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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女明星在酒局上的不同表現

上週,一位讀者問我:我受不了公司的酒桌文化,但金融行業不喝酒升不了職,也沒辦法透過別的方式去做業務,怎麼辦?

我想起看過的一個故事,出自一位著名的娛樂新聞記者,說的也是酒局,於是給我的讀者講了這個故事——

某影視公司老闆,帶著旗下三位女

明星

,去參加一個助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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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是15年前的事兒了。

A是童星,當時18歲,“有著與年齡不相稱的早熟”;

B有26歲,“在電視上總扮演單純淡定的角色,現實中卻迫不及待的想紅”;

C是33歲,“演過一個恨嫁的實心眼女孩,卻是和那角色最接近的”。

三位女明星都只能算是二、三線藝人,也都沒真正走紅過。

明明是公益活動,但B卻穿了一件很低胸的衣服,“讓人不敢往她脖子以下看。”整個飯局都專注於向領導敬酒,還不忘走到媒體那桌,與記者寒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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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毫無爭奇鬥豔之心,也明白自己年齡上的“劣勢”,全程表現的十分從容,穿了件揹帶裙搭配T恤,往孩子們中間一站,像小學老師一樣。

老闆讓C和孩子們一起跳舞,A就站起來幫忙唱歌,吃飯時,A不只跟領導敬酒,還和孩子們交流互動。

全程下來,A的態度不卑不亢,C顯得雲淡風輕,B則急於表現,很不自然,又生怕落了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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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猜,這三位女演員現在的發展怎樣?

B最是長袖善舞,雖然自己很少演戲,卻成了著名的旺夫體質,丈夫今天的成績和資源,都少不了她背後的籌謀經營;而A和C就更加低調,各有各的歲月靜好。

我絕不是用這個例子來說明:想發展,就要多喝酒。

我想表達的是,應酬喝酒雖然大俗,但在有些場合,卻充當著社交潤滑劑和“成交”催化劑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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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從事過金融行業,但我認識的一些銀行、投資和傳媒的朋友,確實沒有酒量太差的。我曾經問過一位女高管:你們都能喝嗎?

她說,我們基本上必須能喝。

她們中間甚至流傳著一個有關喝酒的段子:

乾杯一口氣,此人在PE。

上來對瓶吹,八成是VC。

邊喝邊訪談,必是研究員。

喝酒如喝湯,人家是券商。

飲酒用小盅,肯定玩對沖。

茅臺要飛天,天使不差錢。

敬酒誰最多?我看是信託。

乾杯眼不眨,那人在四大。

紅酒配起司,外資所律師。

盛滿舔一舔,中資的高管。

勸酒特賣力,應該是董秘。

戲謔的打油詩背後可見這種酒桌文化的根深蒂固。

中國社會並沒有擺脫人情社會,職場關係的處理,自然也和人情世故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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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當然不是職場的必要條件,但在某些營銷類行業中,確實承擔著快速建立人脈和渠道的功能,是慣用的社交和工作捷徑。

除非你有另外一方面特別過人的能力,能夠徹底彌補上“不喝酒”這個“短板”,否則,就只能要麼加入,要麼退出。

02

20年前,我20多歲,在報社做記者,後來調入廣告部,那也是要喝酒的。

當年媒體廣告很大程度要靠人情,20人的廣告部承擔全報社大幾百口人的變現和薪酬,自然要使出渾身解數。

我年輕氣盛,因為家境不錯,有點不知高低的不懂事,第一次跟領導上桌時,客戶發話了:小李,你喝三杯,一杯20萬。

那有60萬啊~(當年的60萬不算少),心裡竊喜,我們家遺傳能喝,三杯酒根本不是事兒,於是“哐哐哐”,乾脆利落的拿下了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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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日子,我過了一段時間,也挺高興,完全不覺得有什麼不妥,還因為業績突出而沾沾自喜。

可是越往後,一想到要把“喝酒”當成自己的“核心競爭力”,我立刻害怕了。

首先,如果要求人辦事,酒局上你永遠都不自主,察言觀色,甚至諂媚,讓人很累。

雖然我的領導已經對我很保護,飯局一星期最多隻讓我參加一次,但這頓飯,我也越吃越難受——我非常清楚自己上桌的原因:女孩年輕乖巧,也不算難看,是很好的酒局氣氛調節。可是,坦率地說,假如一個女人把喝酒應酬當成職業,那她的價值將隨著年齡和容貌的衰退一路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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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開始思考:自己有其他本事,可以取代喝酒應酬嗎?

