低垂著頭,無精打采道:“我和她是情人關係……她想和我斷開,我不願意,就想和她同歸於盡,放火也是為了這個,你們要是不救我,我就能和她一起死了。”

“那死者家屬稱你曾對死者進行過勒索,這是怎麼回事?”

於文海突然抬頭,他雙手均被手銬拷在審訊桌上,只能身子前傾瞪著詢問他的警察,大聲道:“那不是勒索,那是我應得的!我陪了她那麼久,她本來就該給我錢!她要是肯給我錢,我也就不會殺她了,是她把我養廢了,要不是她,我也不會變成這樣!”

站在他身後的兩名警員很快上前,將他控制回原位。

“死者家屬稱死者曾給過你4000元錢,既然如此,你為什麼還要殺她?”

於文海拍著桌子道:“我要的是1萬,才4000怎麼夠,買兩件好衣服就沒了,她那麼有錢,卻連1萬都不肯給我,我怎麼能甘心?”

“所以促使你殺人的原因,還是錢。”

“是她先勾引我的,我要錢有什麼不對嗎?我這麼年輕,她一個50多歲的老女人身邊,她本來就該給我錢!”

眼見著,於文海又有激動地傾向,後方兩名警員上前控制住他。

負責訊問的警察整理好筆錄,起身離開。

“郭彩虹她活該!她就該死!都是她這個臭女人毀了我!”

身後的於文海仍在情緒激動地掙扎叫囂著訴說他對死者的恨意。

兩人初見,墮落伊始

1977年

,於文海降生在黑龍江省尚志市某山村的一戶農家。他出生後沒多久,父母又給他添了一個弟弟。

於父於母都是普通的農民,家裡唯一的經濟來源就是二人務農的收入,一家四口的日子過得相當拮据。

很難確定,於文海當初決定離開家鄉,外出打工,是不是受了初中同學的刺激,但可以確定的是,李瑤(化名)的迴歸,確實讓他第一次對大山之外那個浮華新潮的世界,產生了嚮往。

1998年

,於文海辭別父母,來到了他所向往的大城市打工。

但很快,現實便給了他當頭一棒。

城市生活確實絢爛多姿,但這些都與他無關。

因為學歷不高又沒有特長,起初光是找工作,於文海就費了一番力氣。

他天天四處奔波,但只能找到一些需要賣苦力的工作,收入不多,工作也不穩定,還很辛苦,為此,他經常一份工作才幹了幾個月,就不想繼續幹下去了。

一開始躊躇滿志的於文海,也逐漸迷茫起來,他被外界的浮華迷了眼,卻始終找不到適合自己的位置。

2001年

,已經在外闖蕩兩年多的於文海,來到北京打拼。

剛好郭彩虹小叔子開的酒樓正在招聘,於文海前來應聘成功,也因此結識了郭彩虹。

時年50歲的郭彩虹自己開了一家烤鴨店,平日裡也幫忙打理小叔子開的酒樓,算是這裡的二把手。

“嫂子,這是我新招的員工於文海,以後就讓他跟著你一起負責進貨。小海,這是我嫂子,你也跟著叫吧。”

郭彩虹的小叔子熱情地為二人做介紹。

於文海爽快地喊:“嫂子好。”

郭彩虹一見到於文海,便被他陽光帥氣的外表吸引住了,笑著對他道:“叫嫂子有點彆扭,還是叫郭姐吧。”

於文海也沒多想,又爽快改口,道:“郭姐,以後就麻煩您多多關照了,我一定努力幹活。”

郭彩虹笑著點頭:“好說好說。”

目光忍不住在於文海英俊的面容與健壯的身體之間流連。

採購的工作並不繁忙,每日都有大把的空閒時間。為了打發時間,郭彩虹與於文海時常聊天。在此過程中,郭彩虹發現於文海不光長得帥,性格也風趣幽默,還善解人意,雖然年紀小,但很有男子氣概。逐漸地,郭彩虹便對於文海產生了異樣的情愫。

有一次,於文海在幹活時,郭彩虹一直盯著他看,他被她看得渾身不自在,有些尷尬地問:“郭姐,你怎麼一直看著我,是我臉上有東西嗎?”

郭彩虹看著於文海微微一笑,已經不再年輕的面容上,顯露出一種別樣的嫵媚,道:“小於,我希望我們能一直這樣下去。也不知道為什麼,和你在一起,我好像又找回了年輕時做女孩的感覺,真希望你能夠一輩子留在我身邊。”

被一個年齡可以當自己母親的女人表白,於文海一時之間有些尷尬,但奇怪的是,他心中並未因此對郭彩虹產生厭惡之感,反而有種隱秘的快感。

因此,雖然於文海沒有正式迴應郭彩虹,但二人的接觸卻一日比一日頻繁,關係也逐漸曖昧起來。

郭彩虹曾對於文海道:“我和你在一起,每天好似活在夢中,有種騰雲駕霧的感覺。有時候,我甚至覺得自己是生活在童話中的公主,而你就是我生命中遲到了50年的白馬王子,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天,我都覺得幸福得心都醉了。”

