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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的房子,男友定了,但他媽說出的一句話,我只想分手

我和男友相戀2年。

大學畢業,我回到了鄭州。

接我的人,是我的未來男友。

那個時候,我們還只是朋友。

我雖然在河南長大,但真沒來過鄭州幾次。

四通八達的鄭州,路痴的我,最初很不相配。

我因此恐慌。

但好在,未來男友一直陪著我。

帶我認路、帶我租房子、教會我坐地鐵、教會我用手機地圖。

好幾次我走岔了路,在原地一動不敢動,是他拋下了工作來接我。

後來,我們順其自然,在一起了。

那時候,他工作一年,我剛剛畢業,找到工作。

想起這些,覺得還挺美好的。

為了節省開支,我們很快住在了一起。

柴米油鹽醬醋茶,我們也開始雞飛狗跳。

至今想起來,還是蠻甜蜜。

那時候,我工資3000,他工資3000。

日子過得還算滋潤。

只是,人不是一直順順當當的。

男友的公司出現問題,拖欠三個月工資。

我們兩個花著我的3000塊工資,交著房租水電,吃著最簡單的飯菜。

回一趟老家,來回只需要25塊錢,我們捨不得。

現在想想,卻覺得那段日子真的好美好啊。

就算是吃苦,兩個人也很幸福,因為總有未來可以期待。

直到結婚的事情被提起。

我和男友共同的朋友結婚,我們一起回去了。

那天,我第一次去他家。

從那之後,男友母親幾乎一天一個電話,催我們訂婚。

那時,我們談戀愛不到3個月。

我不是多扭捏的女孩子。

也許在很多人看來,談了沒多久,就和男生住在一起,很不自愛。

我不知道是不是這樣,也不知道他母親是不是這樣想的,但我一直挺自卑的。

他母親接二連三的催促,催得我和家人都很煩。

當時我還很喜歡他,對於未來有很多美好的憧憬。

我們決定訂婚。那時,我們談戀愛6個月。

訂婚之前說好的,先訂婚就好,結婚就等等。

我和男友工作都不穩定,如果太早結婚,我們負擔不起以後的生活。

但他的母親並不如此認為。

自從訂婚之後,男友母親一直說:你們趕緊結婚,結婚我不催你們生孩子。

類似的話語,在訂婚時也是這麼說的。

那時她說:你們趕緊訂婚,訂婚我不催你們結婚。

逼得太緊,讓我有些喘不過起來。

我有點恐慌了。

但我們家人屬於一個性格,就是急性子。

當時父母問我:如果你真的非他不可,早結晚結都一樣,不如早結婚,讓對方父母安心。

我也這麼想,應了。

當時定的是10月份的婚期。

我和男友在五一放假的時候,去拍了婚紗照。

那時,我們談戀愛11個月,訂婚5個月。

拍婚紗照回來的路上,男友母親跟我說:你們明天去領證吧。

我愣住了。

當時我不知道很多規矩,但男友確實沒有跟我求婚,

我想要一個正式的求婚儀式。所以選擇了拒絕。

兩天後,我和男友母親通了一次話,男友母親告訴我:

彩禮,88000沒有,最多66000。我們村裡誰誰誰娶媳婦,就只花了66000,我們花太多,別人會笑話我們。

我不知道別人家的彩禮講價是怎麼講的,

但這樣的態度,我很不舒服。

關於彩禮的問題,是我們在訂婚之前都說過的,當時,男友母親並沒有反對。

而拍了結婚照,她告訴我:不可以。

這些問題,她從未和我的父母溝通。

只是跟我說:

哎呀,閨女啊,你們倆都是自己談的,這些東西,沒有那麼在意。

你知道逆反心理麼?

我當時就是。

她越讓我不要在意,我就越在意:

出爾反爾,是什麼意思?

見無法說服我,男友媽媽開始說別的:

你也23了,年紀也不小了,早點結婚對你也有好處。以後肯定不會虧待你。

說真的,我當時只覺得可笑。

23歲,年紀怎麼了?再說,

現在都已經這樣了,結婚之後,要怎麼樣,才不算虧待?

那時,我第一次知道,人真的可以氣到說不出話,頭疼劇烈,無法起床的地步。

我選擇了迴避。

不再和她溝通。

男友贊同了。

我們冷戰了幾個月。

後來男友找我,我提了一個意見:

如果要結婚,要在縣城買一個房子,讓我不想回他家的時候,有地方可以住,有沒有我的名字都可以。

我不對比別人是什麼樣的。

但在縣城買一套房子,說真的,貴不到哪裡去。

他們滿口答應。

直到昨天,我們談戀愛接近2年,訂婚一年半,男友家看好了房子,交了認籌金20000。

買房的應該都知道,認籌金和首付,是兩個概念。

而就是這樣一個時候,男友母親,來到我家。

本以為就是分享一個高興的事情,談一談後面結婚的事情。

實話說,工作兩年,我存的有些錢,可以在首付上幫助一點,我明確告訴過對方。

但,男友母親說的話,讓我、男友、我母親瞠目結舌。

男友母親說:房子我都訂好了,兩個人可以領證了。

我母親問道:那婚禮咋辦?

男友母親:婚禮可以晚兩年再辦,現在先領證,彩禮什麼的也等辦婚禮的時候說。

一圈人愣住了。

男友朝我連連搖頭,示意他並不贊同。

說真的,有點腦子的人,都不會贊同。

且不說彩禮的事情。

我和男友都是農村長大的。

村裡,只認婚禮。

我一個24歲的大姑娘,頭婚,只領證、不辦婚禮,住到了別人的家裡,到時候別人怎麼看我?

如果真的領了證,還想要辦婚禮?難上加難。

我雖然很多事不忌諱,但這一點,真的讓我覺得難受。

母親很生氣,卻還是賠著笑臉:你們現在房子就交了20000,又不是200000,房子上也沒說寫我女兒的名字,連個儀式都不給辦

,兩個人都是頭婚,你家還只有這一個孩子,這樣辦事不好看啊!

後面,我和男友出去了。

沒再說什麼。

但,分手的念頭,在我心中千迴百轉。

我雖然比較百無禁忌,但婚禮,是女生一生中的大事,他的母親,卻想要給我抹消掉。

我不知道對方是怎麼想。

內心只覺得,萬般憋屈。

看著母親為了我,忍著,不敢大聲說話的樣子,更覺得心疼。

心想:

我怎麼就成這個樣子了,父母為了操了半輩子的心,現在卻還要為我低頭。我真的已經這麼不堪了麼?

我已經不堪到,連一個像樣的婚禮,都無法得到麼?

想分手,卻不捨得。

我現在,究竟該如何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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