我會寫稿子啊。

而且是特別會的那種。

從那時起,我開文字專欄,給客戶寫專訪,把一個週刊從主編、記者到廣告的活兒全都包攬下來。

我研究客戶,有的客戶氣質和經濟狀況都很好,卻沒有像樣的工作照片,我就請搭檔的攝影師幫他們抓拍,我挑選他們(她們)最神采飛揚的瞬間,在提交專訪稿時,也把照片配上相框送給客戶。

我後來能出書、做新媒體,包括開公司創業,都和在報社既寫稿又做廣告經營的經歷分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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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業務量穩步上升,我也做到了廣告部副主任。

大多數鐵桿客戶都不再找我喝酒吃飯,反而主動跟我聊一篇報道的角度、採訪的內容,一次營銷活動的策劃,等等。

你看,當你跳出來看,自己額外的發展了一項能稱得上“核心競爭力”的本領,也就可以順理成章的把不喜歡的東西放下了。

03

酒桌文化的確有庸俗的一面,但無論你喜不喜歡,它都是某種約定俗成的社交方式。

雖然酒桌上的人醉翁之意不在酒,卻也未必都是什麼見不得人的醜惡潛規則。

《拜託了冰箱》裡,何炅有一次抖摟

吳昕

鬧過的笑話,說她和一批剛進臺的年輕人去參加臺裡的年會,領導就說,新人給同事們敬個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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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大學畢業的吳昕一聽說要敬酒,立刻想到“職場潛規則”:“我是來做主持人的,不是來陪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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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年會上都是自己人,只是需要相互引薦認識一下。於是大家都起來喝酒時,只有吳昕一人拿著水,堅持“我不會喝酒”,自己把自己氣得都快哭了。

何老師說,後面臺長再有任何的活動,都不叫她了,覺得這個姑娘是不是有問題。

吳昕也被同事打趣:這麼多年,你沒被開除,真是個奇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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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的世界,不是事事都痛恨世界對我如此不公平,也不必像驚弓之鳥一樣,以為處處都是潛規則。

更不是動輒就惡劣到男女兩性關係的程度。

我們當然可以選擇不遵守,但不遵守帶來的損失,也就不必抱怨。

霍汶希

被稱為香港最後一個金牌經紀人,她處理過謝霆鋒的“頂包門”,阿嬌的“豔照門”、阿Sa的“隱婚門”,梁洛施“連生三子為豪門”等等,每一個都是爆炸性的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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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經紀人,明星出名時她在幕後籌謀,出事時她在前面擋槍,霍汶希也因此成為容祖兒、twins們最信賴的自家人。

尤其身在名利場,想談資源,除了實力之外,也要先談交情,喝酒應酬都是家常便飯。

不僅藝人自己要上場喝酒,能幹的經紀人喝得也多。

霍汶希是出了名的酒量大,阿Sa回憶“那時的她為了鍛鍊酒量,每天中午都會喝一杯紅酒,就連平時聚會的敬酒她都來者不拒,甚至還會擋下敬給藝人的酒,她說,這樣就能讓藝人們時刻保持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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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自己也說,“跟我霍汶希喝酒暈倒的人,起碼超過20人。”

霍汶希的豪爽和義氣,讓明星不怯場,也給足了金主面子,快準狠的為藝人談下資源。時間長了大家都知道她做事靠譜,底線分明,誰又敢小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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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之下,僧多肉少的名利場,偏要做一個佛系的經紀人,這不是給自己和藝人都找不痛快嗎?

04

所以,對於喝酒應酬這件事,大可不必覺得自己特別委屈。

每個行業都有自己的規則,有明也有暗。

就像我自己不熬夜,但我很清楚這在很多領域完全行不通,比如參加綜藝節目,很多內容得晚上連軸錄,我怎麼可能不尊重行規呢?

我不想改變自己,就只能放棄機會。

就像我當年專注於好好寫稿子,很大的原因是發現自己酒桌上根本沒法脫穎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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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見過當年的酒局能人,他會唱歌,會玩雜耍,會背古詩,空中拋硬幣能徒手接住六個當中的四個,全場目瞪口呆,我更是甘拜下風。

還有一位小姐姐,八面玲瓏,我們請不來的客人,找她去請,一準兒到。有次飯局,客戶全程冷著臉,場面一度尷尬,這位小姐姐於是走過去說:你旁邊,我可以坐下來嗎?別人都叫你周總,但我覺得你很面善,我可以叫你周哥哥嗎?

這些話寫出來沒什麼特別,可是,配上她的語調、態度、分寸和經驗,的確算得上本事。

對方不便硬是拒絕,也就讓她坐了下來,氣氛於是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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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也尊重職場中的清高和矜持,但是,我更佩服那些腦子裡有貨,還能彎下腰來的厲害角色。

我曾經特別看不上那種隔著個大會場,踮著個小腳,舉著個水壺,給老闆倒杯水放他面前的小人物,但是後來,我們都明白,那就是他表忠心的方式啊。

這個世界上很多規矩本就是在我們理解之外的,你不喝酒,也別嫌喝酒的人俗氣,何況中國的酒桌文化古來有之。

曹丕在《典論·酒誨》裡寫光武帝劉秀的飯局:“又設大針於杖端,客有醉酒寢地者,輒以針刺之。”

《三國志·魏書》中說曹操的酒桌更可怕:“太祖行酒,韋持大斧立後,刃徑尺,太祖所至之前,韋輒舉斧目之。”

你看,但凡敢拒酒的,不是用大針戳,就是用大斧頭震懾,動輒都是掉腦袋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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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慶幸我們生活在當下,實在不喜歡,還能換個職業。

要麼留下來加入,要麼就修煉一個足夠讓自己站得住腳的本事代替喝酒。

如果都沒有,又不想媚俗,還想昇天,那就真的沒轍了。

人這一生啊,誰沒喝過不想喝的酒,沒吃過不想吃的飯?

委屈不在這裡,就在那裡,就看選擇站在哪裡。

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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