為了籠絡於文海,使彼此之間的關係更加緊密,郭彩虹還時常以給於文海介紹物件為由,與他套近乎,甚至還想要把自己的女兒介紹給他。

“小於,中午來我家吃飯吧。”

郭彩虹經常邀請於文海到自己家中吃飯。一次,二人獨處時,她便拿出家庭相簿給於文海看。二人一起坐在沙發上,郭彩虹摟著於文海的手臂,靠在他肩膀上,把自己女兒的照片指給他看。

她還問:“怎麼樣,我女兒漂亮吧。”

“漂亮。”

於文海點頭回應,心中卻對照片中的年輕女孩沒有什麼感覺,反而覺得年長的郭彩虹更有風情。

“小於啊,你這麼愛吃烤鴨,以後想吃了,就來我店裡,姐請你。”

得知於文海喜歡吃烤鴨後,剛好開了家烤鴨店的郭彩虹便經常邀請他到自家店裡吃烤鴨,有時還會還叫來自己的丈夫女兒,全家人陪他一起吃。這還只是明面上,而在私下裡,郭彩虹單獨請於文海的次數,那就更是數不勝數了。

因為於文海與自己都是黑龍江人,郭彩虹便經常藉著老鄉的名義對他噓寒問暖,大獻殷勤。於文海偶爾隨口提一句想吃什麼,郭彩虹很快便會給他買回來。

對於初來北京,人生地不熟的於文海,郭彩虹的這種熱情與體貼讓他很是感動。

但郭彩虹對於文海的企圖絕不止於此言語曖昧與生活上的互相關懷慰藉,她還想在他那裡找回年輕時的激情與快樂。她時常對於文海說一些,充滿性暗示地挑逗話語,年輕氣盛的於文海經常聽得臉紅心跳,心中對男女之事也開始蠢蠢欲動。

未經人事的於文海在郭彩虹的多番調情逗弄下,漸漸萌生了某種衝動。但他心中也知曉,這樣是不對的,長此以往,他肯定會越陷越深再難回頭,可他又捨不得郭彩虹的溫柔體貼與錢財援助……

泥足深陷,不可自拔

2002年春節前,再也無法忍受內心煎熬的於文海決定放棄現在的工作,從郭彩虹身邊逃離。

他深知,再不走,他怕是真的會忍不住犯下無法挽回的錯。不僅是郭彩虹對他有覬覦之心,他在面對郭彩虹時,也在經受著巨大的誘惑。這種誘惑與他心中殘存的道德底線,這些時日以來,一直在他心中進行拉鋸戰,他無時無刻不在經受折磨。

剪不斷,理還亂,有些關係一旦產生,便很難輕易斷絕。

於文海剛離開酒樓,郭彩虹的電話便打了過來,她約他在動物園見面。於文海心中那根緊繃著的弦,在這一刻徹底斷裂,他毫不猶豫地答應了郭彩虹的邀約。

二人一見面,郭彩虹便嬌嗔著對於文海抱怨:“你這個人,怎麼還不辭而別啊……”

於文海道:“我受不了了……我怕你……又怕自己忍不住……”

“我告訴你,這種事對男女都有好處的……”郭彩虹對他露出曖昧的笑容,突然趴到他耳邊,悄聲問,“你跟我說實話,你想不想?”

於文海震驚地看著她,慢慢地,臉頰和耳朵都變紅了。

郭彩虹見狀,又乘勝追擊道:“你還裝什麼呀,跟我還不好意思了,我們試一試吧,我教你……”

“好,”在郭彩虹的猛烈攻勢下,於文海那點心理防線早就潰不成軍,他此時已決定屈服於自己的慾望,“快點,就在這裡好不好?”

郭彩虹笑話他:“你個傻子,這裡怎麼行,我們去找個旅館吧。”

於文海當即答應,拉著郭彩虹去動物園對面的旅館開房。

就這樣,二人捅破了他們之間的最後一層窗戶紙,發生了關係。

初嘗情事,於文海感到既新鮮又興奮,50歲的郭彩虹則像是煥發了人生的第二次青春,二人的關係愈發親密。

出於掩人耳目考慮,也為了方便二人私下往來,郭彩虹出錢給於文海租了一間房。此後,二人便時常在這間房子裡私會。

漸漸地,於文海的身上便起了變化,他不再努力工作,無論是經濟上還是情感上,都越來越依賴郭彩虹。

而痴迷於男人年輕肉體的郭彩虹,也是一有時間便去找於文海廝混。此後,於文海成日無所事事,只需要養精蓄銳專心伺候老闆娘,便有大筆鈔票進賬。

此時的他,早就忘了他當初離鄉時,對父母說過的話,完全成了一個不思進取不事生產靠女人養活的“小白臉”。

“郭姐,你總這麼往這邊跑,你老公就不起疑心?”

