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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墓賊最不為人知的幾件事,看完你就知道,盜墓賊都有哪些不為人知

俗話說,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在中國歷史上,這幾乎是顛簸不破的真理。幾千年來,盜墓這一行業的長盛不衰,可以說是這條真理的最好詮釋。雖然中國曆朝歷代都對盜墓制定了相當嚴厲的法律,比如《唐律疏議》中,對“發冢”者處以刑罰的明確規定:“諸發冢者,加役流;已開棺槨者,絞;發而未徹者,徒三年。”等等,但是這些法律條文在盜墓賊眼中,依然只是一紙空文,所以人們不禁要問,這些財物難道比自己的性命還重要?

其實,除了貪圖墓中的金銀財寶,盜墓賊盜墓還有以下幾條不為人知的動機,且聽小編給您一一道來,您看看說得對不對:

一、不法貴族官僚的一種遊戲

在這類人物當中,西漢廣川王劉去可以稱得上箇中翹楚,劉去在自己的王國裡為所欲為,對盜墓不以為恥,反以為樂。他甚至根據自己的盜墓經驗親自寫了一本《方土集書》,裡面恬不知恥地介紹了一些關於盜墓的經歷、方法。古書《西京雜記》記載廣川王劉去“好聚無賴少年遊獵,遊弋無度,國內冢藏,一皆發掘。爰猛說,大父為廣川王中尉,每諫王不聽,病免歸家,說王所發掘冢墓,不可勝數,其奇異者百數。”

最讓人感到不齒的是,劉去將這種挖人祖墳有損陰德的缺德事,當成了一場遊戲,倘若遊戲玩得好,自然是滿心高興。倘若遊戲玩得不好,他就會更加肆無忌憚地盜掘陵墓,以忘掉心中的不快。在劉去的瘋狂盜掘下,廣川王封國內的墓冢幾乎無一倖免。

二、作為心理征服的一種手段

在古代戰爭中,發掘冢墓還可以起到心理征服的作用,比如元朝惡僧楊璉真迦對南宋六陵的“壓勝”之術,又如明軍發掘李自成家族墓地,清軍發掘鄭成功家族墓地,這些都是典型的史例。

《舊唐書》曾經記載,唐憲宗在發動對強藩巨鎮的軍事鬥爭時,敕令諸軍“不得妄行傷殺,及焚燒廬舍,掠奪民財,開發墳墓”。可見軍隊在新控制的地區難免有燒殺劫掠行為,“開發墳墓”,也屬於其中一種震懾手段。

三、對墓中隨葬品的特殊追求

看過《鬼吹燈》的童鞋都知道,裡面的重要配角搬山道人鷓鴣哨,為了解除族人的魔咒,窮盡一生都在尋找傳說中的雮塵珠,但是最後也沒有能夠如願。而在真實的歷史當中,這樣的例子也不在少數,宋人張邦基《墨莊漫錄》記載,北宋末年宋徽宗喜好夏商周青銅禮器,於是地方官發掘冢墓求其器以獻上的故事。宋人筆記《鐵圍山叢談》說,帝王“好古”,“世既知其所以貴愛,故有得一器,其直為錢數十萬,後動至百萬不翅者。於是天下冢墓,破伐殆盡矣。”

四、以肉入藥的恐怖動機

以上幾種盜墓,總的來說,不管動機如何,其目標總是與墓中陪葬品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而下面這一條,卻是令人匪夷所思,因為盜墓者瞄準的,是墓中尚未腐爛的屍體。古書《異苑》記載,漢代人京房的墳墓在東晉時被盜掘,遺體依然完好,“殭屍人肉堪為藥,軍士分割之。”《南村輟耕錄》又云:元代有“木乃伊”可治癒“損折肢體”的說法,這種說法也被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中加以引用。

近代的《點石齋畫報》更是寫到:“有匪徒將棺木撬開七八具,盜竊枯骨,有謂以之為悶香,有謂以之合藥餌。事雖出於擬議,然非專盜衣飾可比矣。”這種取骨制香,取肉為餌的盜墓動機,實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除了以上幾條,盜墓者盜墓還有報仇、病態的人格對盜墓產生的強烈依賴等等動機,只不過這些動機比較偏激,今天限於篇幅的緣故,就不再一一陳列,有興趣的同學可以在下方評論區留下你的看法和意見,如果你想知道盜墓者更多的秘密,就請關注小編,我們將為你一一道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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