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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儀退位,民國政府每年給他發400萬的生活費,為何還是不夠花?

我們都知道,清朝在經歷最後一個皇帝,即宣統帝之後,便正式宣佈滅亡了。清朝的滅亡也是歷史的必然,這也沒有什麼好強調和說明的。但也就是這個統治中國長達兩百七十六年的封建王朝確實給世人帶來了不小影響。當然了,我們今天不討論清朝的興盛衰亡,我們就只來看一個人,他就是——溥儀。溥儀是大清王朝最後一個皇帝,三歲繼位,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後,於次年2月12日退位,此時的溥儀也才6歲。這個統治清王朝僅三年之久的“兒皇帝”最終被迫退位,清朝也宣告滅亡。不過,溥儀退位之後,實際上他並沒有被趕出京城,或者是“貶為庶民”什麼的,而只是放棄了“大朝廷”,轉而在“小朝廷”中生活罷了。為何呢?

因為民國政府在溥儀退位之後,便給了他制定了一些所謂的“清室優待條件”。按照所立條件,溥儀仍然居住在紫禁城中,依然保留著皇帝的尊號,甚至還處在民國政府優待外國君主的禮遇之中。除了活動範圍受到束縛以外,關上大門還依然可以過著養尊處優的生活,所以自然也沒有什麼不好。而且也不用擔心沒有錢花,因為按照《清室優待條件》中規定:在大清皇帝辭位之後,民國政府須每年提供其四百萬兩的生活費。後來鑄新幣之後,便改為四百萬元。雖然每年有著這麼多錢作為生活費,但是依舊不夠“小朝廷”的花費。原因何在呢?

原因其實很簡單,那就是耗資靡費,不懂得開源節流。實際上,當時的小朝廷除了比“大朝廷”規模小一些以外,裡面該有的結構還是有的,特別是用來享受的東西,一件也沒落下。就拿用餐來說,以前用餐基本都是幾十個菜,現在也依然是。每天所耗用的食材錢,就已經很多了。再加上太妃們要用來裝扮自己的脂粉錢,綾羅綢緞錢等等,別說是四百萬,就是四千萬也不夠花的。當然了,也許你會說,小朝廷花費再大,也不就那麼一點人,幾個太妃,幾個小太監,幾個小宮女,加上皇帝這麼一個小孩子,能花費多少呢?如果真是這樣想,那你真就小瞧這些所謂的“皇族”的花錢能力了。

單從基本的衣食住行上來說,這個小朝廷就花費不少了,再有一些娛樂支出,那這些錢哪夠呢?所以在溥儀晚年的時候回憶說,雖說民國政府一年答應給我們四百萬元,但實際上還是不夠花費。究其原因,還是浪費很大的原因。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在後來,民國政府就沒有如數的給過了,甚至到後面就沒有再給了。這其中還有著很多原因。今天作者就先跟大家聊這麼多,我們將在下一篇文章中,來和大家聊一下關於“日本人和溥儀的關係”。歡迎大家關注我,以便及時閱讀。提問:民國政府為何要將皇室的“餘孽”養起來?直接趕出去不好嗎?(這個問題,作者會在評論區解答,也期待你的見解)資料參考:《我的前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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