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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秀天王練習生為逃避解約費,竟用特殊方法讓警察帶走驗尿| 有趣說

作者/Ashley 編輯/關關

“別看綜藝裡好像人人都想著出道,現實中多的是練習生鬧解約。為了不賠天價違約金,有人甚至會用特殊方法。我知道有練習生騙公司說他吸毒了,跟公司說如果不讓他走,就叫警察來把他帶走驗尿。”

安迪當練習生的這幾年間,類似的荒唐故事常在他身邊上演。

“現在中國遍地是解了約的練習生。”選秀元年前後批次誕生的國產偶像,在被粉絲拋棄之前,就先被公司消磨了志氣,安迪也是其中之一。

18歲時,安迪和某知名偶像經紀公司簽訂了長達10年的經紀合約。合同上的違約金,上限為一千萬。

“一家偶像經紀公司能履行當初承諾你的20%,就已經很不錯了,懂吧?他們給你承諾了100%,但很多可能就只履行了5%甚至3%。”

條件苛刻之外,最讓安迪失望的是,公司高層的決策失誤讓他接連錯過《偶像練習生》《青春有你》,但事後他們卻對此絕口不提。

運營不當、公司黑幕、高層的一意孤行,耗盡了公司的元氣。兩年後,公司從60-80人的大規模銳減至只剩下5、6位工作人員和寥寥幾位練習生。“公司的經紀人、生活助理什麼的,比我走得還早。”安迪回憶道。

可即使只剩下一個空殼,法務也會堅持每天坐在公司上班,“每一個主動來提解約的練習生身上都還能最後再榨一筆違約金,他們就在那裡坐著,等著別人來‘送錢’。”安迪說。

(以下內容源自練習生口述,本文基於多位被訪者的真實經歷,為了保護隱私和更好的呈現資訊,細節有所加工,文中人物為化名。)

“我見過很多‘利路修’,

都是公司為了融資招來的”

簽約之前,介紹人告訴我,這個公司是按照韓國練習生模式培養藝人的。

訓練是封閉的,各項課程還會按照每個人的實際能力定製,就拿舞蹈和聲樂來說,就會分為進階班和普通班。除此之外,還有化妝課、表演課、還會專門聘請專業健身教練每天帶著大家健身。

進公司之後我才發現,他說的大概是2016年左右的事了。

那個時候還沒有後來大爆的《偶像練習生》《創造101》,但是有《燃燒吧少年》《元氣美少女》《蜜蜂少女隊》這些更初代的選秀。

所以國內公司也開始效仿韓國的模式來培養練習生。說起來我的公司也算是國內最初試著吃螃蟹的人之一。我的前輩中,有公司真正按照成熟練習生體系培養的,最後也成功在某熱門選秀綜藝出道。

但輪到我的時候,公司的健身房、錄音棚都已經是半廢棄狀態了。

當時的面試官是我後來的老師,教聲樂和舞蹈,還有一個專門選角的經紀人,一共三人。由於我當時對這家公司印象很好,溝通也很順暢。聽著他們給我畫的“男版SNH48”的大餅,我信心滿滿,聊了不到一小時就決定簽約了。

他們遞過來一份很厚的合同。我翻了翻,看到裡面寫著的數百萬的違約金數字,覺得離譜:“怎麼可能呢?寫這麼高的數字就是作個樣子吧,肯定不會真的讓你賠那麼多的。”想到這裡,我當場就簽了約,簽了10年。

成功、成名、成為下一個蔡徐坤,對每個人來說都是極大的誘惑。

但進了公司我才清醒了一些,承諾的“包吃包住”是八人宿舍、上下鋪,公司有阿姨做菜,但菜色就像大學食堂一樣單調。雖然對標日系偶像,但由於市場驗證下內娛還是韓系偶像更吃香,所以公司模仿的是韓國練習生模式。而當我被送上流水線的時候,成熟“培養體系”也只剩下舞蹈課、聲樂課。

《創造營2019》的“大通鋪”

多方打聽之後,我才發現是公司沒錢了。做偶像太燒錢了,燒著燒著又沒有什麼實際的進項,很快就耗不起這樣的花銷了。

於是非必要的課程老師被辭退,舞蹈和聲樂老師也越來越少,我們從五人內的小班教學變成了二十人的大班上課。好在2018年有一個橫空出世的《偶像練習生》,這才給了我們老闆一點信心和動力,讓他想著再投入投入,說不準就賺了呢。

