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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歸屬問題終於解決了

本文轉自:檢察日報

“多謝檢察官的幫助,這塊地的歸屬問題終於解決了!我也可以安心過好日子了。”近日,諸大向浙江省溫州市龍灣區檢察院行政檢察部門檢察官表示,他自願簽下息訴罷訪承諾書。至此,一起持續20多年的涉土地權屬爭議得到了實質性化解。

諸大早年從父親手上繼承了一套舊房屋。1999年,諸大持鎮政府出具的案涉土地為他所有的相關權屬證明,向龍灣區原土地管理局(現自然資源與規劃局)申領了土地使用權證書。

因房屋建於上世紀60年代,面積小且破舊,諸大一直沒有居住。可讓他沒想到的是,2021年6月,因房屋拆遷需要丈量案涉土地,他發現這塊土地早已被更正登記到了自己的弟弟諸二名下。

原來,2001年6月,諸二以初始登記時錯報土地使用者名字為由,到原土地管理局將土地使用權所有人由諸大“更正”為諸二。但原土地管理局在辦理期間並未告知諸大土地使用權被更正一事。

與弟弟一番爭吵無果後,2021年7月,諸大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原土地管理局作出的土地使用權更正登記。經過一審、再審,諸大的訴求均因已超過法律規定的起訴期限被駁回。

2022年6月,諸大向龍灣區檢察院申請監督。該院受理該案後,行政檢察部門檢察官立即對該案開展深入調查,透過調閱案卷、詢問相關證人,確定原土地管理局在更正登記過程中未告知原持證人諸大,存在程式違法。同時認為,申請人諸大要求撤銷土地使用權登記的訴求具有一定合理性。

但檢察官考慮到,如果要求自然資源與規劃局直接撤銷更正登記,對原土地使用權登記恢復效力,恐怕諸二又要訴諸法律,雙方難免會再次陷入民事訴訟中,仍無法實質性化解矛盾。諸大和諸二系親兄弟,因為拆遷補償問題引發矛盾,多年來結怨較深,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對雙方而言才應是最佳解決方式。因此,該院針對原土地管理局存在的程式違法問題,及時向自然資源與規劃局發出檢察建議,促進依法行政。同時,辦案檢察官以召開多部門溝通協調會等方式,多次上門向諸家兄弟釋法說理,努力解開雙方多年的心結。

經過檢察機關的不懈努力,日前,在辦案檢察官和行政部門相關人員的見證下,諸二支付諸大相應的款項,諸大同意案涉土地使用權歸諸二;諸大當場表示息訴息訪,糾紛得以實質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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