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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薦讀】不值得做的事,就不值得做的事,這個定律反映出人們的心理

如果你認為事情不值得做,就不願去做,當然也做不好。要做,就去做值得做的事,這樣才能把它做好。

不值得做的事情,就不值得做好,這就是不值得定律。這個定律反映出人們的一種普遍心理,一個人如果認為自己所做的是件不值得的事情,往往會持消極應付的態度,敷衍了事。如此一來,他做成此事成功率極小,即使僥倖成功,自己也感受不到成功的喜悅,感受不到成就感。如果個人從主觀上認定某件事是值得做的事,那麼在做這件事的時候,他就會全力以赴地去把它做好,不僅成功率大增,而且會覺得自己的價值得到充分體現。所以,對於個人來說,如果你的工作不具備“值得做”的三個因素,你就要考慮換一個更合適的工作了。

那麼,到底什麼事值得做呢?那就是:符合我們的價值觀,適合我們的個性與氣質,並能讓我們看到期望的事情。“ 選擇你所愛的,愛你所選擇的”,只有這樣才可能激發我們的奮鬥精神,也才可以樂享奮鬥成果。

然而,在現實中,許多人都會不可避免地遇到這樣嚴酷的事實:即便不喜歡所從事的工作,也必須長期、努力地工作,因為我們無力改變什麼。遇到這種情況時,我們也必須調節自己的心態,把它當做值得做的事去做,否則這份工作勢必會成為我們的負擔,長期下去將使我們心情壓抑,甚至身心疲憊。

如果真的遇到這種情況,我們不妨用戀愛的心情面對工作——-不只要選擇所愛,忠於自己的選擇,還要在漫漫情路上苦心經營,這樣的愛情才可長久。用這樣的態度面對工作,才可能在工作中有所收穫。也就是說,任何工作,只要擺在了你的面前都值得你做好,我們要有這種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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