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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官職高”遇見“品級高”,到底誰先行禮?

在清朝官制中,職務跟官階是衡量一個官員地位的重要劃分方式。職務就是一個官員擔任的,類似於尚書、大學士、總督、巡撫這樣的職位。而官階,則是把官員分為不同的品級。從一品到九品,每一品中,又分為正、從兩級。所以,一共有十八級。

這套“九品中正制”,最早起源於三國曹魏時期。配合科舉制度的選拔,對於選拔朝廷所需的官員考核,仍是較為有效的。

為了更好的區分品級,清朝還繼承宋朝的制度,設立了階官。階官只是一個榮譽稱號,沒有什麼實際權力。它們的名稱就是光祿大夫、榮祿大夫、資政大夫等。這是文官的劃分。

武官的劃分就是建威將軍、振威將軍、武顯將軍等。這兩種階官都是十八級。分別對應了官員的品級。依靠這一點,官員可以確立地位、俸祿,以及各項的待遇。

這種待遇,就包含了官職的高低。一般來說,官員的職務跟官階,都是直接掛鉤,不會有太大的區別。比如說,如果把一個七品縣令提拔到五品。這就等於說,他的官職還是縣令,但官階成了五品。那這個時候,就要把這個縣令的階官提拔到五品的奉政大夫。

否則,就等於給這個縣令帶來了巨大的麻煩。因為他如果沒有相應的品級階官,那他就不算被提拔。就連五品的服飾,他都不能穿。更不用說五品官員應該享受的各種待遇了。

更簡單的說法,就是在清朝的時候,官階跟職務必須處於相對等的狀態。而官階是起到決定作用的。

以總督舉例。總督在清朝的官制上是屬於正二品官員。但有些時候,朝廷為了重用,會把他提拔到從一品官員的位置上。這個時候,就會讓時兼任兵部尚書,或者都察院右都御史的職務。同時,他的階官也會提拔為榮祿大夫。只有這樣,他的品級才會跟職務相匹配。

所以,在這套規矩下,“職務高”的官員,遇見“官階高”的官員,自然是要先行禮的。因為他是下級官員。

還是以總督為例。如果一個兼任兵部尚書,官階已經是從一品的總督,遇到了一個正常官階,正二品的總督。在這個情況下,正二品的總督就是要給從一品總督行禮。

因為他們是上下級的對應關係。按照清朝官場的規制,是以品級作為行禮標準的劃分。禮節是當時官場一個很重要的特徵,如果違背禮節,可能會被視為對上司不敬,破壞規矩。

清朝這套官員的提拔、劃分制度,在仔細分析後,會發現它有自己的優點。這套制度吸收了很多過去朝代的一些長處,並根據現實情況加以改造。清朝能維持兩百多年的江山,跟這些做法有一定關係。

但這也帶來了其他麻煩。官員的提拔,越來越講究資歷。因為官階的提升就是跟資歷有關。那些有異才的人,往往很難被提拔,或者被磨平稜角。這也是另一種不足的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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