可我能明顯感覺到公司搞不明白什麼是適合我們的培訓方法,我剛進公司的時候日系的風格最火,老闆就畫餅說要做男版48,走養成,但是隨著節目的風颳起來,訓練模式和教我們的內容卻又變成了韓國的那套邏輯。

而且,肉眼可見的就是資質好的人越來越少。新公司一溜煙就冒出來了,整個市場都開始搶人。可我們的後輩明顯整體素質就不如我們這一屆,很多人根本就缺乏最基本的唱跳功底,有的人甚至五音不全,臉拿的出手的都是少數,更多人只要大概看上去外形過關。

但這些都不重要,只要大底子在,可以去整容,一次不行,多整幾次就好了。我們公司就會推薦一些醫美機構,帶著練習生過去讓他們自費做專案。雖然不存在慫恿或者欺騙行為,但確實放大了練習生對外貌的注重。經濟條件一般的,這時候就會向公司借錢。我還聽說練習生自己花錢做醫美,公司還能從中拿回扣。

但2019年並沒有複製2018年的水花,老闆更是對公司的業務採取了半放棄的狀態。在我們這批之後進公司的練習生,甚至壓根就沒有了面試這個環節。

更離譜的是,公司為了節省開銷辭退了舞蹈老師,我們幾個實力比較強的練習生被安排去給師弟們上課。我才知道,原來他們都是“利路修”。

沒有唱跳基礎,也無心走花路。有些人是想來試試,結果直接進了;有陪朋友來的,被工作人員說服後一起簽約。還有一個人是過來修手機的,居然也被招進來當練習生了。

很荒唐,好像唯一的篩選條件就是性別。這根本不是一屆不如一屆,而是已經到了斷崖式下跌的程度。

據說,公司是為了營造出旗下藝人很多的觀感來爭取融資,才簽了很多路人。一方面,公司的融資越來越難,必須得打腫臉充胖子,才能打造出一副欣欣向榮的樣子繼續套錢。但另一方面,這群練習生中會不會真的有下一個“利路修”,誰也說不準。

這幾年的選秀綜藝我都看,裡面的熱門選手很多其實並不是靠實力什麼的出道,而是有不平凡的經歷或者不平凡的性格。性格突出、家庭富有,粉絲們在乎的是這些。

就拿今年來說,恰恰是不想當偶像的利路修,成了這屆選秀的全民pick。所以我也老琢磨,這一行到底需要什麼?相比實力,可能更需要的是運氣吧。

可運氣這個事兒,誰能說得準?這又不像唱跳一樣,每天練就能知道進步,誰都不知道什麼時候餡餅能掉自己頭上,於是很多人也跟著就頹了。

我的同期中,有人白天不上課,晚上溜出宿舍。一群人圍坐在酒吧卡座上,遇到來要微信的富婆,一般都會給,沒有粉絲喊的“愛豆談戀愛就要殺頭”這一說。

畢竟練習生階段沒有工資,大部分人經濟條件也並不好。但我還是沒辦法理解他們的審美,說到底,我不能接受“整容臉”。

我有個外形條件極佳的朋友,面試進了國內一流的模特公司當練習生,後來“想開了”。他口中的“陪大姐”,一個月少說也有幾萬塊,一年幾十萬上百萬的。現在他身價上百萬,有專職司機,每晚在酒吧開卡,比普通富二代奢侈的多,更別提我們這些小練習生了。

靠臉和身材賺錢,並不只有當練習生一條路。畢竟千萬個人中才能有一個出頭的,而那些永遠出不了道的偶像,只是在白白消磨青春罷了。

這也讓還在堅持的我不時陷入懷疑,自己到底執念的是明星夢,還是對沉沒成本的不甘心。

“面上了《偶練》《青你》《創造營》,我卻一次都沒能參加”

