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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被領導冷落,你可以不走職場生存之道,但不能不會這麼做!

很多人說,都被領導邊緣化了,都被穿小鞋了,當然就得走了——好像這樣就能守護住自己的尊嚴面子止損般;其實這恰恰說明在你心裡:領導比自己重要;他讓我走,我還能幹什麼,我當然要走啦

其實是領導不如我重要,尤其是關注自我發展的問題上,自己最重要;所以就算被領導冷落,也未必就要在領導下逐客令之前走,甚至領導下了逐客令,你都可以表示不走

職場的生存之道,其實隱藏了太多規則;不管你在公司的地位,是普通員工,是中層管理者,還是核心高層,永遠不要和老闆做朋友;因為傷害你最深的,往往也是和你關係最近的

領導下“逐客令”,這個說法著實有點不恰當;因為我們是給公司打工,不是給領導打工,相反的,讓我們走人的是公司,這個主題我們一定要弄清楚;當然,領導在某種程度上可以代表他管轄的部門,但不一定能代表公司。能夠代表公司的除了老闆外,那麼就是類似人事部這些具有許可權的部門

一、其實什麼情況下辭職走人,與領導什麼時候下“逐客令”真沒有必然的關係

如果我們是一個有著自己想法和規劃的人,那麼什麼時候辭職,一定和自己的工作本身有關係,必須在這家公司是否還有上升的空間?是否還能學到東西?如果自己跳槽是否還能上升?在公司裡各項事務開展的是否順利?等等一系列的想法,實際上如果有能力、有發展空間,除了公司業績下滑裁員或者倒閉等客觀情形時,領導不可能給你下“逐客令”,畢竟公司需要你

而除非是那種做事能力一般,有點混日子的意思,或者平時因為什麼事情嚴重得罪領導,讓領導不爽時,才會出現領導下“逐客令”的情形;不過有時候也不一定要想那麼複雜,並不是所有的領導都是那麼小心眼、沒格局,有些領導雖然你得罪了他,雖然當時非常火大,但如果你做事可以,事後領導該怎麼對你還是怎麼對你;不過現實中這種領匯出現的機率非常之少

因此只有這種情況下,你才會感覺到繼續做下去沒什麼空間、沒什麼意思了,這個事後很可能就想到該辭職走人了

二、領導對你下“逐客令”可能並不是你的能力不行,而是領導就是單純的不喜歡你

要說現在公司裡的領導有多強的管理能力,有多厲害的識人本事,有多大的心胸格局,這個還真不好說;大部分領導還是以個人的喜好用人,說句很現實的話:“一個人能力再強,做的事情再好,領導不喜歡,照樣可以跳出戲來批評你;如果領導喜歡的人,即便犯了較大的錯,領導都會不以為意“

簡單的說,大部分領導的用人理念,就和你的社交方式是一樣的;如果你關係非常要好的兄弟,和你一見面“出口成髒”、見面推一把、踢一下屁股,你可能都覺得無所謂;但如果一個只有工作交接的同時,見面可能只是無意的一句話或行為,你都會覺得非常討厭

也有這種可能,你堅持下來,透過一些事情可能讓領導改變對你的看法,從而不會那麼糾結

因此,對於這種情況,熬時間或許能熬出春天

三、如果你有能力,並且你比領導年輕,有時候熬時間也是一種機會

不必因為所謂領導可能下“逐客令”就受不了要辭職,如果你所在的公司的確非常不錯,並且如果領導要你走人的原因不是因為你能力不行,而是領導單純的針對你;那麼在這種情況下,也許熬一陣子是最佳的方式;說不定你就把領導熬走了,又會迎來你的春天

畢竟不同的領導對用人的喜好不同,換個領導,可能之前那批呼風喚雨的同事,馬上就變成被下“逐客令”的人了

最關鍵的,你比領導年輕,你的精力比領導強,就和熬鷹一樣,誰能熬,誰就贏了;也許你就把領導熬走了

四、即便到了非走不可的程度,那麼根據自己的工作年限來決定是否主動辭職!

畢竟現在還有《勞動合同法》來保護我們,並不是領導下個“逐客令”,就可以讓誰走的;如果只在公司做幾個月,那麼碰到這樣的情況,不如趕緊換新工作,繼續耗下去也沒有意思

但如果自己已經工作來5年、甚至10年了,難道就因為領導不喜歡自己就主動辭職嗎?況且還並非自己的能力問題;這個時候,堅決不能主動辭職,領導讓你走人可以,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就行,這個沒什麼好說的

現如今不是以前了,公司或領導一句話就能讓員工走人,該維護自己合法勞動權益,就要去維護,該要公司給補償金的也要堅持

結語:

職場是一個很現實的地方,一個人能夠取得多少待遇,完全取決於他為公司創造了多少利益;如果你只是混日子,就一定會被淘汰;而且,除了老闆,公司沒有哪個人,是缺了他公司就經營不下去的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這是亙古不變的道理;想要在職場站穩腳步,就需要努力讓自己適應環境;寧惹君子,不得罪小人,對於身邊那些愛挑撥離間的,無事生非的,落井下石的等同事,保持距離,不談利益,更不深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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