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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中國籃協抽走了姚明一半收入 姚明:他們最終只拿了一小部分

直播吧10月31日訊 二十年前的今天,姚明迎來了NBA首秀。作為NBA國際球員中的首位狀元,他與火箭簽下了一份4年1800萬美元的合同。

TA作家Rhiannon Walker在近日撰文講述了姚明進入NBA的故事,其中有這樣一段話:“

在他(姚明)被選中的那年,中國的新規定是任何一個在NBA打球的中國球員都要把一半的收入——包括工資和代言收入等——上交給中國籃協等部門(CBA)

。”

事實上,在當時中國運動員上繳收入的並不止姚明一人,他們中很多人收入不全歸個人,需要向培養他們的機構繳納一定的數額。

例如2010年時就有報道稱,中國網球運動員李娜、鄭潔等人需按照規定向網管中心上繳參加比賽所得獎金的8%。不過網管中心表示大部分人並沒有繳這筆錢,並且他們並沒有硬性要求具體數額,都是讓運動員自行填報的。而中國田徑運動員劉翔的商業開發,在當時是由中國田徑協會全權管理的。他的廣告收入分配原則是參照國家體育總局的分配政策,運動員佔50%,教練員拿15%,培養運動員的地方體育局佔20%,中國田協留15%。

而中國籃協在姚明的收入上,最初的設想是每年抽走50%。但在被媒體曝光後,籃協“獅子大開口”的事情引起了軒然大波。

在經過了一系列的磋商之後,據媒體報道,最終達成的數額約為稅後的3%-5%。按這個比例計算,中國籃協每年有可能從姚明那裡拿到210萬-350萬人民幣。姚明自己在自傳中也說:“最終他們只拿到了我收入中的小部分。 ”

【來源:直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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