“他啊,現在一心忙著操持店裡的生意,哪有閒心疑神疑鬼。”

如郭彩虹所言,她的老公此時正忙著操持烤鴨店的生意,完全沒注意到妻子近來形跡可疑。而且他們夫妻倆相濡以沫走過了20餘年,女兒都20多歲了,他實在想不到,妻子居然會出軌一個年齡可以當她兒子的男人。

郭彩虹與於文海沉浸於偷情帶來的生理與心理雙重快感,每日醉生夢死。

不知是真心還是假意,於文海經常對郭彩虹道:“和你在一起,我覺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男人。”

勒索不成,萌生歹意

時間一長,郭彩虹逐漸了厭倦了這段見不得光的關係,店中生意愈發紅火,也令她分身乏術無暇他顧。

激情褪去,理智回籠,郭彩虹開始顧忌起自己的家庭以及丈夫和女兒的名聲,決定斬斷孽緣。

於是,她對於文海提出了分手:“小於,我家烤鴨店越來越忙,以後我也沒時間來找你了,我們就這麼斷開吧。”

這對於已經過慣了被包養生活的於文海來說,這不亞於晴天霹靂。他向郭彩虹索要1萬元作為分手費,但對方只給他留下了4000元,就匆匆離開了,此後再未聯絡過他。

起初,於文海還以為她只是說說,可時間一長,他便慌了。已經習慣了吃軟飯的他,根本不想再回到從前靠賣苦力謀生的日子,於是,鮮少主動聯絡郭彩虹的他,約了她出來見面。

“我本不該找你,可我總覺得我們好像有點兒問題。我怎麼能和你這樣50多歲的女人在一起?你得給我一個說法,我們不能這樣了結,不然我就去跟你丈夫說,讓你丈夫知道你是個什麼樣的女人……”

面對於文海的威脅,郭彩虹只當他是虛張聲勢,不以為然道:“你還想怎麼著啊?現在社會上養小蜜的事情多了去了,給你點錢就行了,知足吧。”

二人不歡而散後,於文海開始頻繁到郭彩虹家的烤鴨店騷擾。

起初,他還不敢將二人的私情公之於眾,等到被郭彩虹的女兒罵了一頓後,他便把電話打到了郭彩虹丈夫的手機上。

“我有事要和你談談。”

卻被對方一口回絕:“你是誰?我不認識你,我跟你有什麼好談的。”

被結束通話電話打於文海自覺受到了侮辱與蔑視,愈發氣急敗壞。

2002年6月26日晚上

,於文海手持一把尖刀,在郭彩虹家門口,攔住了回家的夫妻二人。

“郭姐,我們談談。”

“談什麼談啊,你可別胡言亂語……”

郭彩虹見他拿著刀,沒好氣地懟了他一句,轉身就跑。

她丈夫見狀衝上去要和於文海理論,於文海下意識舉刀刺向他,他用手裡的包擋了一下,也轉身就跑。

於文海沒追上人,揣著一肚子氣離開了。

事後,郭彩虹的丈夫很快報了警,於文海被警方抓獲,並拘留了十五天。

事已至此,面對丈夫的追問,郭彩虹只得將事實和盤托出。

她的丈夫對此事自然怒不可遏,撂下一句:“下一步怎麼辦,再說吧。”

便不再理她。

然而他們都沒預料到的是,此時被關在看守所裡的於文海,正醞釀著一場瘋狂的報復。

2002年7月14日

,於文海離開看守所的第一件事,就是到西郊市場買了三包老鼠藥,他本打算在附近的小樹林自我了斷。但轉念一想,覺得不能便宜了郭彩虹,於是決定火燒烤鴨店,拉郭彩虹為自己陪葬。

之後,他去買了一個塑膠桶和30元的汽油,而後又買了一把菜刀和一把尖刀。

傍晚,於文海出現在烤鴨店門口。

郭彩虹一見他便氣急敗壞道:“你還來幹什麼?你居然還敢來?”

說著便撲上去打他。

於文海拿出隨身攜帶的刀具,將她砍倒在地,看著倒在血泊中的女人道:“我來拉你一起下地獄。”

隨後,他將汽油潑灑在烤鴨店與郭彩虹身上,點燃了汽油,火焰瞬間在店中蔓延開來。

在熊熊烈焰中,於文海吞下了三包老鼠藥,又拿起尖刀刺向自己的腹部,而後又割破了自己的腕脈,最終昏倒在烈火中。

在包房中休息的郭彩虹丈夫被叫喊聲驚醒後,發現餐廳著了火,連忙叫人滅火救人。

等到火勢被撲滅後,郭彩虹已經重傷身亡。

於文海則被警方送往醫院搶救,僥倖撿回了一條命後,又面臨著法律的審判,最終被判處死刑。

於文海貪圖安逸妄想不勞而獲,於是甘願被郭彩虹包養,郭彩虹貪圖肉慾之歡,選擇背叛家庭與人偷歡。

一場忘年畸戀,男女雙方都落得悽慘收場

,也是令人唏噓。

於文海與郭彩虹的悲劇,歸根結底,都是由他們自身的貪慾造成的。

這也告訴我們,在面對誘惑時,若是任由自己的慾望與貪念無限膨脹,為了一時之歡,而背棄道德放棄底線,最終只會玩火自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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