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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通緝令”為何百試百靈?你看上面寫的13個字,是你也跑不掉

看過古裝劇的都知道,古代抓逃犯的方法其實和現代也沒什麼差別,都是放上犯人的外貌特徵,然後描述下犯人的住址,逃到什麼地方,最後號召大家一起提供線索,只是有一點不同,那就是古代的“通緝令”實在是太抽象了,基本只有大概的外貌特徵,如果這個人稍微掩飾一下,可能站在你面前,你也不知道這個人就是畫上的人,很多古裝劇都有被通緝的人站在告示前看自己畫像的鏡頭,而圍觀的百姓一無所知。

其實,嚴格來說古裝劇並不還原,因為在古代有個很奇怪的現象,那就是隻要是被貼了告示的,如果不是逃到天涯海角,是不會有逃脫的可能的。春秋戰國時期,有個名人伍子胥就是被楚平王制作了畫像,貼到了楚國各地,逼得伍子胥無處可逃,不得不逃到別的國家,才保住自己一條命,可見我們覺得沒有實用的“通緝令”,並沒有那麼不堪,甚至可以說是“百試百靈”。

那麼,為什麼“通緝令”這麼抽象,還能抓到人呢?有很多種原因,最大原因就是上面寫了13個字,

這13字就決定了,逃犯根本跑不掉!是你也跑不掉!

首先我們要知道,古代如果要到通緝的程度,就證明這個事情是很大的,上上下下的官吏都要配合,所以一般只要這個人被通緝,其祖上十八代就已經被查得清清楚楚,如果想要找自己的親人求助,那無異於自投羅網。既然不能求助自己的親人,那就跑別的地方躲起來吧,這又是一個問題了,我們都知道,在古代進城的時候是需要路引的,這是證明一個人身份的東西,如果你沒有,那就是可疑人員,所以只要被貼了告示,城裡就別想進去了,那麼就只剩下野外了,野外的危險性也是不用多說了吧。

可能有人要說了,那還有一些小村子,不也可以躲藏嗎,這種想法也是不切實際的,因為古代還有個罪名“知情不報”罪,也就是你看到一個人可疑,沒有向官府報告,那你也是要一起獲罪的,這些大大限制了犯人逃跑範圍。當然,

最重要的一點是“通緝令”上有這樣13個字,這才是壓死駱駝的一根稻草。

這13個字就是

“詔天下有能告殺人者,賞錢五萬”,

這個賞錢的規定從春秋戰國時期就已經有了,到了宋元明清逐漸被擴大範圍,很多犯人都有這個榮幸被賞錢,到了明朝,甚至還可以因此授官!這就相當於你只要抓住一個人,就可以天降橫財,甚至可以得到一個小官位,蔭庇子孫,這是多麼一個大的餡餅啊,尋常百姓哪能不使出十二分力氣抓犯人,因此,逃犯如果到了這個程度,全天下就都是敵人了,不如乖乖束手就擒吧。

當然,古代抓犯人之所以這麼效率,也和人少有關,一個地方就那麼多點人,要是換了現代,到哪都人山人海,僅憑一個畫像想要抓到人,那就非常困難了,所以現在通緝一個人也會給很多錢,最少也有5萬了吧,不得不說,用錢提高積極性這招還真是好使,百試百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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