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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哲學》:為什麼說死亡是件壞事

如果我問你,死亡是好事還是壞事,你多半會說我是個神經病,死亡怎麼可能是好事,當然是壞事,這不是明擺著的嗎?提到死亡,人們都充滿了恐懼和不安,誰都不願意死,這還不能說明問題嗎?

如此看來,死亡確實是件不好的事。可是如果我問,為什麼說死亡是一件壞事,你能說清楚嗎?你可以先閉上眼睛想一想,是不是有明確的答案?

如果你從沒想過這個問題,你不一定有滿意的答案。雖然你直觀覺得死亡是壞事,但未必清楚為什麼是壞事。

在考慮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假設物理主義對死亡的理解是正確的,如果你不是物理主義者,也應該從物理主義的角度進行思考。物理主義認為,死亡是我作為人而存在的終結。

既然我死了,我不再存在,死亡對我來說怎麼會有壞處呢?

死亡對於活著的人有壞處的話題我不想討論,因為這與死亡本身給死者帶來的壞處沒有關係。我們要考慮的是,死亡本身對死者的壞處。

死亡的過程可能很痛苦,也可能沒那麼痛苦,但不管痛不痛苦,與死亡過程相比,死亡本身才是人們所恐懼、所關心的。

如果要考慮死亡的主要壞處,就必須專注於自己的死亡狀態。我的死亡狀態對我來說有什麼壞處?這裡可能會很容易得出一個答案:死亡的壞處就是我不再存在。

但是,仔細想一下,這個答案又不能令人滿意。如果我不存在,怎麼會有東西對我來說有壞處呢?

對於某事對我有壞處這個觀點,老謝給出來三種情況,我儘量說得簡要一些:

首先,某樣東西本身就對我有壞處。比如碰傷了腳趾,或者被刺傷、被折磨。痛苦的壞處是本質上的。由於它本身的原因,我們想要避免它。

其次,許多事情的壞處是結果上的:某樣事情本身也許並不壞,但壞在其會引起或導致壞的結果。特別是,這類事情可能會導致一些其本質上為壞的事情。比如,失去工作本質上並不壞,但其結果是壞事,會導致貧窮和債務,並由此導致痛苦、磨難和其他本質上的壞處。

第三種方式很容易被忽視:有些事情的壞處是相對的。某些事物不好可能是因為你在接觸這個事物時,就無法接觸其他更好的事物。這是由經濟學家所說的“機會成本”帶來的壞處,而不是因為它本質上是壞的。簡單來說,就是它的壞只是因為在做這件事的時候,你放棄了更好的。

舉個簡單的例子,我拿出兩個信封,讓你選一個。你選了第一個並開啟,裡面有100元錢。得到100元看起來是件好事,你可以買點不值錢的東西高興一下。然而,這種好處是基於你不知道另一個信封裡有10000元!如此看,從比較意義上看,你選擇第一個信封就是不好的,你選第二個信封會得到更多的錢,你本來可以獲得更多的好處。

好,我們繼續回到“不存在”的討論上。第一種意義上,不存在對我沒有壞處,不存在本身並不是壞的。從第二種意義上說,不存在也不是壞的,它沒有引起其他壞事,沒有導致任何壞的結果。

但是,從比較意義上來說,不存在對我來說是壞的。當我不存在時,我缺失了東西。

我缺失了什麼?當然是生命,具體來說,是生命賦予我的美好事物。處於死亡狀態的壞處是,我再也不能體驗和享受生活帶給我的各種美好事物。我不存在時,我得不到這些我還活著時本可以得到的東西。死亡有壞處,因為它剝奪了我生命中那些美好的事物。這就是被稱為關於死亡的害處和壞處的剝奪解釋理論。

也許這個理論解釋了死亡有壞處的主要原因,但還是遭到了一些質疑。

第一個反駁從一個普遍的形而上學原則開始:如果某件事是真的,那麼肯定在一段時間內,無論所談及的是什麼事,它是(或曾經是,或將會是)真的。也就是說,事實從時間上可考。

那麻煩就來了,我的死對我有壞處如果是個事實,那麼它在什麼時候對我有壞處?活著的時候,還是死了之後?好像都不對,這就有了確定死亡產生壞處的時間這個難題。

我們來看看古希臘哲學家伊壁鳩魯的一段話:

所有一切惡中最可怕的——死亡——與我們全不相干,我們活著時,死亡尚未來臨;死亡來臨時,我們已經不在了。因而,死亡對於生者和死者都沒有什麼干係。因為對於前者,死亡還未到來;對於後者,一切都已不再。

這段話可能是伊壁鳩魯對死亡的思考,他的意思很顯然,死亡完全沒有壞處。

有些哲學家接受這個結論,但是大多數人都堅持死亡真的有壞處,這就需要找到這個論點的錯誤之處。

要反駁這個論點,只有兩種方法。一種是認同事實確有其發生時間,然後說明死亡什麼時候對我有壞處。另一種是反駁“所有事實都有其發生時間”這一假設。

老謝首先從後者開始,舉了一個例子:

星期一我開槍打了約翰,沒擊中要害,他沒馬上死。第二天我突然死了。星期三約翰傷重不治死了。

很顯然,我殺了約翰,現在判斷我什麼時間殺死了他?星期一、星期二還是星期三?如果說星期一或星期二我殺了他,他又沒死;如果說星期三我殺了他,我星期二已經死了,怎麼殺他?

