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加拿大鬧了一個駭人聽聞的大新聞,當地原住民被迫“人間蒸發”。
其實這種事在西方新大陸的歷史上是有著悠久的“優良”傳統。
西方世界雖然自詡為先進文明,但是他們那段野蠻且恐怖的歷史卻無法被世人忘記。
1723年,有人用筆記記載了一個楊·喬納森·弗萊的小夥子的“英雄”故事。
這一年,他被推薦上了美國著名學院哈佛大學。他還收穫了愛情,愛上了美麗的蘇珊娜·羅傑斯,她是當地一位牧師的小女兒,雖然這位小女兒只有13歲。
他父親對此非常反感,為了阻止這件愛戀,他向小夥子福萊(楊·喬納森·弗萊)提出:要想娶他的女兒,就要有比其他人更豐厚的家產,要不然你怎麼能夠養得活我的女兒
小夥子弗萊決意去快速籌集一筆資金,以贏得他的新娘。
人總要有追求,搏一搏,單車變摩托,說不定自己就成功了。
就這樣,他決定去剝幾個印第安人的頭皮,收取當時由馬薩諸塞州殖民地議會為此提供的大筆獎金。
因為當地殖民地議會規定:
所有印第安男子和可以作戰的土著年輕人(不論男女),只要撕下他們的頭皮,那麼殖民地議會就按照每張頭皮100英鎊的豐厚價格收購,就連婦女和超過10歲的兒童的頭皮都是按10英磅來計算。
小夥子弗萊在殖民地拉弗威爾中尉的騎兵隊找到了一個隨軍文職的職位。
西伯雷在《哈佛畢業生》(1723班)中這樣說:
“1725年5月9日早晨,我正在連隊裡幫忙幹雜活的時候,騎兵們在緬因州皮格威奇特附近的茂密樹林裡,發現有一個印第安人獨自在裡面打獵,然後我們追了上去。”
就這樣,小夥子弗萊這樣拿下了印第安人的一頭,第一次撕下了別人的頭皮,拿到了人生第一次10英鎊。
不久之後,一大批印第安人攻打起來,殖民者們大喜過望,進行了長達10個小時的苦戰,有些騎兵拿到了20張頭皮。
當時《波士頓新聞》當天的新聞事件描述中這樣說,弗萊“英勇作戰”,又打敗了一個印第安人,並撕下了他的頭皮,賺到了自己的第一桶金,可是,小夥子弗萊也受了重傷。不久之後,他就暴斃了,併成了新英格蘭(西方對美洲新大陸的稱呼)的一個所謂的“民族英雄”。
後來,西方殖民者為了紀念勇敢的小夥子弗萊,寫下一些還算出名的詩歌。裡面是這樣來歌頌他的:
英國教士真勇敢,
殺了無數印第安;
撕下來幾張頭皮,
哪知自己中槍彈。
有個新大陸史學學者名叫帕森·西姆斯,他是個德高望重的學者,寫到這件事的時候,他想了一點辦法做了些小小的修補。
他把進攻的日期改到了5月8號星期六,掩蓋了弗萊在星期天安息日的時候撕下印第安人的頭皮的事實。
而那位小姑娘蘇珊娜等了近十年才結婚,為了紀念自己這位“英雄”未婚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