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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應該有怎樣的操守與原則

做人應該有怎樣的操守與原則

西晉時期,晉武帝司馬炎任命在前朝(魏)任太常職位的舊臣山濤為吏部尚書,山濤是當年的“竹林七賢”之一,司馬炎對山濤不僅是信任,而且是重用。所以,說竹林七賢是一群完全脫離政治不問時事的人,顯然不符合事實。

山濤在這個位置上中規中矩、盡職盡責,他擔任選拔官吏的職務十幾年,為國家選賢任能,不遺餘力。每當有一個官職空缺,他總是選擇幾名才能與資歷都合適的人,告訴晉武帝,讓司馬炎來確定到底由誰來擔任這個職務,山濤只有在得到武帝詔令,得知晉武帝司馬炎對某人的任用有傾向性意見時,他才明確的為這名人選上奏請職。因此,晉武帝所任用的人,有的並不是選拔中最好的,甚至不一定是最合適的,為此山濤受到朝廷上下的非議,山濤對此泰然處之。山濤這個人很聰明,願意把恩惠留給皇帝,把罵名留給自己。

大家對這些情況並不瞭解,有人就說山濤憑自己意志推舉官吏,並稟告晉武帝,晉武帝當然知道山濤的所作所為,從而對山濤卻更加親近和寵愛。山濤在甄別選拔人才時,對每一個人都進行評量品題然後上奏,當時的人把這稱為《山公啟事》,大概是當時一本很權威的人物評價。

天下是司馬家的,他山濤為司馬家做事,盡力竭力、竭盡忠心自不必說,但有後人對山濤這種討巧的做法,不講原則的做法頗有微詞。但我認為,這是一個做事的方法和態度問題,為國家選拔人才當然應該選最好的,但這個最好的標準,在眾人眼裡和在皇帝眼裡一定是不一樣的,角度不一樣,出發點不一樣,目的也不一樣,標準自然不一樣。所以,山濤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可以接受的。領導選拔幹部標準,別人並不知道,但總是喜歡按照自己的標準去猜測。山濤可以說是一個做事守規則的人。

山濤向晉武帝舉薦嵇康的兒子嵇紹,(在此之前,同為竹林七賢的嵇康晉武帝的父親司馬昭所殺。)作為嵇康的好友山濤向晉武帝請求,任用嵇紹為秘書郎。晉武帝下詔徵召嵇紹。

嵇紹由於父親嵇康獲罪,所以隱居在家,他想拒絕徵召,不去赴任。但山濤對他說:“我為你想了很久了,天地、四季尚且又消有長,互為更替,更何況對於人呢!”這是在開導他凡事要善於權變,你父親嵇康就是太講自己做人的原則,又太有個性,所以被殺。於是,嵇紹接受了山濤的勸告,答應了這項任命,晉武帝讓他做了晉朝的秘書丞。

山濤與嵇紹的父親嵇康是好友,同為“竹林七賢”。嵇康因得罪了當時的權貴鍾會而被殺,嵇紹不出來做晉的官是可以的,按照傳統知識分子的做法父親被殺,作為兒子就不應再出來在朝為官了,古人對這個問題看的很重,所謂“一臣不事二主”,歷史上向來讚美方孝孺,詬病洪承疇,也是這個原因,清末大學者王國維也是在這種矛盾的心態中,投湖一死了之。況且“竹林七賢”向來以風流曠達,藐視權貴自居,其後代也應該繼承這樣的遺風。山濤既與司馬炎走的那麼近,而嵇康的後代又出來做晉的官,讓人多少覺得有點前後矛盾,不舒服。但是人總是要生活,天下事真是很難兩全。嵇紹可以說是一個前後矛盾的人。

當初,晉有一次打了敗仗,晉武帝的父親晉文帝司馬昭很惱火,問他的僚屬說:“最近這件事,應由誰來承擔罪責?”安東司馬王儀回答說:“責任在於元帥。”也就是晉文帝你自己,這是公然在公共場合指責司馬昭。晉文帝司馬昭勃然大怒說:“司馬(王儀)是想把罪過推給我嗎?”因為元帥就是司馬昭本人,不由分說,拉出去把他殺了。

王儀的兒子王褒,為他的父親死於非命而悲痛,他隱居起來傳授學業,任憑朝廷三次徵召,以及公府、州郡七次授職,他一概不去。晉都城洛陽,位於王褒居住的西方,王褒從來不面向西就座。他在父親墳墓的旁邊修建茅廬居住,早晚攀著柏樹悲哀號哭,眼淚落於樹上,天長日久,樹因此而乾枯。他讀《詩經》,每當讀到“可憐父母心,生我多辛勞”時,總要再三流淚,他的弟子們因此就不敢講習《詩經——-蓼莪》篇了。王褒家境貧苦,他計算著人口食用耕種,度量著身材養蠶製衣。有人饋贈物品,他不接受;有人予以幫助,他不允許。學生們偷偷幫他割麥,他就把麥子扔了。他一直到死都沒有去做官。王褒可以說是一個有氣節的人。

中國的文人士大夫,很注重自己的品行操守,這是一種精神,仁、義、禮、智、信,一樣都不能少,否則就無法在世上立足。大家做人都有個原則,不管時山濤的規矩,稽紹的權變,還是王褒的氣節。這裡有法家的思想,有道家的思想,還有儒家的思想,嗯,是有點亂。

原作者:潘元超

原連結:https://blog。sina。com。cn/s/blog_4e6ae4480100cfw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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