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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少年動手殺人,責任在誰?未成年的犯罪。

13歲少年動手殺人,責任在誰?未成年的犯罪。

今日(15日)凌晨,勉縣釋出"2.17"案件情況通報,通報稱,經公安機關全面偵查調查,現已查明:作案人楊某(男,13歲)、被害人王某(男,6歲),二人系同組鄰居。2月17日18時許,楊某趁家中無人,將王某誘騙至自己住處加害並藏屍。

當大家第一次看到這則訊息時,不可否認的時很多人會義憤填膺,為這個六歲的孩子感到同情,為這個13歲的孩子感到憤怒,這是人之常情。如果是他們二人發生爭執,13歲的孩子處於憤怒的過激行為,那麼這個孩子的確稱得上小惡魔,心理健康已經出現了問題。但如果是不慎殺死的,6歲的小孩卻遭到殺害。無論是出於什麼原因,這個六歲的孩子已經遭遇不幸,動手者——13歲的孩子一定的負有很大責任。

但從這份官方報告可以看出13歲的楊某,是趁家中無人之際,將6歲的王某誘騙至自己的住處並加害以及藏屍的。從這點可以判斷出,楊某是有一定的主動性動機的。他的心理健康很大程度上出現了問題,心理扭曲。

這種悲劇並非第一次,近年來,未成年犯罪的機率有所上升。

比如前些年的女童琪琪(化名)被14歲的蔡某(化名)姦殺,而這個蔡某僅僅差兩個月就滿十四歲了,可以負責任了。但事實卻是如此悲慘。

琪琪的葬禮

據警方調查,琪琪的遇害時間應是下午3點半左右。也就是說,蔡某第二次向琪琪的父母搭訕,詢問琪琪下落時,已將琪琪殺害。據悉,琪琪死於失血過多,她的胸腔和腹腔,被蔡某用一把摺疊水果刀,捅了7刀。而且,蔡某從在家裡殺害琪琪,到將琪琪拋屍於家對面的低矮樹叢中,過程非常連貫,只用了10幾分鐘。

這裡的楊某和蔡某的手段都可以說是很惡劣,並且二人的心智極有可能早熟,並不是一個14歲孩子應該擁有的心智。

嚴格來說,伴隨著經濟發展,現在的兒童發育都比以前一些年快了。不僅僅是生理上,心理上也呈現早熟的趨勢。因為網路發展,孩子們接觸的東西也變得多樣,其中難免沒有一些不利於青少年心理健康的資訊。比如一些含有暴力元素的電子遊戲。並非遊戲不對,只是不適合未成年玩而已。但是有的遊戲商家依舊只顧得上利益,造成了一部分悲劇發生。

當然,青少年犯罪問題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出於家庭的。中國青年政治學院青少年工作系副教授宋雁慧說的,很大程度上是取決於家庭的溝通程度,很多施暴者是來自單親或者離異家庭。

社會在進步,時代在變,現在的未成年人,跟過去我們面對的未成年人已大為不同。比如公共交通就必須修改過去以身高來制定兒童票的規則,因為現在的孩子越長越高。孩子可能已經不是我們想象中的那個弱小的孩子,這個時候社會該怎麼辦?

然而,現在的法律是保護犯罪的未成年人的。但一味地降低刑事責任年限,也是沒有盡頭的,救不了遠火。然而事實是國內14週歲刑責年齡已40年未變。

只是希望相關法律可以做出調整,對施暴者勸導如果無法挽回就零容忍。儘可能地保護未成年的安全。無論是心理還是生理。

讓低齡不再是惡行的“免罪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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