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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嬪妃殉葬制度被廢,除了明英宗盛德,後世還得感謝一個人!

在明朝以前,唐宋兩朝是沒有嬪妃殉葬的,特例只有《新唐書》記載的武宗王賢妃殉葬一事,但那是出於武宗一說,王賢妃慷然一諾,算是殉情,夠不上真正的殉葬。

北宋是讓先帝嬪妃守陵寢,南宋更寬鬆,各朝嬪妃,年少無子,重新嫁入民間的比比皆是。

明朝的嬪妃殉葬,起始於明太祖朱元璋,但有史家認為,這一慘絕人寰的制度並非出自朱元璋的遺詔。朱元璋對身後事要求的是簡約安靜,指明“天下臣民哭臨之日,皆釋服,毋妨嫁娶。”朱元璋還說過,“諸不在令中者,推此令從事”,這說明朱元璋臨死之時還是看得開的,明白大數所限為“今得萬物自然之理。”因而他沒必要叫活人入墳墓來陪死人。

從另一個角度講,即便朱元璋有這想法,此乃宮闈隱晦事,為了名垂青史,他也不可能用遺詔來明令此事。

所以自朱元璋開始的嬪妃殉葬到底是怎麼來的,其實是無考的,後世只知道宮人從死者甚多,建文、永樂年間,相繼優恤,家屬多為錦衣衛世襲帶俸的千戶、百戶,在戶部支銷餉項的冊子上,稱為“太祖朝天女戶”。

難道是太祖崩前,又看不開了?或者繼位的建文帝為了表孝心?還是太祖崩後,宮闈中出了什麼事?

但有明一朝,自太祖崩後,嬪妃殉葬確實成了一項宮廷制度。建文帝不必說,成祖朱棣崩於榆木川軍次後,有大批宮人殉葬,這事是由朝鮮的《李朝實錄》披露出來的。

原來,成祖朱棣有一半朝鮮血統,他本人也多次在朝鮮選色,現在咱們只知道《明史·后妃傳》中有一位權賢妃,其實朱棣後宮中朝鮮妃子還有很多。

成祖朱棣崩後,多數朝鮮妃子被迫齊聚一堂,由太監監視自縊殉葬,仁宗朱高熾還親臨作了生祭式的慰問,可以想象,那個哭聲震天的場面有多悽慘。

人之常情,有些殉葬的嬪妃在上吊前,會提出最後的要求,能允許的自然允許。其中就有一位朝鮮妃子,向仁宗提出要求,遣回伴她一起來華,在宮中已住了多年的乳母。

仁宗同意了。

永樂朝嬪妃殉葬的宮闈大慘案,正是這異國的“白頭宮女”回到朝鮮後透露出來的,在此處,仁宗因仁,考慮不周密呀。

後來的仁、宣兩朝,朱高熾、朱瞻基,都算是有道明君,但仍然沿襲了老爹的舊制。

宣宗朱瞻基崩後,起碼有十位嬪妃殉葬,正統元年,皆有卹典,進位贈諡,冊文中說:“茲委身而蹈義,隨龍馭以上賓;宜薦徽稱,用彰節行。”

景泰帝朱祁鈺被廢后,以郕王身份薨,英宗朱祁鎮還是按照舊制,命郕王妃唐氏等人殉葬了。

由此可見,明朝的殉葬之制,不是隻限皇宮,王府亦然。

明朝親藩分封,遍地是王,死一個王,就要一群年輕侍妾殉葬,這是年年白骨累累啊!由此看,英宗一念之仁,廢此舊制,的確是盛德之事。

說到英宗遺命永廢殉葬舊制,大家評議的多是英宗的秉性以及他受盡苦難的帝王生涯,但很多人並不清楚,此一仁政的出現,還有一個引子,後世得感謝一個人。

這個人是誰呢?

世襲周王朱有燉。

周王是太祖朱元璋的第五子,名橚,是成祖朱棣的同母胞弟,初封吳王,後想請杭州為封地,太祖以“錢塘財賦地”未許,洪武十一年改封周王,十四年就藩開封。

周王橚少年時不安分,晚年頗有善行。朱有燉是周王橚的世子,博學善書,宅心仁厚,薨於正統四年。

朱有燉生前,曾經上書英宗,身後務從儉約,以省民力,王妃、夫人以下,不必從死;侍妾年少有父母的,遣回孃家。

朱有燉薨後,英宗想起他曾經的陳奏,便賜書有燉的弟弟祥符王有爝,告知他哥哥的遺願。但賜書到達晚了一步,朱有燉的一妃六夫人已按舊制全部殉死陪葬了。

英宗聞訊,很痛心。

其實,自英宗給周王一支賜書,他在心中已廢掉了殉葬舊制。

正統八年正月,英宗大漸時,終召太子至御榻前說:“以人殉葬,我所不忍。此事宜自我而止,後世不可再有這樣的事。”

於是,殘酷無人道的殉葬制度得以在大明朝永遠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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