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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變法為秦國做了哪些貢獻?為秦國做出了哪些貢獻?商鞅變法簡介

商鞅,衛國公子鞅,少好刑名之學,受李悝、吳起影響很大。公元361年,商鞅聞秦孝公贏渠梁求賢令,便攜李悝《法經》赴秦,並得到重用。“變法修刑,內務耕稼,外勸戰死之賞罰”。先後兩次變法,被歷代改革家們稱為變法成功的典範。

商鞅在秦國執政近二十年,使偏居西北的秦國一躍躋身富強國家之列,後世秦王遵循其法,一百多年後的秦始皇帝統一中國與商鞅變法奠定的堅實基礎不無聯絡。商鞅變法嚴重觸犯了宗室權貴,孝公死後商鞅被公子虔等貴族誣害,最終被車裂而死。

千百年來,人們對商鞅及其變法褒貶不一。

秦朝李斯說了句公道話,“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風易俗,民以殷盛,國以富強。”

正史領袖、漢朝的史學家司馬遷,立足儒家思想,說“商君,其天資刻薄人也。”但司馬遷也承認商鞅變法使秦國“家給人足”、“鄉邑大治”。

宋代文學最高成就的代表蘇軾《商鞅論》認為,“秦之所以富強者,孝公務本力穡之效,非鞅流血刻骨之功也”,否定秦國富強是商鞅的功勞。先捧宋神宗,因“烏臺詩案”受誣陷被貶黃州任團練副使。後捧宋哲宗,晚年因新黨執政被貶。宋徽宗時獲大赦北還,途中於常州病逝。名人缺德,得不償失。

杜甫《述古詩》認為“秦時任商鞅,法令如牛毛”,追捧“開元天寶聖文神武皇帝”李隆基,安史之亂瘋狂打臉。

北宋王安石《商鞅》一詩感嘆,“自古驅民在信誠,一言為重百金輕。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

千古功罪,後人評說。

商鞅變法思想記載於《商君書》,這是是一部偉大的著作,是歷史唯物主義思想的理論與實踐結合,創造偉大歷史的法家著作。

《商君書》首先解決了變法的理論支撐問題,《更法》、《算地》、《修權》諸篇都舉堯舜禹治國方法不一,而天下皆稱聖王,以古論今說明“三代不同禮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治世不一道,便國不必法古”的道理。《開塞》則從人類社會發展的不同階段入手,論證根據不同的社會情況就採取不同的統治方法。“聖人不法古,不修今。法古則後於時,修今則塞於勢”。從而說明只有變法革新,才能使國家富強興盛。“治世不一道,便國不必法古”、“不法古,不修今”是商鞅倡導變法的名言。

《商君書》在具體的變法措施上是有一些概念貫穿始終。

首先是“壹”。壹就是統一、專一。壹在書中出現頻率比較高,內涵比較豐富。

《賞刑》中的“壹賞”、“壹刑”、“壹教”是說君主在上要有統一的政策和措施;《墾令》中的“上壹而民平”、《農戰》中的“身作壹”是說君主要將法令貫徹始終如一;《墾令》中的“意必壹”、“民壹意”是說要使民眾思想統一;《農戰》中的“國作壹一歲者,十歲強;作壹十歲者,百歲強;作壹百歲者,千歲強。”、《賞刑》中的“聖人治國也,審壹而已矣”、《壹言》中的“聖王之治也,慎法、察務,歸心於壹而已矣”,是說壹在治國之中的重要意義。

其次是“農戰”。農戰就是農業與軍事,《商君書》中有關重農重戰的論述最多。關於農戰的意義在書中有集中論述:“國之所興者,農戰也。”“國待農戰而安,主待農戰而尊。”

農業是國家的根基命脈,為此《墾令》提出了20多項措施,都是抑制百業,使國內的農民全體投身開荒種地。不僅如此,《徠民》還出臺優惠政策,吸引鄰國的民眾前來務農。軍事是國家強弱的晴雨表,所謂“入其國,觀其治,民用者強”。《畫策》治兵的理想狀態是“民之見戰也,如惡狼之見肉”。《兵守》表明,軍隊分為壯男、壯女、老弱三軍,可見秦國的全民皆兵,民眾平時務農戰時應徵,形成農戰結合的戰略。《戰法》專門研究戰術,《兵守》探討了守城防禦作戰的原則和方法,其對軍事的重視可見一斑。

再者是“法”。“法”是法式、法律。在法家學派裡商鞅尤其重視法。強調以法治國,而排斥儒家的禮義教化。

《定分》說,“法令者,民之命也,為治之本也。”規定各級政府均設專司法律的官吏,他們負責對法律的解釋和推廣,如有失誤或不耐心解答就治罪。法令普及就能夠形成上下監督的機制;法令的執行絕不姑息,這樣就使大臣不敢枉法營私,民眾不會違法亂國。

《靳令》將儒家的“禮、樂、《詩》、《書》、修善、孝悌、誠信、貞廉、仁、義、非兵、羞戰”斥為六蝨和六害。認為國家有了這十二種東西,君主就沒有辦法讓民眾從事農耕作戰,國家一定會貧窮直到被削弱。

《去強》中的“重罰輕賞,則上愛民,民死上。”認為法令的制定以重刑輕賞為原則,用嚴刑驅使民眾從事農戰,杜絕犯罪。

《商君書》中既有宏大的理論闡述,也有細緻的法令、軍規。其中一些內容對今人有一定的借鑑意義,如《墾令》中禁止“宿治”的法度,既能提高政府的辦事效率,又起到了不給奸吏枉法以可乘之機的作用;《禁使》中提出不能讓利益一致的人互相監督,不罪惡掩藏而得不到揭露。

《商君書》中有些內容不可取,如愚民以馭民、重農抑商,從歷史發展的經驗來看,這些措施只能救一時之弊,不能支撐社會的長期可持續發展,但歷朝統治者似乎又樂此不疲。

《商君書》歷來號稱難讀,一方面是文筆古奧,有文字障礙。另一方面商鞅學說與儒家思想背道而馳,漢武帝“獨尊儒術”的風氣導致法家漸趨沉寂。源自民國初年的新文化運動,史學大宗師呂思勉先生《先秦學術概論》的認識給《商君書》定性,使學者普遍認為《商君書》精義較少,欲考法家之學,當重《管子》、《韓非子》,其整理和研究重視不足。

《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說:“凡將立國,制度不可不察也。”制度優勢是一個國家的最大優勢,制度競爭是國家間最根本的競爭。制度穩則國家穩。新中國成立70年來,中華民族之所以能迎來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偉大飛躍,最根本的是因為黨領導人民建立和完善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形成和發展了黨的領導和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軍事、外事等各方面制度,不斷加強和完善國家治理。

《用典》中強調: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國皆有法,而無使法必行之法”。人們沒有法治精神、社會沒有法治風尚,法治只能是無本之木、無根之花、無源之水。從客觀上說,法治並不體現於普通民眾對法律條文有多麼詳細的瞭解,而在於在日常行為中時刻體現規範意識。

歷史上很多學者對《商君書》作過校釋,但大多不可讀。在此推薦中華書局出版的《中華經典藏書書目》(共六十種),其中《商君書》為石磊老師譯註。《商君書》文字不多,內容龐雜,涉及經濟、政治、軍事、法治等諸多重大問題,可謂洋洋大觀,欲究其竟,需細細品讀原文。

立足當下,學習國史。以史為鑑,提高認知,避免錯誤。歷史研究不明白,就是21世紀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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