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恢復辦理!2.本通知執行後,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一年以下(含),在2023年1月1日(不含)前辦理商業住房貸款,且符合我市現行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有關規定的,可直接申請辦理“商轉公貸款”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