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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社交媒體時代,自戀仍是一種病態,但它仍是一種精神病態!

在社交媒體時代,自戀似乎是一種普遍的精神氣質。但自戀仍被視為一種病態的人格特質,類似於虐待狂、操縱狂,甚至精神病患者。

一項新研究考察了270位物件,他們的中位年齡為20歲。研究試圖區分一般的自戀行為與精神病態。

“長期以來,人們都不清楚為什麼自戀者要做出讓人不快的行為,因為那實際上會讓別人降低他們的印象。我們的工作揭示了這些自戀者並不自大,而是缺乏安全感。”來自紐約大學(NYU)的臨床心理學家Pascal Wallisch解釋說。

“更具體地說,結果表明,自戀更好地被理解為掩蓋低自我價值的補償性適應。”同樣來自紐約大學的臨床心理學家Mary Kowalchyk補充道。

心理學家確實已經區分了兩種相當不同型別的自戀者:‘脆弱的自戀者’,他們有低自尊、依戀焦慮、對批評高度敏感;‘宏大的自戀者’,他們有高自尊和愛自我炫耀。

這項最新研究有助於進一步界定這兩種心態。

Kowalchyk團隊使用了一系列測量方法來評估每個參與者的不同特質,包括自戀、自尊和精神病態,發現“凡爾賽”行為與那些同時具有高不安全感和內疚感的個體密切相關。那些表現出心理變態的人則表現出較低的內疚感。

“自戀者沒有安全感,他們透過炫耀來應對這些不安全感。從長遠來看,這使得其他人不太喜歡他們,從而進一步加重了他們的不安全感,然後導致惡性迴圈。”Kowalchyk說。

宏大自戀的個人則形成鮮明對比,他們自信,並未表現出不安全感的跡象。在研究人員看來,兩者之間的差異不僅僅是類別上的區分。

他們承認需要在更大的時間尺度上,在更多樣化的人群中進行進一步的研究,以驗證他們的結果。但這些新發現與2017年的一項小型研究一致。

事實上,圍繞著自戀者是否真的喜歡自己的問題,一直以來的結論都是相互矛盾的,透過更精確地定義這兩種型別的自戀,我們可以做出更好的理解。

撇開病理不談,自戀的特徵——也被認為是由個人主義日益瀰漫所激發的——我們更多地使用“我”而不是“我們”,就連流行音樂也更多的以自我為中心。

例如,在1963年至1992年間,青少年對“我是一個重要的人”這句話的認可率從12%上升到80%。

此外,在社交平臺上互相“凡爾賽”,共同形成並相互餵養了唯恐不合群的不安全感。這些行為是我們作為一個強制性社會物種的硬傷。

雖然自戀者是出了名地善於使用社交媒體,但社交媒體是否能增加自戀,一直以來都沒有什麼定論,但新論文提出,“這裡提出的框架內,參與社交本身就會造成不斷的社會比較和評價,這可能會加劇對自我價值的不安全感。”

所以,下次當我們看到別人凡爾賽時,可能他們僅僅是……缺乏安全感。

這項研究發表在《人格與個體差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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