其實我在幾年前也是出過道的。

或許是受選秀節目影響,公司內部也有了一套“出道機制”。練習生們有專門的頻道,儼然一版微縮的《偶像練習生》。

美其名曰靠粉絲打投決定出道名額,但我們這些練習生哪有粉絲,都是靠發動家人朋友花錢投票。

因為出道之後會有演出機會和商務收入,所以為爭一個公司給的所謂“出道”名額,大半夜的,一個宿舍裡大家都在瘋狂刷票。

直到我發現了樓道里集體刷票的工作人員們。

花了近2萬元之後,我發現自己的票數還是超不過前面的兩個同期生,以為是資料異常,決定去找工作人員問個清楚。結果發現公司已經內定了那兩個人。

回想了一下,中午吃飯的時候,他倆還應和著我們的話,說要找人給自己刷票。

他們實力突出,加上有公司授意,花了錢的我也不得不接受“皇族”。最後成團的八人宿舍裡藏著秘密,誰也不說破。

出道之後,我以為有機會接觸到真正的粉絲了,但公司給的資源只有商演。每月至少一場,多的時候有五、六場。

說是商演男團,其實我們和舞團並沒有什麼區別。演出時在場的粉絲可能還沒有臺上的偶像多,大部分是路人。路人只知道我們是表演嘉賓,他們也根本不在意這是不是個偶像男團。

某演出公司的商演舞臺

有一次在大學演出下臺後,我聽到主持人在報幕。某位校園十佳歌手的掌聲和歡呼,比我們這個所謂的偶像男團更高。

好在終於有了部分收入。底薪3000元,練習生和公司1:9分成。每次商演分成後每人大概能拿到1500元左右,商演多的月份,我的工資能達到六七千,少的時候也會有四千多。

可我還來不及高興,就在同事提醒後發現了端倪,原來每次到手的錢都是“預支款”。

因為我們和公司籤的不是勞務合同,而是經紀約,出道之後有了提成,也就是分約。“預支款”是暫時給到我們的,公司隨時可以要求我們還回去。也就是說,如果想提前解約離開,就得把預支款都還了,算是一種威脅。

可我那時候還有期待,我總想著,再熬一熬,憑自己的綜合條件,只要趕上一檔節目,說不定就是新的的開端。公司好歹有個名頭,就算沒有給到曝光和資源,好歹也方便選秀綜藝節目找到我們。

我確實曾經離機會近在咫尺。

《偶像練習生》的選角團隊親自來到我們公司面試練習生,我被選中了;《創造營2019》的海選面試,我也順利通過了;《青春有你》撥給我們公司的三個名額,我是其中之一。

但我沒能真正登上任何一個舞臺。

《偶練》的時候,本來一切就緒要錄製節目的我突然被召回,在隊長的帶領下稀裡糊塗離開了大廠。後來我才知道,公司因為人選上的決策影響了節目的錄製進度,就此“得罪”了節目方。

在行裡混了這麼久,我們都知道公司是不能“挑戰”平臺的。人家的綜藝人家選人,當然是平臺說了算。但我們老闆難道不知道嗎?可他就是可以為了爭一口氣,去把我們一群人的前途往地上砸。

我開始還覺得是不是我想太多,可到了面試《青春有你》的時候,我才發現他是真的不在乎練習生的未來。

當時,我們幾個練習生一起坐高鐵到外地面試,公司名額也一再縮減。說到底,平臺覺得我們“有前科”,不信任公司了,名額從3個縮減到只剩一個。明明通過了面試的我,被老闆叫到辦公室並告知:“你的實力還有欠缺,這次先別去了”。

在他看來,這次平臺的態度已經說明“關係僵了”,去也是白去。白白浪費幾個月的時間,還可能把人“養野了”。所以,儘管那次我好話說盡,還是沒能去參加。

而另一個被輸送到《創造營2019》的前輩,甚至在離出道位很近的時候,收到了老闆“不要出道”的屬意。不單單是節目需要打投的原因。在老闆看來,公司有人從選秀節目出道,意味著還要分約、分成,利益就得不到保障了。

他的邏輯很簡單:如果真的出道兩年,成團後火了,八成要鬧解約。如果出節目後沒火,最火的時候簽在平臺了,對公司也沒有好處。所以不如闖到高位,但不出道,回來後不僅可以直接給公司賺錢,還能再提攜提攜後輩們。

年輕偶像有限的自然生命週期,敵不過選秀節目的推新速度,更新換代的流量終將成為限定記憶。規則之內,仍然有人下注,但改變了押注的方式。

“我們公司的法務,

天天都坐在辦公室裡等著練習生解約”

對於老闆來說,派不派我們去參加男團選秀好像是輕而易舉的決定。

畢竟他的主業是餐飲、美容、零售,而非藝人經紀、演出。公司成立之後,恰好趕上國內偶像經濟騰飛,吸引了幾輪融資。

我們這批練習生不清楚完全外行的老闆早期是怎麼創辦起一家公司的,也不知道接連不斷的商演到底能給公司帶來多大收益。我們只覺得,老闆運營男團,就是在“鬧著玩”。

沒有詳細規劃,接商演賺快錢,不考慮長遠的收益,只在乎眼前能握在手裡的利益。他關於偶像這個職業的期待,賺錢大過於一切。

他會在考查練習生日常訓練時發表一些天花亂墜的外行點評,私下被老師和練習生吐槽。也不願意接受別人的意見。對於舞臺設計和訓練計劃,有個別練習生會主動提出自己的想法。中肯的建議在老闆聽來只覺得是在和自己“作對”,開始在言語上打壓各方面都很優秀的練習生。

