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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不讓我離職,怎麼辦?

這種

問題,實際上不是個問題,但太常見了,所以單獨發文說下。

其實生活中類似的有很多:

老師不讓我下課,怎麼辦?

學校不讓我畢業,怎麼辦?

領導不讓我下班,怎麼辦?

單位不讓我辭職,怎麼辦?

父母不讓我談戀愛,怎麼辦?

家裡不讓我出來,怎麼辦?

……

所腿在自己的腳上,或者腳在自己的腿上,也叫天要下雨孃要嫁人,無論你的父母、老師、領導,都不會不懂這個道理。他們只是暫時不同意你離開的行為,並不是他們將你關在籠子中。你自己不願意走,是主因,因為你害怕因此造成你的損失,具體損失你說不上來而已。

即使在婚姻中,只要你喜歡的物件,父母是無法阻止的,父母只是擔心你未來會後悔,所以才會勸阻你。但是,沒有辦法,父母一般是勸不住子女戀愛、感情、事業和自由等方面的衝動的,因為學校講了這句話很多年:“

生命

誠寶貴,

愛情

價更高,若為

自由

故,二者皆可拋。”

這句話講的是

自由>愛情>生命

,有點理想化,也不是太現實。現實是什麼呢?現實是當下這個社會中,實際上是反過來的,

自由<愛情<房子<生命

市場經濟發展了幾十年,包括你的父母也不得不承認如下事實:

生命

是最寶貴的,在儲存生命的前提下,個人的

房子和物質資產

越多越好,物質排在第二位,此後如果有

曠古絕今的愛情甚至美滿的婚姻

,那就更好了,最後,為了以上三者的全部甚至其中任何一個,犧牲一定的

自由

,是應該的。

舉個不恰當的例子,都說深圳年輕人“愛搞錢”,說明市場化下的年輕人經濟壓力比較大,同時他們也很務實,都知道錢的重要性。房子就是物質中最值錢的那部分,深圳一套房價值1000萬,你說誰願意放棄這1000萬而來換取你給的愛情?

何況你的愛情大多你自己也說了不算,未來什麼樣你什麼樣,都沒人知道。如果某次離婚讓某人保住了200萬,則相信一套房子而不相信愛情的人,能排隊繞地球好幾圈。毫不客氣地說,為了保住一套價值1000萬的房子,此人不惜放棄5次婚姻,這都很有可能。

以上說得很殘酷,但這是現實。你害怕不聽父母的話,更主要不是你多麼孝順,而是你在事業和物件方面不敢得罪父母太多,生怕的是父母的財產將來不給或者少給你;你不敢離班離校,害怕的是老師和學校不發給你證書而已;那麼,

你辭職後領導不放你走,你擔心什麼呢?

一,你擔心拿不到離職證明,或實現不了檔案等材料的轉移;

二,你擔心下家的背景調查中目前領導不配合,也就是“說你的壞話”;

三,你擔心離職時間拖得太久,錯過了下家的報到時間,這樣你就直接失業了。

以上仨,對於體制外的人,就只有個離職證明和下家的背調跟入職,其實不用太擔心,你可以按照勞動法提前30天書面提出離職即可,再強勢的領導甚至老闆,也攔不住你。

在《勞動法》的第三十一條也規定:“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這裡明確賦予了員工辭職的權利,這種權利是絕對的,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須任何實質條件,並不需要說明辭職的原因,你只需要履行提前30天通知單位/公司的義務即可。

在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覆函》中,也指出:“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須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所以,你提出辭呈後,單位/公司/領導不讓你離職的情形,主要分成三類。

第一類,員工提出離職少於30天

比如下面這位,他在週五(6月4日)提出離職,正常就是7月3日辦理離職手續。但是,他想6月25日辦理離職,這就只給了目前公司20天時間,並且他還準備21號就去新公司報到,雙重勞動合同。

這種情況是自作聰明,同時上下家都被他倒逼了:

