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快網

導航選單

大S點讚了鄧高靜律師,評論區已淪陷

大家見識一下s請的鄧高靜律師,上海德禾翰通律師事務所合夥人,2015年取得律師資格證書六年從業經驗,急需一些事件來提升自己的業界知名度。

有人以為他是大s的律師,最後發現不是大s的律師,只是大s的一個忠實粉絲,恰好又是律師罷了。

網友的意見要不就是想分錢,要不就是蹭流量。

作家劉信達說,難道你拿了大s的好處費嗎?一個巴掌拍不響,你又不是當事人,你怎麼能偏聽偏信呢?

不得不說法律上站得住腳步,不代表道德上站的住。

在11月的時候就曾經支援過大s,說張嵐藉助這個事情直播賣貨。

再次發文大致的意思就是

1,欠錢的是大爺,這樣的人還被全網追捧。

2,離婚調解書水電費,再婚之後無需支付。

3,刷信用卡是協議內容之一,不管高不高興,你都要遵守。

4,在臺灣裡面是沒有重婚的。

5,大s名開酒店,沒她的股份……

個人知名度不高,並沒有太多的資訊。不知道他發這些是代表他們事務所還是代表他自己。這個律師很感性說的話經不起推敲。

關於欠錢這事兒,怎麼說呢,現在就是公訴公有理,破所有所有理老話說的清官難斷家務事都得靠證據說話,大家並不站那一方陣營。

婚姻存續期期間寫欠條,說明很心機,現實中這樣的人會有,但是不會很多。現在拿這個說事兒,當時解除結婚協議的時候,沒有一併處理嗎?

關於信用卡這個事兒就想笑一笑。離婚了,再婚了,還需要前夫養嗎?

至於是否存婚這事兒,要專業的律師解答。

律師親自下場了,這下有了知名度了。

如果現在俏江南還在他們手中,大s會理廠嗎?在家裡過著養尊處優的日子,還願意這麼折騰嗎?

實話愛情確實需要麵包,沒有面包的日子確實不好過,現在沒錢了,覺得日子不好過了,就想多要點錢唄。當然人家是個體面人,要錢要合理合法合規。

這邊承諾人家的就給人家,省得天天起來打官司丟面子。好歹也是位明星,那萬一以後要付出呢,也要賺錢的。

每個人都要臉面,名聲肯定還是要要的。這位律師是在找存在感,也並沒有很多年的從業經驗,在這個行業。可以說是名嘴眾多,要想脫穎而出,談何容易?

不過這個辦法確實是個好辦法。

本文未經授權嚴禁轉載違者必究!

上一篇:這些植物有毒,很多人不知道……
下一篇:幕布怎麼選?就看這四點:從4個維度選購一塊好的投影儀幕布