這樣的環境,那些有野心的,想在行業裡繼續幹的練習生,都多少提過解約。

這反而又成了老闆一次賺錢的機會。

在公司陸續辭退了經紀人、藝人助理、策劃之後,冷冷清清的公司裡,法務是工作最努力的員工了。

每個主動提出解約的練習生都收到老闆的同一句話:“去找法務談。”而法務通常都會拿出合同,提出一個違約金的數額。

因為合同上寫的千萬違約金只是上限,具體的還要看公司在培養練習生過程中的支出。訴諸法庭之後,公司就會把一些雜七雜八的費用都以運營成本的名義扣在單個練習生身上。該你的不該你的,最後都得你來承受。

在我看來,公司開出的數額也視具體情況而定。唱跳實力俱佳的元老級練習生,需要賠一百多萬。得知這個訊息之後,我特意上網查了判決結果,數字並沒有那麼駭人。而諮詢律師之後我才知道,其實大部分的經紀合約並不是在法院審理的,而是在仲裁機關進行裁決,賠償金額也不會公開。

所以對於一兩百萬的違約金,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

我親眼見過某位師兄的長輩從外地趕到公司給老闆下跪求情,但老闆不為所動。也有練習生階段辛苦攢錢在老家買了房的師兄,最後賠了一套房。

一次性十多名練習生提解約,大多數都願意付一大筆違約金。因為據說,老闆也會針對不願意的練習生使用一些“特殊手段”,比如暗中聯絡他之前的朋友或戀人去偷拍一些照片和影片,以此要挾練習生賠付違約金。但這中間具體的利益關係,我並不清楚。

隱蔽式攝像頭,圖源:網路

估摸著那一年公司光靠違約金,就賺了幾百萬。

律師還告訴我,違約金稍微高一些可以,但不可能高的離譜,遠遠超過實際損失。瞭解情況之後,我找到法務,把他根據我個人情況開出的30萬“砍”到20萬。

解約期間,也有同事走極端,成功解約的。

因為合同上寫明瞭因生理疾病提出解約可以不用付違約金,所以有人決定利用這一點做文章。和我關係不錯的練習生,專門跑去精神病院開了張重度抑鬱症的證明,拍到法務的辦公桌上。

更離譜的情況是,還有人到公司高層辦公室“自曝”劣跡:“我吸毒了,如果你不放我走,我就打電話叫警察帶我去驗尿,驗出來公司也完蛋。”謊稱自己吸毒,要求公司放人。雖然荒唐,但對於想逃離的人,也是一個方法。

除此之外,不用付違約金的還有公司主動裁掉的一批練習生。過去被拉壯丁的“利路修”們,重獲自由。極個別消極怠工,不願意接商演,也沒能透過綜藝節目面試的練習生,如果態度較好,公司也會主動提出解約。

因為培養練習生的成本不低,到了後期,公司已經開始“放養”練習生,對我們完全不聞不問。沒有通告、沒有收入,大家都離開公司,回了家。

解約那段時間我想了很多。有一家比較知名的偶像公司有意願簽下我,但是三年練習生下來,我已經對這種生活、或者說偶像經紀公司,徹底失去信心。父母支援我自己決定解約與否,也可以選擇打官司,但是最後我發現,我已經懶得去和公司對簿公堂。我決定不付違約金了,就帶著合約,迴歸普通人的生活。

我不奢望星途坦蕩,但公司似乎還對“偶像”生意抱有期待。

像我一樣被“放養”的練習生,沒有拿到正式的解約書,在合同期內還是可以隨時被召回,只能等到合同期滿,才能徹底和公司劃清界限。公司目前正在參加某選秀節目的選手,也是被公司放養了一年之後緊急召回去參賽的。

表面上來看仍然受合同約束,是公司“遺落在外”的簽約練習生,但實際上,和賠付違約金、走極端解約的同事相比,被“放養”的我,才是真正獲得了自由的。

但是這種“畸形自由”能不能長久,全看公司老闆的想法。

等到下一波選秀潮起,我們這幫練習生可能又會回到公司,接著替老闆賺錢,完成他的“千億偶像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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