老謝認為,我殺死約翰這件事沒有確切的時間,而這是一個事實,這就推翻了“所有事實都有其發生的時間”這一假設。這個假設站不住腳,就說明死亡沒有壞處站不住腳,所以死亡有壞處。

但是你可能更聰明,想出了我殺死約翰的確切時間,堅持認為所有事實都有其發生的時間,但是你也堅持死亡的確有壞處,這怎麼辦?你怎麼確定死亡產生壞處的時間?

根據剝奪解釋理論,死亡剝奪了生命中美好的事物,死亡在剝奪生命中美好事物的時候有壞處,這就得出一個結論:死亡在我死亡的時候有壞處。

可是這會把我們帶回早先的困惑:當我不存在了,死亡怎麼會對我有壞處?要想事物對我有好處或壞處,難道我不需要存在嗎?這個思路指向了伊壁鳩魯論證的另一個解釋:

只有你存在,事物才會對你有壞處,當你死了,你不復存在,所以死亡不可能對你有壞處。

我們都認同“死了就不復存在”這個結論。如果我們接受“只有存在,事物才會對我有壞處”這個存在性必要條件,“死亡沒有壞處”這個結論就會順理成章。

但是可能有時候,你不需要存在,也會有些事物對你有壞處,剝奪的相對壞處就是這樣。你不必非要存在才能被剝奪,不存在本身就決定了你被剝奪了某些事物。

或許我們可以透過這個論證反駁存在性必要條件,從而否定死亡沒有壞處。但是,否認存在性必要條件,會帶來一些新的困惑。如果不存在對某些不存在的人有壞處,也就可能對從未存在過的人有壞處,這將是不可理解的。

讓我們假設有一男一女,他們做愛,然後生了個孩子,那個孩子慢慢長大。其實這件事沒有真的發生,這對男女沒有做愛,那個孩子也沒有出生,但是這件事有可能發生。

我們就管那個可能存在的孩子叫拉里好了。實際上拉里並沒有出生,但他是一個可能存在的人。現在要問的是,我們會為拉里感到遺憾嗎?不會是不是?畢竟拉里從未存在過,我們怎麼會為他感到遺憾呢?這就是我們接受存在性必要條件時的想法。

但是一旦我們放棄了存在性必要條件,一旦我們說即使你從未存在過,也會有事物對你有壞處,那我們自然就會推匯出,拉里本可以擁有美好的生命及其他美好的東西,但他從未出生,所以他被剝奪了這些美好。但是實際上你不會為拉里感到遺憾,因為它從未出生過。這就是放棄存在性必要條件帶來的困惑。

老謝又不厭其煩地計算了一下30年內世界上潛在的可能出生卻從未出生的人,我直接給出計算結果:35億名女性×每個女性排卵30年×每年排12個卵細胞×35億名男性×每個男性生育期50年×一年365天×每天4000萬精子=3×10^33(人)。

也就是說,如果我們摒棄了存在性必要條件,即你從未存在過,事物也會對你有壞處,那就不得不同意,這些以天文數字計的可能卻從未出生的人簡直太悲傷了,因為他們被剝奪了生命中的美好事物。

而實際上,我們不會為這一大票人感到悲傷。可是放棄存在性必要條件,就要承認這個悲劇,這難以理解;接受存在性必要條件,我們就要接受伊壁鳩魯的觀點:死亡沒有壞處。如此,我們就把自己困在了一個哲學困境裡。

為此,老謝提出了存在必要條件的兩個不同版本:

穩健的:只有你在某時存在過,那個事物才會對你有壞處。

激進的:只有你和那個事物同時存在時,它才會對你有壞處。

老謝認為我們已經不知不覺地假設了激進版本,而穩健版本則會讓我們避免不可接受的影響。

穩健的版本限制相對少,它只要求你在某時存在,那個事物就會對你有壞處,激進版本則要求你與那個事物同時存在。如果你接受激進版本,死亡就不可能對你有壞處,因為你死亡時已經不存在了。如果你接受穩健版本,就可以避免這個問題,因為你的存在不必和死亡有壞處這件事同時存在。

穩健版本也可以避免拉里和那些數萬億可能出生而從未出生的人所面對的問題。他們從未出生過,即從未存在過,所以沒有事物對他們有壞處。

可是,穩健版本的存在性必要條件也有它的缺陷。以某個人的生命為例,假設他活了90年,非常美滿的一生。當然還有其他可能,他只活到50歲就死了,少活了40年,是不是很糟?當然還可能更糟,他可能只活了30年、20年、10年,甚至1年、1天、1秒。

只活1秒真的是糟透了,可是如果把這一秒也減掉,他從未在這世界上存在過,那就沒事了。他沒存在過,也就不會有任何壞的事情發生。

這又是一個反直觀的事情,本來生命越短是越糟糕的事情,可是當把他的最後一秒剪掉的時候,什麼壞事都沒有發生。所以說,哪一種觀點更合理,或更不合理?

