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權侵權行為新增條文:擅自制作、使用、公開肖像等侵權行為型別其他經營者未經該博主許可,擅自在宣傳資料、產品名稱、產品包裝、商用名片上使用其姓名和肖像,並用於商業經營,該行為侵犯了博主的姓名權和肖像權,應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