提出離職後並沒有書面或者郵件辭呈;

只在系統裡提了個離職,而不著領導溝通並追蹤到批准;

上家讓他工作交接,他又因為某種目的而拖著;

下家已經申請了延長入職時間後,他還想繼續再拖……

這種操作,沒一點有專業的離職和跳槽素質,很容易兩邊不撈好,失業一段時間都很有可能。

此類離職時被領導和公司拖著,是個人的問題,因為你沒有按照勞動法提前30天書面提出離職。

第二種,欠公司的錢

這種一般是你在職期間,公司為你支付了一定的培訓、出國、遊學甚至攻讀MBA和博士等學位的培訓等相關費用,包括你獲得了戶口但沒有完成承諾的服務年數,還有簽訂了保密協議沒有過脫密期,或者按照當初雙方的約定需要繳納違約金,等等,這些情況公司會不讓你走,也是公事公辦。

你的原則當然還是跟公司

友好協商

解除勞動合同,最小化自己的成本和損失,甚至不承擔費用,得談。

公司不跟你談,那麼你離職前就要履行違約責任了,比如繳納一定的違約金,從而獲得正常離職資格。

第三種,領導個人無理取鬧

領導也是人,人在某件事上對你來說,就有好人、壞人、一般人的區別。

你按照勞動法規定的30天提出離職後,有些領導為了挽留你,什麼都做得出來。比如下面這位群友,他的女領導就是出了名的為難手下離職,不但挽留,還想拖你45天甚至拖到你走不掉。

我們有很多種方法對付這種領導,從大領導投訴,到申請勞動仲裁,再到打官司離職,等等,都可以。

公司一般不會為此打官司,所以你的領導在你提出訴訟之前,一般聽到”仲裁“二字,就會軟下來,放你走了。

至於你害怕走、也害怕她,是因為你

平時工作中被這位女領導PUA慣了

,是你的個人情商和勢商有待提高的問題。

小媳婦做慣了,就從沒覺得自己是主人。

當然,這種壞領導或者叫做壞人,在人類總數中大概佔據1/3的比例,這比例不低了。

大家再看個

死不要臉

的領導。

“請問,遇到不讓你辭職的領導該怎麼辦?

寫辭職信上交,領導收走後就不承認了。

想發郵件給領導,但是領導有三個郵箱,而我只知道其中兩個,領導就說沒看見郵件。我想快遞辭職信,但是領導有兩個身份證和兩個名字,不知道寫哪個名字好,不管寫哪個領導都可以不承認該名字為自己的名字。

我口頭上說要辭職,領導假裝聽不見,故意不理我。

在錄影、錄音取證的時候,領導直接搶走了我的手機不讓我錄,領導講我手機中的證據刪除了後才歸還我手機。

在我前往勞動仲裁局的路上,領導打電話說同意我辭職了,但是需要再來一趟公司。等我回到公司後,領導又馬上給我安排工作任務,並且不承認電話裡他說的答應我辭職的事了,並表示沒完成工作敢辭職就要讓我賠錢。

我直接走人不去公司了,領導就不停的給我打電話要我回去上班。

這種事情,你說怎麼辦?我就想知道有沒有能

無漏洞辭職的方法

?要取證太困難了。。。”

以上這位領導在你提出離職後,厚顏無恥的程度,也是讓人驚歎。怪不得我們說《

為什麼說“離職見人品”?

》,就一個離職,這種人搞得如此複雜。讓人想到了離婚離不掉的情況,大家看下經典之作《不要和陌生人說話》。

其實這裡有個戰略不對稱的方法,大家看下圖我

框出來

的文字,不細說,一看你就懂。

我也不敢保證什麼,雖然我的影響力有限,閱讀量也不算多,但如果我的職場徒弟辭職時遇到這種人品差的領導且無解時,可以找我,你寫篇文章、真人真名,投稿給我,我幫你發表下。

本篇大家也別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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