我們再來看看關於剝奪解釋理論的另一個困惑,這個困惑來自羅馬哲學家盧克萊修。剝奪解釋理論指出,只要活著,就能享受生命中美好的事物,而盧克萊修說,我死後並不是我不存在的唯一時期,還有另一個我不存在的時期:我出生之前。

盧克萊修會說:根據剝奪解釋理論,如果不存在是如此糟糕,那麼對於我們出生之前面臨著永恆不存在這個事實,難道我們不該覺得難過嗎?但是,這個結論太愚蠢了,沒有人會對自己出生之前的不存在難過。

盧克萊修這個觀點我們都能很容易接受,我們不會對自己沒出生之前的那段不存在的時間耿耿於懷。但是,我們又覺得剝奪解釋理論是有道理的。

盧克萊修指出有兩個自我不存在的時期,他是對的,但是我們有理由去區別看待它們,這兩個時期之間可能有一個重大區別,讓我們看重其中一個,而忽略另一個。

一些哲學家以這種可能為突破口,試圖解釋我們為什麼在乎我死亡後的永恆不存在,而不在意我出生前的永恆不存在是站得住腳的。而其中的困難是,如何能找到這個重大差異,解釋或提供合理的證據。

一個解釋是,我死後失去了生命,但我出生之前什麼也沒失去,一個有損失,一個沒有。老謝認為這不是一個恰當的回答。

一個事實是,出生之前,我沒有生命,但我將要獲得生命。

你還沒獲得你將擁有的東西,在某種程度上,這類似損失,但又不是很像損失,我們稱之為“或得”。當我失去了某樣東西時,那麼,我沒有擁有它,但我之前曾擁有它。當我“或得”某樣東西時,我還沒有擁有它,但我將會擁有它。

老謝想問的是:為什麼我們更在乎生命的損失,而不是生命的或得?為什麼我們更在乎失去我們之前擁有的東西,而不在乎我們將會擁有的東西呢?這是相當令人費解的。

或許當代哲學家德里克·帕菲特對盧克萊修之惑的回答更容易讓我們接受。其主要觀點是,相比過去,我們更在乎將來。我們擔心將來會發生什麼,卻不掛念過去。帕菲特有一個很好的例子,我簡單概括一下。

想象你患上了重病,必須做手術。不幸的是,不能給你麻醉,你必須一直保持清醒。這是一個非常痛苦的手術。此外,我們又不能給你止痛藥,因為那樣你就無法告訴醫生哪裡在痛。在手術期間,你會痛得生不如死。手術結束後,我們會給你一種強效藥,它會抹去你最近的記憶,你不會記得任何有關手術的事。

因此,你在醫院時醒過來,問自己:“做完手術了嗎?”當然,你不知道,你肯定記不得有過手術這件事。於是你問護士:“我做手術了嗎?”她回答:“我不知道,我們今天來了幾個像你這樣的病人,其中一些已經做完了,另一些安排在今天晚些時候做。我不記得你是哪一批了,讓我去看看你的病歷,一會兒就回來告訴你。”

她走開了,並會在一兩分鐘後回來。當你在等待她回來時,問問自己,你想要什麼樣的答案?你關心你是哪一批嗎?你想自己已經做過手術了,還是還沒做?還是你無所謂?

現在,如果你同意帕菲特的說法,那麼你會說,我當然希望我已經做了這個手術,我可不想自己還沒做手術。

這有什麼意義嗎?手術早做還是晚做有什麼區別嗎?無論什麼時候做,你都要承受同樣的痛苦和折磨。但是很顯然,你希望手術做過了,而不是將要做。

帕菲特會說,事實顯而易見:我們確實在乎。我們想讓痛苦已經在過去發生,不想讓痛苦在未來發生。我們更在乎未來發生的事,而不是過去發生的事。

得出這種結論後,就不難理解我們為什麼在乎未來的不存在,而不是過去的不存在了。所以,這也許就是我們對盧克萊修之惑的回答:過去並不如未來重要。

當然,帕菲特的例子並不能無懈可擊地證明過去不如將來重要,也許還有其他解釋,但我們仍然覺得這是一個不錯的解釋。

儘管還有一些疑問,但在老謝看來,剝奪解釋理論是正確的方向,它觸及了死亡的主要壞處。從根本上來說,死亡的壞處在於,當你死了,你不會再經歷生命中的美好事物。死亡對你有壞處,正是因為你沒有了你未死之時生命能賦予你的東西。

以前我也想過人為什麼怕死這個問題,顯然臨死前的肉體痛苦不是主要原因,而主要原因很可能是害怕失去生前擁有的東西——財富、親人、快樂等。就像某些人開玩笑時說的:你要是死了,錢、房子、老婆、孩子都是別人的了。

所以,我對剝奪解釋理論在某種程度上一開始就是預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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