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醫學典著中,對艾灸療法多有記載。東漢張仲景於公元196-204年撰成《傷寒論》,該書辯證、用藥組方非凡,確立了傷寒、雜病的六經辨證、八綱辨證原則,被後世稱為“方書元祖”。
《傷寒論》中艾灸療法的運用和《黃帝內經》類似,主要是對中醫內治法不足的補充,以治療某些三陰虛寒證,書中記載:“少陰病,下利,脈微澀,嘔而汗出、必數更衣,反少者,當溫其上,宜灸之。”“傷寒脈促,手足厥逆,可灸之。”
與《黃帝內經》不同的是,《傷寒論》明確提出反對用艾灸療法治療以傷寒三陽證為代表的外感實熱,以及“微數之脈”為特徵的陰虛有熱證。認為用灸法治此,常常或使汗不得出、邪熱內熾而生諸多變化。醫聖之所以對灸療的應用頗有異議,可能與那個時代他所見到的灸療方法和技術有關。那個時代的艾灸,顯然流行化膿灸,若施灸面積過大,灸傷過深,“焦骨傷筋”之類的“治害”就可能發生;再則,若醫者每以發灸瘡為療效,則對病在三陽者,未免有得不償失之嫌。
隨著艾灸療法形式的改進,辯證取穴、灸量控制水平的提高,灸療完全可以具備適應症廣泛、高效、高度安全的特點。
實熱證、陰虛證究竟是否適合艾灸呢?
對這個問題,《傷寒論》以後的許多針灸臨床醫家均從實踐的角度做出了肯定的回答,如:
《千金方》記載:“其溫病,隨所著而灸之”,“孔最主臂厥,熱痛,汗不出,皆灸刺之。”
《醫宗金鑑》記載:“膽俞主灸脅滿嘔,驚悸臥睡不能安。”
《類經圖冀》記載:“膈俞諸血證者皆宜灸之,如吐血,衄血不止,虛損昏暈,血熱妄行,心肺二經嘔血,髒毒便血不止。”
但這些書籍很少從機制上解釋,為什麼艾灸這種火熱療法能治實熱、陰虛證。直至宋朝以後,有一些醫著記載了作者對艾灸療法的個人見解,值得後人參考,如:
《聖濟總錄》:“凡癰疽發背初生……須當上灸之一二百壯,如綠豆許大。凡灸後卻似焮痛,經一宿乃定,即火氣下徹。腫內熱氣被火奪之,隨火而出也。”
《丹溪心法》:“大病虛脫,本是陰虛,用艾灸丹田者,所以補陽,陽生則陰長故也。”
《醫學入門》:“虛者灸之,使火氣以助元氣也;實者灸之,使實邪隨火氣而發散也;寒者灸之,使其氣復溫也;熱者灸之,引鬱熱之氣外發,火就燥之義也。”
《紅爐點雪》:“痰病得火而解者,以熱則氣行,津液流通故也……”
《理瀹駢文》:“若夫熱證可以用熱者,一則得熱則行也,一則以熱能引熱,使熱外出也,即從治之法也。”
以上這些醫學典著詳細的記載了艾灸療法對實熱、陰虛症的功效和作用原理,這都是古代醫學家們在實踐中得出的真知,對現代艾灸療法在治療疾病上有重要的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